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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我的年代 第239章,大事

作者:三月麻竹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5-11-17 16:11:24

此番宋春明和刘玉离开京城,有三件事要做。

第一件事,向李恒本人确认《故乡的原风景》是不是原创?

虽然两人出发前已经做过很多调查,但还是得亲自向李恒面对面求证。这是一个必要流程。

第二件事,邀请李恒上春晚。

第三件事,则是做社会背景调查,在某种意义上也俗称政审。

是不是原创,那还用得着问吗?

得到李恒的肯定答复后,宋春明比较满意,顺势正式发出上春晚的邀请。

李恒问:“要彩排几次?”

刘玉女士告诉道:“前后总共5次,第一次彩排时间暂定为1月15日,后面持续一个月左右。”

李恒问:“录播?”

刘玉回答:“对,录播。”

李恒心里有底,假装沉思一会,随即就同意了:

“感谢国家和领导看重,我愿意为春晚贡献一份微薄之力,为春晚发光发热。”

“好!”小小年纪就有这份觉悟,很是不错,宋春明十分满意。

前后交谈半小时,李恒离开了管院办公室。

等人一走,宋春明和刘玉立即着手开启了第三项,背调。

两人早已规划好了路线,先从大学开始调查,然后目光转向邵市。

在复旦大学有老校长罩着,管院书记也是知道李恒作家身份的人,自然都是往好里说啊,往大里夸啊。

一时间把李恒夸得天花乱坠,夸得天上少有,夸得地上无双,把宋春明和刘玉都听晕乎了。

尤其是在背调快要结束时,管院书记主动暴雷:“李恒是作家十二月。”

“这么年轻还是个作家?那确实不错。”宋春明第一时间没反应过来,随口夸上两句。

刘玉心思一动:“哪个十二月?是《收获》杂志的那位么?”

听闻,宋春明侧头瞧了瞧同事,心道这问题太离谱,问得没水平,李恒下面的毛都还没长齐咧,怎么敢往那位大作家身上靠的?

但毕竟是同事,他不能拆台,假装没听到这滑稽的话。

没想到管院书记却点了点头:“是他。”

宋春明和刘玉对视一眼,后者忍不住进一步追问:“写出《活着》和《文化苦旅》的那位?”

管院书记再次笑着点头。

宋春明已经顾不得被打脸了,听得懵逼:“他这年纪…?”

管院书记暗暗得意地表示:“我们复旦已经再三确认过,两位要是觉得不可思议,可以直接联系《收获》杂志。”

管院书记是什么身份?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怎么可能会有假?

宋春明和刘玉面面相觑,脑子嗡嗡的,不知道怎么离开的办公室?

出了管院,两人默契地去校长办公室,结果答案一致。

离开复旦大学时,刘玉深呼吸口气:“应该没错了,李恒就是那大作家。难怪堂堂一书记对他这么客气,这就解释得通了。”

讲完,她顿了顿,望向窗外说:“我怎么感觉这天颠倒了呢?”

宋春明跟着仰头望了望天,好久才蹦出一句:“这是大才欸,刚刚我们有没有怠慢他?”

刘玉回忆一番见面过程,临了说:“还好。”

接着她问:“去《收获》杂志么?”

“去,这么大的事,还是再去一趟比较保险。”宋春明拍板。

回到教室,李恒继续上第2节英语课。

这时前排的周敏传来一张纸条,接过一看,原来是李娴的笔迹。

只见纸条上写:师傅,中午一起吃饭吗?

李恒特么的无语,早餐才吃没多久,就想着中餐了,你是吃货啊?

他回:中午没空。

看到旁边的张兵罕见地没做英语笔记,而是在赶工写信,李恒提醒说:“老张,英语老师注意到你了。”

张兵慌忙抬起头,见余老师的目光果真扫向这边时,吓得赶紧把信件收进抽屉,随后装模装样盯着黑板,但明眼人都能瞧出他心不在焉的样儿。

李恒关心问:“家里遇着事了?”

“没有,是好事。”

张兵眼里透着激动,压低声音跟他分享抑制不住的喜悦:“刚刚柳月给我了一封家书,拆开看,是我老婆写的,她说怀孕了,老中医把脉说怀了一对龙凤胎。你知道吗,我要做爸爸了,还是两个娃的爸爸!”

李恒错愕,龙凤胎?大一就当爸爸了的?那不是大学毕业孩子都能帮着打酱油了?

惊讶过后,他送上祝福:“龙凤胎真是福气,老张,恭喜你!”

“同喜同喜!”说完,张兵摸摸后脑勺,然后傻笑说:“我真是太开心了,说话语无伦次了。”

上辈子李恒当过爸爸,特能理解这种初为人父的心情,“嫂子现在身体怎么样?”

“好着咧,她信里说,能吃能喝,一餐要吃三大碗,还能下地挖土劳作,还能挑担,身子轻松的很,让我别担心。”说起这个没什么感情的老婆,张兵眼里第一次流出了温柔。

李恒道:“挖土挑担这种活计太重,嫂子还是要注意的好,实在闲不住手痒,做点针线活最是好了。”

其实在这年代的农村,尤其是偏远地区,孕妇下地干活是常事。甚至有些家庭条件困苦的,下午生孩子,上午还在地里。

他还听过传闻,有个别孕妇马大哈,孩子都直接生在了庄稼地里头。

“老李你说的是,我都写了3页信纸劝,她们三个现在是我的宝贝啊,可不能弄出事”平时稳重的张兵今天变成了话痨,小声叨逼叨逼一直到下课才结束

下课铃声一响,余淑恒果断把手里的粉笔头放回粉笔盒,收拾课本宣布下课。

这是同学们最爱她的地方。

人美成这样就算了,还从不拖堂,和那些老教授一比,简直是一股清流哇。

李恒速度追出教室,在楼梯拐角追到了余老师,“老师,我和你说个事。”

走廊上,楼道里,来来往往到处都是人,余老师朝他轻点头,示意跟她走。

来到英语教研室,见里边没人,她坐下看着他,“上春晚的事?”

奶奶个熊的!通透啊,就知道瞒不过她。

“对,之前有人来找我,我答应了。”李恒道。

余淑恒指指旁边的椅子,“坐着说。”

宋妤肖涵本身就是顶格大美人,李恒虽然不愿意跟眼前这老师对视,但也没有其他男生面对她时的拘谨和结巴,不客气地拉过一张椅子,一屁股坐下说:“作家的事,麻烦老师了。”

余淑恒道声好,然后顺过桌上的座机电话,拨打了一个号码,是打去京城的。

在她按数字键之际,李恒识趣地偏过头,不去看。

前后不到2分钟就搞定,她放下听筒说:“没事了,你安心学习写作。”

“嗯,多谢老师。”

李恒道声谢,然后接着讲:“还有一件事,春晚组来人说,《故乡的原风景》独奏可能会显得单调,达不到最好的演出效果,最好有伴奏配乐。而在这方面我懂得不是特别多,老师你看?”

还别说,由于《故乡的原风景》的吸引力足够大,余淑恒作为一个音乐爱好者,还真私下琢磨过这方面的事情。

她沉思片刻就给出建议:“首选钢琴,钢琴包容性大,也不会抢陶笛的戏份,前奏和伴奏有它层次感会更加丰富。

另一个就是小提琴,它的音质和陶笛非常契合。

三者组合在一起应该能够营造出完美的音乐效果,增强陶笛的表现力。”

这提议和李恒的想法不谋而合。

钢琴的话,今生认识的人里,就三人会,分别是宋妤妈妈、陈思雅和周诗禾。而以水平论调,周诗禾为最,且高出其她两人很多。

问题是自己和周诗禾仅吃过2次饭的熟悉度啊,不知道人家会不会愿意帮自己这个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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