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何志明与我表明心迹后,他确实彻底退出了我们的小圈子。
不再与我们一起打球,不再刻意出现在我们吃饭的桌子旁。
偶尔在校园里遇见,不小心目光相交,他也只是礼貌而疏离地点点头,便迅速移开视线,仿佛我们只是最普通的校友。
这份干脆利落的放手,反而让我对他生出了几分敬重。
没有了何志明若有若无的“竞争”和“比较”,王子豪整个人都像是卸下了一层无形的负担,心情明显大好,连走路都带着风,那撮卷发似乎都跳跃得更加欢快。
这天下午放学,天色尚早,金色的阳光暖融融的。
王子豪抱着一个崭新的篮球,像只大型犬一样眼巴巴地凑到我面前,眼睛里闪着期待的光:
“意华,想不想打篮球?我教你!”他拍了拍怀里的球,信心满满,“保证让你投进第一个球!”
我知道,篮球是他最热爱、也最擅长的运动。
在球场上奔跑跳跃的他,像一团燃烧的火焰,充满了生命的活力。
可是,我对这种需要大量跑动和对抗的运动,实在是提不起半点兴趣。
前世之所以会经常打羽毛球,不过是因为何志明喜欢,我像个小小的卫星,围绕着他的喜好旋转罢了。
想到这里,我下意识地瘪起嘴角,小声嘟囔着,带着点自己都没察觉的娇气:“可是,篮球是我最讨厌的运动了……” 汗水、碰撞、激烈的争夺,这些都让我本能地想远离。
王子豪脸上的光芒瞬间黯淡了一下,但他立刻又打起精神,急切地追问:“那,你喜欢搞什么运动?羽毛球?乒乓球?还是跑步?我陪着你!”
他那副“只要你开口,上刀山下火海都陪你”的认真模样,让我的心像被羽毛轻轻挠了一下,泛起丝丝暖意。
看着他着急的样子,我不忍心再逗他,对他微微一笑,坦诚道:“其实,我什么运动都不太喜欢。就喜欢安安静静地坐下来,看看书,写写东西。你自己去玩吧,我约了芝兰她们去图书馆。”
这是真话。重活一世,我比任何人都更喜欢享受内心宁静的时光。
王子豪的脸上明显掠过巨大的失望,像一只被雨淋湿的大狗,连那头卷发都似乎耷拉了下来。
但他没有半句抱怨或勉强,只是挠了挠头,很快接受了这个事实,然后退而求其次,带着满脸的期盼,小心翼翼地问:“那……你有空的时候,过来看我打球,可以吗?”
他问得那么郑重,眼神亮晶晶的,里面盛满了渴望被见证、被关注的心情。他想让我看到他最闪耀的样子。
我心里软成一片,毫不犹豫地点点头,给了他一个明确的承诺:“好啊,一定去。”
“真的?”
他的眼睛瞬间被点亮,笑容大大地绽开,露出洁白的牙齿,几乎要晃花人的眼。
“那就说定了!我一般在东边那个球场!你一来我肯定能看到!”
他抱着篮球,兴奋得差点原地跳起来,像是得到了全世界最珍贵的许诺。
“嗯,说定了。”我看着他高兴的样子,也忍不住弯起了眼角。
他这才心满意足,抱着他的宝贝篮球,一步三回头地、几乎是蹦跳着朝球场跑去。
夕阳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那背影里都透着藏不住的欢欣。
我站在原地,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心里涌动着一种难以言喻的暖流。
他尊重我的不喜欢,却依然执着地想要与我分享他的热爱。这种笨拙的、纯粹的分享欲,比任何刻意的迎合更动人。
我没有立刻去图书馆,而是站在原地,听着远处篮球场上隐约传来的运球声、呼喊声,想象着他在球场上奔跑跳跃的矫健身影,嘴角不自觉地维持着一个上扬的弧度。
原来,被一个人如此珍视地邀请进入他的世界,感觉是这样的美好。
安静的图书馆和喧闹的篮球场,在这一刻,因为一份彼此尊重、互相靠近的心意,而奇异地和谐共存起来。
“华华,我肚子饿了,我们去打饭吧?”芝兰抚着肚皮,有气无力地靠在我身上,像只被饿扁了的小猫。
我合上手中的《少年文艺》,笑着戳了戳她的额头:“就知道吃,刚才还说自己要减肥呢。”
“吃饱了才有力气减肥嘛!”芝兰理直气壮地挽起我的胳膊,“快走快走,去晚了红烧肉该没了。”
我们收拾好书本站起身,正好看见兰凤也从阅览室那边走过来。
她温婉地笑着:“你们也要去食堂吗?一起吧。”
夕阳的余晖给校园披上了一层金色薄纱,三个女孩并肩走在林荫道上,影子被拉得老长。路过东边篮球场时,我不由自主地放慢了脚步。
球场上,王子豪正带着球灵活地闪过防守,起跳、投篮,动作流畅得像只猎豹。
汗水在夕阳下闪闪发光,将他专注的侧脸勾勒得格外分明。
“哟,有人看入迷了哦。”芝兰促狭地用肩膀撞了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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