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玄幻 > 守夜人:我来守护黑夜最后一点光 > 第116章 月下美人:我和你大战三百回合

石寒盘坐于寒潭之畔,双眸紧闭,体内的真元在他新开辟的经脉中奔腾不息。

真元境中期的修为,已经彻底稳固。

而他神魂深处那片由无尽雷光构成的“雷霆炼狱”,正散发着审判万物的威压。

这便是他的道,他的意。

昨日悲歌昨日死,今朝我意号雷狱。

从今往后,他挥出的每一刀,都将带有这股意志。

石寒缓缓睁开双眼,望向远处那座沉寂的火山。

指尖轻点,他计算着时日。

今日,正是第四十九天。

霜霜,也该出关了。

念头刚落。

轰隆——

远处的火山毫无征兆地剧烈震颤起来,仿佛有巨兽在山体深处苏醒。山石滚落,大地嗡鸣,连带着他身下的寒潭都泛起圈圈波纹。

紧接着,一道通天火光从火山口冲天而起,将整个黑风渊底的昏暗天空映照得一片赤红。

在那刺目的火光之中,一道纤细却挺拔的身影,正一步步从中走出。

火焰在她身周温顺环绕,不伤分毫。

石寒霍然起身,目光死死锁定着那道身影。

是沈霜霜!

此刻的她,一头长发无风自动,周身散发出的气息,已然暴涨至气海境后期的顶峰,距离蕴灵境也只差临门一脚!

而在她身后,紧跟着一具通体暗金、关节处燃烧着熊熊烈焰的人形骸骨。那骸骨每走一步,脚下便烙印出一个燃烧的符文,其散发出的威压,竟让石寒都感到心悸。

蕴灵境后期!

那具新成的火尸,修为赫然达到了蕴灵境后期!

沈霜霜走出火光笼罩的范围,看到了潭边的石寒,脸上露出由衷的笑容,身形一闪,便来到了他的面前。

“我成功了。”她的声音带着一丝劫后余生的庆幸。

“我看到了。”石寒伸手,轻轻拂去她额前沾染的一点火山灰,目光落在她身后的火尸上,“过程很凶险?”

沈霜霜点了点头,眼中仍有余悸。

“为了让这具乌金骨重塑血肉,我几乎耗尽了自身全部精血。就在火尸初具人形,诞生出一丝生机的瞬间,它竟自行发动了涅盘。”

她顿了顿,继续说道:“那股强大的吸力将作为宿主的我也一同卷入,一人一尸,在涅盘之火**同经历了一次生死。若非《古尸不坏诀》的真意护住了我最后一点真灵,恐怕我已经化为飞灰了。”

石寒听得心头一紧,握住她的手。

沈霜霜反手握住他,感受着他掌心的温度,微笑道:“不过,结果是好的。我们双双突破,都得到了天大的好处。”

石寒这才松了口气,随即也分享了自己的经历:“这四十九天,我也没闲着。我为自己创了一种武道真意,名为‘雷霆炼狱’,也借此突破到了真元境中期。”

两人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彼此都在为了对方,也为了共同的未来,拼了命地变强。

“对了,你的刀呢?”沈霜霜忽然想起此事。

石寒微微一笑,手掌一翻,一柄造型奇特的兵器出现在他手中。

那是一柄刀。

刀身保留着幽蓝色的骨骼质感,其上却并非光滑一片,而是布满了天然形成的、如同龙鳞般的细密纹路。刀身之内,有点点星辉流转,仿佛封印了一条银河。

整把刀没有刀格,刀柄与刀身一体成型,完美地贴合手掌握持的曲线。其上散发的气息,一半是星辰的浩瀚与月光的清冷,另一半,却是与沈霜霜同源的、源自水天尸傀的阴寒。

最后的开刃与淬火,石寒早已利用寒潭之水完成。

这已是一柄完美的灵器!

“好美的刀。”沈霜霜由衷地赞叹。

石寒将刀递到她的面前,目光温柔。

“能炼出这把刀,有一半是靠你。它的刀身源于你的力量,它的灵性也与你相连。所以,‘寒月刀’这个名字,已经衬不起它了。”

他凝视着她,郑重说道:“从今以后,它就叫‘月下美人’。”

沈霜霜接过刀的手微微一颤。

月下美人。

石寒的用意,她哪能不明白。

这不仅是赞美刀,更是赞美她。

这柄以她的力量为核心、由他的心血铸就、与两人气息紧密相连的灵刀,是他们之间羁绊的最好见证。

她握住刀柄,她立刻感到与刀血脉相连。刀身传来与自己同源的气息,以及石寒话语中那毫不掩饰的深情,让她心中瞬间被幸福感填满。

从春风阁那个任人欺凌的丑陋妓子,到如今手握灵器、修为大进的宗门高层。

从一个连自己命运都无法掌握的蝼蚁,到此刻被一个强大的男人视若珍宝。

所有的委屈,所有的隐忍,所有的付出,在这一刻都得到了回报。

她再也无法抑制自己的情感,眼中燃起炙热的情感,连带着雪白的肌肤都泛起诱人的红晕。

沈霜霜一个翻身,竟是将石寒压在了身下。动作迅捷而充满一种不容抗拒的野性之美。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