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其他 > 港岛:我的规矩就是抢 > 第36章

港岛:我的规矩就是抢 第36章

作者:干翠里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11-18 03:45:59

他觉得大佬B死后,手下没几个能打的。

自己绝对能搞定。

“沙猛哥!”

一个马仔跑过来汇报:“陈浩南领着一帮人来了!”

“陈浩南到了?”

沙猛神态自若,反而认真地追问:“他动了,那陈封呢?有没有来?”

“我们只瞧见陈浩南,”

手下摇头,“他领了大概三百人。”

“哼!才三百人算个屁?”

沙猛一脸轻蔑:“我在观塘有七百号人,还怕他陈浩南?可惜断骨封没来,不然我连他一起收拾掉。”

“沙猛哥,断骨封不来,”

手下出主意:“咱们先摆平陈浩南,再主动去找他算账!”

这话一说,

沙猛真的有点心动了。

干掉陈浩南,红星肯定还会派人来,

至少陈封一定会到。

沙猛必须防着陈封背后捅刀,所以一直只在自己地盘活动。

但如果能先下手为强,把陈封也解决了,红星其他人再想动他,恐怕就得好好掂量一下了。

“这主意真不赖!”

沙猛赞道:“等事情办成,一定重重赏你!”

“沙猛哥!替您做事是应该的!”

沙猛的马仔满脸堆笑,说:“奖不奖励都无所谓!”

“我当大哥的,有赏有罚才像话!”

沙猛自然不会真的不给奖励,他站起身道:“先跟我去收拾陈浩南那个混蛋!”

“好!弟兄们都已经准备好了!”

沙猛的马仔赶紧跟上。

两人走出门,外头已经站满了东兴的人马。

一个个精神抖擞,手里握着各式各样的家伙。

显然,这位马仔在汇报之前,就已经提前把人手都召集好了。

“兄弟们!”

“是时候拿出本事来了!”

沙猛振臂高呼:“过了今晚,咱们吃香喝辣!”

“沙猛哥!咱们赶紧动手吧!”

“红星那帮混蛋,竟敢闯进咱们地盘来!”

“封叫他们横着出去不可!”

沙猛手下的士气十分高涨。

毕竟他们收到的消息是:陈浩南只带了不到三百人。

而他们这边的人数,几乎是陈浩南的两倍。

吃掉陈浩南,还不是轻轻松松?

一大帮人浩浩荡荡出发。

观塘地方不大。

才转过一条街,沙猛就和陈浩南迎面撞上。

上千人的大场面,整条街顿时变得空荡荡。

只剩下红星和东兴两帮人马!

“ ** 沙猛!”

陈浩南看见沙猛,怒喝道:“你害死我大哥,今天我亲手送你上西天!”

“呵!我就站在这儿!”

沙猛不屑地回嘴:“有本事你就来拿我的命!”

“看你能嚣张到几时!”

陈浩南提起刀,第一个冲了上去,大喊:“兄弟们!为B哥报仇!”

“报仇!”

“干掉沙猛!”

“让他到地下给B哥磕头认错!”

陈浩南带头冲锋,激励着所有红星手下奋勇向前。

虽然一眼就能看出东兴人数占优,

但红星在香江一向以“出打仔”出名,

而东兴,则号称“出粉仔”。

光听这名号就知道红星的人更胜一筹。

人数差了两倍!

这还不至于让陈浩南的人马掉头就跑。

除封连陈浩南自己都不敢往前冲。

“干掉他们!”

沙猛没那么多废话,吼道:“别放一个红星的人离开观塘!”

“打垮红星仔!”

“叫他们知道观塘是谁的地盘!”

“冚家铲!红星仔敢闯观塘,把他们打回去!”

东兴仔仗着人多势众,毫无惧色。

连沙猛都不用亲自出马。

东兴仔个个士气高涨。

在他们看来,这一仗胜算十足。

他们只想在沙猛面前表现,争取一个上位的机会。

顷刻间,上千人混战成一团。

叫骂声!

嘶吼声!

痛嚎声!

不绝于耳!

整条街充满了血腥味!

“丢雷!山鸡,跟我直接去抓沙猛!”

陈浩南死死盯着后方的沙猛,吼道:“只要拿下沙猛,任务就算完成!”

“南哥放心!”

山鸡紧跟在陈浩南身边,为他挡开四周的敌人,应道:“到现在还没看到断骨封出现,估计他是不敢来了,沙猛一定是我们的!”

“断骨封只有百来人!”

陈浩南傲然道:“他拿什么和我争?”

此时他完全不把陈封放在眼里。

双方实力差距太大。

他依靠蒋天生的支持,

顺利接收了大佬B留下的大半人马。

剩下的人跟不跟,对他已经无所谓。

陈封手下只有一百多人。

就算来了,也翻不起什么浪!

根本没法和他争。

铜锣湾——

我陈浩南要定了!

……

“沙猛哥!我看您都不用亲自出手了!”

后面,沙猛的小弟讨好地说:“就陈浩南那点人,冲到您面前的时候恐怕已经没力气了!”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