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玄幻 > 炼丹成圣:开局抽到绝世仙鼎 > 第116章 柳明上门,商讨探索上古水府

接下来的几日,黑水城表面波澜不惊,暗地里却暗流汹涌。

关于黑水潭出现诡异怪物、数名散修陨落的消息,果然在小范围内传开,让一些胆子大的人或暗自心惊,或蠢蠢欲动。

坊市间关于潭底宝藏的流言也愈演愈烈,版本繁多,但都指向那幽深的水下峡谷。

林昊在石屋内,一边巩固修为,熟练筑基圆满的力量,一边利用手头材料,借助洪荒熔天炉炼制了几种特殊的丹药和符箓。

他着重炼制了避水丹和驱邪符。

避水丹能短时间内提升水下活动能力;驱邪符则是针对那疑似阴煞邪物的黑影,蕴含纯阳破邪之力,虽不知效果如何,但有备无患。

此外,他还将得自杀手的那柄淬毒匕首重新祭炼了一番,使其更添几分阴损。

期间,他数次感应到有强大的神识扫过石屋区域,比之前那些探子更加隐晦、更加深沉,其中一道甚至能感受到金丹修士的威压,但都一闪即逝,并未深入探查。

“山雨欲来风满楼。”

林昊心中明了,那些隐藏在幕后的势力,快要按捺不住了。

这一日傍晚,林昊正在屋内打坐,忽然心有所感,睁开了眼睛。

石屋外,传来一阵平稳的脚步声,最终停在了门口。

来人并未刻意隐藏气息,修为赫然是筑基后期,而且灵力凝实,远非普通散修可比。

“林道友,可否开门一叙?”

一个略显低沉的男声响起。

林昊神识一扫,门外站着一名身着锦袍、面容俊朗但眼神带着几分倨傲的青年,正是百草堂的柳明!

他身后还跟着两名护卫,皆有筑基中期修为,眼神锐利。居然亲自找上门来了?

林昊目光微冷,但并未立即发作。

柳明此刻前来,绝不仅仅是为了之前的恩怨。

他起身,挥手打开石门,神色平静地看着门外的柳明:

“柳公子大驾光临,有何指教?”

柳明看到林昊的瞬间,眼中闪过一丝难以察觉的讶异。

他敏锐地感觉到,眼前的林昊与数日前坊市中相遇时似乎有些不同,气息更加内敛深沉,竟让他有些看不透。

这让他心中的忌惮又深了一分,但脸上的倨傲并未减少。

“指教不敢当。”

柳明嘴角扯出一抹略显僵硬的笑容,

“此前手下人不懂事,冒犯了林道友,柳某特来致歉。”

他说的自然是暗巷袭杀之事,但轻描淡写,毫无诚意。

林昊心中冷笑,面上却不动声色:

“柳公子言重了,些许误会,过了便罢。”

柳明见林昊似乎不愿追究,心下稍安,直接切入正题:

“林道友快人快语,柳某也不绕弯子了。想必道友也听闻了黑水潭的变故。实不相瞒,那潭底之物,于我百草堂,乃至对我柳家都颇为重要。”

他顿了顿,观察着林昊的反应,继续道:

“潭底危险重重,尤其是那诡异黑影,寻常手段难以应付。但据我们探查,林道友似乎有克制那腐骨蕈之能,想必对阴邪之物亦有独到之法。柳某此次前来,是想邀请道友联手,共探潭底秘境!”

果然是为了秘境,而且看中了自己化解腐骨蕈毒的能力。林昊心中了然,问道:

“联手?如何联法?所得又如何分配?”

柳明似乎早有准备,道:

“我这边会派出两名筑基后期护卫,加上柳某本人。道友只需从旁协助,应对可能出现的邪祟毒物。至于所得,若找到秘境入口,其内宝物,我百草堂优先挑选三件,其余再按功劳大小分配。并且,事成之后,我百草堂另有厚报,之前恩怨也一笔勾销,如何?”

条件听起来似乎不错,但优先挑选三件和按功劳分配,可操作的空间太大了。

而且,柳明此人睚眦必报,所谓的一笔勾销根本不可信。

林昊沉吟片刻,并未直接拒绝。

他确实需要进入潭底,独自前往风险太大,与柳明等人同行,虽是与虎谋皮,但也能借其力量,并伺机而动。

“可以。”

林昊点了点头,

“但在下有几个条件。”

柳明眼中闪过一丝喜色:

“道友请讲。”

“第一,进入潭底后,若遇危险,需共同应对,不得背后暗算。第二,若发现与克制邪祟、或是丹道相关的物品,我有优先选择权。第三,我需要知道你们掌握的关于潭底和那黑影的全部信息。”

林昊语气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决。

柳明眉头微皱,略一思忖,便答应下来:

“前两条可以。至于信息……那黑影似惧纯阳烈火与雷霆之力,且在水下速度极快,能侵蚀灵力护罩。我们怀疑,它们可能与一处上古水府遗迹的禁制有关。”

他透露的信息比张姓汉子详细,但也未必是全部。

双方各怀鬼胎,暂时达成了脆弱的合作约定,约定明日辰时,在黑水潭畔集合。

柳明带人离开后,林昊眼神变得深邃。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