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仙侠 > 凡人修仙,从宗门被灭开始无敌 > 第243章 血星辰 实力超凡

三日后,沧怀渡百里外,九州天极东。

许靖安立于云头,青色道袍在罡风中猎猎作响。

他身后半步,秦桃桃与狐兔兔一左一右,两人皆着粉裙,扮作侍女模样,飘飞如三月桃花。

主人,前面就是琉璃神宫了。

秦桃桃轻声道。

指尖无意识地梳理了一下被海飞吹乱的头发。

“此处辽阔……若是打起来,倒不好逃脱。”

狐兔兔眯着赤红双眼,耳朵却警惕地竖着。

许靖安没有回答,目光穿透云雾,落在远处那座悬浮于星海之上的宫殿群上。

十座琉璃塔呈环形排列,塔尖射出淡蓝色光柱,在中央交汇成璀璨光球,那便是传说中的十星连珠大阵。

不对劲。

许靖安突然皱眉,阵法运转方向与江月明描述的完全相反。

秦桃桃闻言,立刻从袖中取出一枚青铜罗盘。

指针疯狂旋转,最终指向琉璃神宫方向时,竟渗出丝丝血珠。

又是逆行阵!

这是最高级别的护山大阵…...

许靖安瞳孔微缩。

血隐门竟将正道门派的琉璃神宫彻底改造成了魔道巢穴。

“我来之前去见了那幻海真君一面,他给我了些许小物件,一会若是局势不利,你们两个先走,我拖住他们。”

他下意识摸了摸腰间那两个玉环相交而成玉符,那是观海真君赐给他的元婴级法宝,身外身符宝。

主人,我们肯定要留下保护主人!

秦桃桃声音有些发颤。

“唔……就是呢,灵宠怎么可以丢下主人不管!”

狐兔兔眨巴着眼睛,郑重其事的说道。

许靖安轻笑一声,屈指弹了下她的鼻尖,“就是呢……”转头对秦桃桃道:“来都来了。”

三道流光划破天际,落在神宫正门前。

本该洁白无瑕的琉璃地面,此刻泛着诡异的暗红色。

许靖安靴尖刚触地,整座宫殿突然响起清越钟声。

贵客远来,有失远迎。

清冷女声从四面八方传来。

许靖安循声望去,只见九十九级台阶尽头,站着个素衣女子。

她面戴轻纱,怀抱一盏造型奇特的青铜灯,灯芯却不见火焰,只有团不断扭曲的黑雾。

秦桃桃突然抓紧许靖安衣袖:公子小心,那是宝灯琉璃照!我在古籍上见过,灯芯黑雾是...

被剥离的元婴。

许靖安冷冷接话,右手已按在明心剑柄上。他神识扫过,发现那女子竟是元婴期修为,比情报中说的叶琼心高出整整一个大境界。

女子缓步下阶,每走一步,脚下琉璃就绽开血色莲花。

许道友不必紧张。

她声音带着奇异的韵律,我只是叶宫主的元婴,宫主远走,并未归来。少主特意吩咐,要以最高规格接待沈族贵客。

许靖安心中警铃大作。

沈轻霜的身份是绝密,血隐门如何得知?他面上不显,只淡淡道:许某与沈族素无瓜葛,姑娘认错人了。

琼宝!

一声清喝从殿内传来,不得无礼。

台阶顶端不知何时多了道血色身影。

那人看起来不过二十出头,一袭红衣胜血,腰间悬着柄造型狰狞的骨剑。

最令人心惊的是他的眼睛,左眼漆黑如墨,右眼却泛着妖异的紫光。

血……少……主?

许靖安一字一顿问道。

心中大惊,“按江门主所言,他几十年前不过金丹初期修为,如今看来他已经是金丹后期修为.……而且抛开那毁天灭地的琉璃照不说,这种三代哥手上的元婴法宝一定也不在少数,真打起来,怕是要吃大亏。”

血星辰微笑颔首:久闻许道友天纵奇才,今日一见...…

他紫瞳突然闪过精光,果然名不虚传。

许靖安顿觉有异,还未反应,一道无形波动从血星辰眼中射出,擦着许靖安耳际掠过,他身后三丈外的石狮轰然炸裂。

瞳术!

秦桃桃惊呼,袖中三才符宝和六道极帝幡已然蓄势待发。

狐兔兔更是直接现出真身,化作三丈高的九尾妖狐,将二人护在身下。

“我说过多少次,门口不要摆狮子,要摆麒麟,你们是听不懂本少主的话吗?!”

“少主饶命,属下知错了。”

一众手下吓得俯身在地。

血星辰却大笑起来:哈哈哈,一位元婴前辈,一只九尾灵狐,难怪能看破我紫极魔瞳。

他突然将手探入右眼,扣出了那颗紫色的眼球,“不过前辈太抬举在下了,这紫极魔瞳乃是九级妖兽内丹炼化,算是一件元婴级法宝,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瞳术。”

“果然……有些人一出生就在罗马……这位三代哥开始秀肌肉了。”

许靖安无奈的摇摇头。

他拍拍手,好了,都退下吧,本少主亲自招待贵客。

不过,这是魔族妖兽紫瞳兽的内丹炼化,仍然保留了那畜生的魅惑离幻之术,别直视哦,容易中了幻术,哈哈哈哈哈!

血少主邀许某前来,不会就为展示元婴法宝吧?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