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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阅读 > 玄幻 > 1987我的年代 > 第204章,晚会(一),周诗禾,上天惠赠

淋浴间。

麦穗前后洗了两遍,涂抹两遍沐浴露,目的是把自己清洗干净,把自己恢复成原来的模样。

刚在厨房发的一幕,让她有种心颤感,不过更多的是恐惧,她清楚自己天然带“媚”的属性对男人会有多大的吸引力。

要不是李恒有肖涵宋妤这样的人间绝色,要不是李恒算得上谦谦君子,免疫力强横,刚刚那样刺激他,弄不好就会朝最坏的方向发展。

她一直把李恒当知心朋友,知情知性知交,却从没想过要和闺蜜宋妤争抢男人,思想相对保守的她,也做不来这种有违道德的事。

细致擦拭两遍,把身上所有的装扮全部清除,穿好衣服,麦穗再次站在了镜子跟前,望着镜中恢复原样的自己,望着妩媚气息降低几个档次的自己,她悄然松了一口大气。

在她心里,李恒是一个很厉害的男人,她很珍惜这份缘分,不想因为一些“误会”而破坏这份难得的情谊。

麦穗在洗漱间做着心理斗争,厨房的李恒却相对平淡很多。

虽然之前被她不小心蹭一下,自己的副总就不可抑制地有了反应,但他没往男欢女爱方面多想,认为只是一种气血旺盛的身体本能反应罢了。

即使当时有些尴尬,即使那种轻轻摩擦的暧昧让人悸动不已、肉欲高涨,但他还是强迫自己忘记,最后甚是唏嘘:麦穗真如苏妲己转世啊,再这样让她继续成长下去,会哦得了!

说一个菜就一个菜,简简单单的羊肉火锅配四盘青菜。

端上桌后,李恒朝洗漱间方向哟喝一嗓子,“麦穗同志,吃夜宵喽!”

“好!”

当洗完衣服的麦穗走出于浴室门的那一刻,之前的纠结忐忑消失不见了,窘迫和羞涩也内敛了,脸上柔柔带笑,像往常那样大大方方出现在了他的跟前。

“菜好香。”她夸赞。

“那是,也不看看谁的手艺,来!赶紧趁热吃。”李恒抽一双筷子递给她,又开了两瓶啤酒,摆一瓶放她跟前。

麦穗说声谢谢,接过筷子和酒,随后安然坐下,跟他碰杯,低头吃菜,从始至终她都刻意避开和他对视,不敢去看他眼睛。

她生怕一看,两人会僵持住,会破坏掉好不容易才缓和的气氛。

或者,她怕李恒多虑,以为自己在勾引他。

之所以说怕自己误会“勾引”他,而不是他勾引自己。那是因为在这栋小楼里,其实他有很多次机会对自己不利,但他一直保持克己守礼,从没越过雷区一步。

这也是麦穗愿意跟他来小楼的缘故,也是她喜欢在阁楼上观赏风景的原因,因为她相信他,放心他。

此种感觉怎么说呢,好像在冥冥之中,那种信任感足以和父母比肩,甚至更足。

为什么会更足?

她没有深思其中因果,看到他十分安心即可。

身为两世为人的老油子,李恒不敢说对麦穗内心完全精准把握住,却也能猜到个几分。想了想,他用干净筷子夹起一块上好的羊肉到她碗里。

他没有言语,夹完就撤回。

盯着碗中羊肉老半天,麦穗最终克服艰难,抬头朝他柔媚一笑。

这一刻,你懂我,我懂你,一切尽在不言中。

李恒回以春风般的微笑,小幅度挥挥筷子,“快尝尝这热烫香菜,太好吃了,真是人间美味啊。”

冬天里,火锅烫香菜嘛,谁试谁知道。

麦穗笑笑,欣然接受了他的邀约,伸筷子吃了起来。

这顿饭两人吃得不算漫长,同往常比也少了几分交流,但依旧如老友般一样很温馨。

饭后,她先是把厨房收拾干净,把碗筷洗好,然后把换下来的主持人服装打包。

见状,洗完头发洗完澡的李恒穿一身睡衣问:“你今晚要回宿舍住?”

“嗯。”

麦穗嗯一声,提起袋子准备出门,“这衣服是学校的,我得把它们还回去,那我先走了。”

“等下!”

李恒叫住她,尔后跑进卧室换衣服,一分钟后出来说:“大晚上的不安全,我送送你。”

麦穗轻微点头,等他出来后,把门锁上。

一人一伞,两人并排着往12号女生宿舍楼方向走,一开始都没说话,过了会,她才出声问:“你手里的蓝色雨伞,是宋妤那把?”

“呀,你记性真好,没想到还记得。”李恒承认。

麦穗说:“这伞是我和曼宁陪她一块买的,比较贵,她犹豫了好久才舍得买。所以清晰记得。”

话到这,她顿了顿,揶揄道:“不过印象最深的还属你和他从红旗路回一中时共打一把伞。你知道我当时是什么感觉吗?”

李恒顺嘴问:“什么感觉?”

麦穗说:“郎才女貌,你们俩是绝配。”

听到这话,他下意识偏头瞧向她,她目视前方。

盯着这姑娘的侧脸,李恒明悟,这话她是讲给他听的,也是讲给她自己听的。

目的嘛,不言而喻,不必明说。给彼此留足缓冲空间的同时,也给彼此划分一条清晰的界限。

她在用最隐晦的方式向他陈明:厨房是意外,她不是有意的,她没有和闺蜜抢男人的心。

有些事,有些话,自行领悟即可,不必点破,不能点破,不然就不灵了,也会造成遗憾。

李恒笑着接过话茬,“郎才女貌么,我确实对她野心不小,就厚颜无耻接过了,不过你只看到好的一面,没看到糟心的一面。”

麦穗好奇问:“啊?什么糟心的一面?”

李恒回忆说:“路过邵市师专的时候,正面撞到了宋妤爸妈,哎,那个场面,我现在想想都还紧张。”

麦穗失笑,“这事宋妤有跟我讲过,只是真没想到你也会紧张。”

“我也是人,哪有不紧张的呢。”李恒如是道。

麦穗感慨:“还是你太在乎她,要是换成其她女生,你估计像风一样就过去了。”

李恒认可这话。

往前走了百来米,麦穗忍不住问:“那你见到肖涵父母会紧张吗?”

“同样会。”李恒言简意赅。

麦穗瞅他眼,又瞅他眼,红唇微张,最后什么话也没说出口,安安静静走着,直到女生宿舍楼下。

他停步。

她跟着停步,转身说:“那我进去了,今晚谢谢你。”

“嗯,去吧。”李恒点头。

现在的关系,有时候说太多反而不美,简单明了更是一种心境。

目送她进到女生宿舍大厅,李恒原地踟蹰些许,最终还是打道回府,回了庐山村。

偶尔他也想偷懒,也想贪玩,可没办法啊,文学是他的根基,作家身份是他今生的依靠,既然选择了这条路,那就得努力一点,不能做名声在外、却腹中空空的草包,唯有看书品书来充实自己。

雨停了,假道士老付又出现在阁楼上打坐。

见他,付老师探头问:“今夜怎么就你一个,那麦穗同学呢?”

李恒回答:“回宿舍了。”

付老师发出邀请:“我这有酒有肉,要不来喝一杯?”

李恒拒绝:“谢了老付,肚子饱。”

“嗐,你小子,空气中现在都还飘着羊肉味,吃火锅也不叫我。”付老师碎碎念。

李恒高喊:“下次,下次一定喊你。”

开门,进屋,又关上。

没怎么停留,伞一搁,就径直钻进了书房。

对面余老师的卧室是亮着灯的,透过窗户依稀能看到一个书卷气息浓厚的女人在挑灯夜读。

其旁边还摆放有一杯咖啡,吹烟袅袅。

隔着薄雾氤氲,视线在余老师身上停留小会,随后望向了院中的桂花树,可惜不是四季桂,深秋闻不到桂花香,不得不说真是一种遗憾。

要不,明年开春自己从老家带一些花草种子过来,把庭院装饰一下?

他是一个爱花之人。

尤其是美丽的花,他无法拒绝,往往能蹲在边上观赏半天,喜欢用手抚摸花瓣,甚至探进花蕊,咦哟!那种一探到底紧凑感就犹如蜜蜂采蜜一样,极度顺心。

静心十来分钟,李恒按照自己的节奏看书,个把小时后,灵感充沛的他放下书本,开始写作。

不知不觉,他已经写到了第33篇章,离预计完本还差9篇章。

这章他主要写的沪市西南角龙华,为了写好这篇,他翻阅了大量本土资料,做到心中有数才敢在原作的基础上动笔。

“毕竟有一点方便,到时候觉得自己不行了,用不着向殡仪馆叫车,自己慢慢走去就是”

笔尖到这时,他忽地想到了那个来沪市第一天就拿沪市殡仪馆开玩笑的缺心眼,也不知道这货在大学过得如何?

是不是还一样潇洒,嘴里一片片我草我草?看来有时间得去瞅瞅他才行。

稍后又想到了高中英语老师,唉,他也想红袖添香啊,没人给自己倒茶了,甚是恓惶。

思维开小差就如同抽空外出逛了趟窑子,裤袋一勒紧,又得暗戳戳回来干正事。

这不,他一写就是一晚上,硬是干了8000来字,还自带修改了两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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