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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阅读 > 都市 > 渔猎东北:从街溜子到山海王 > 第56章 宠妻狂魔进山林,山珍野味补孕身

天刚蒙蒙亮,一层薄薄的晨雾还眷恋地缠绕在靠山屯的屋顶和林梢,孟家崭新的青砖瓦房里已经有了动静。

孟礼欢轻手轻脚地爬下炕,回头看了一眼睡得正香的韩晶晶,替她掖好被角,眼神里的温柔几乎能滴出水来。

他走到外间,王秀娥已经起来了,正在灶坑前引火,准备做早饭。

“娘,早上熬点小米粥就行,稠乎点。晶晶这两天胃口可能不大好,得吃点儿顺口的。”孟礼欢压低声音吩咐。

王秀娥愣了一下,随即像是明白了什么,眼睛一亮,脸上瞬间笑开了花,连连点头:“哎!哎!娘知道!娘这就熬粥,再滴上几滴香油!保准香!”

孟礼欢匆匆扒拉了两碗粥,吃了个窝头,便起身开始收拾东西。他没像往常一样走向码头,而是从墙上取下了那杆保养得油光锃亮的水连珠猎枪,仔细检查了枪膛和撞针,又从一个旧木箱里翻出了许久不用的弹弓和一把皮兜里装满泥丸的弹弓包。最后,他将那把锋利的侵刀别在后腰。

王秀娥看着儿子这全副武装要进山的架势,有些疑惑:“欢子,今儿个不出海了?你这是要干啥去?”

孟礼欢系紧鞋带,头也不抬:“嗯,这几天不出海了。我去山里转转,给晶晶弄点野味补补身子。”

王秀娥一听,更是喜上眉梢,这肯定是儿媳妇有喜了!她忙不迭地点头:“应该的!应该的!山里路滑,你可小心点!”

孟礼欢“嗯”了一声,背上猎枪,拎起弹弓,大步流星地出了门。清晨的屯子还很安静,只有几声零星的狗吠和公鸡打鸣声。他穿过屯后的苞米地,沿着熟悉的小路,一头扎进了雾气缭绕的茂密山林。

空气瞬间变得清凉湿润,混合着松针、腐叶和泥土的清新气息。露水打湿了他的裤脚,鸟鸣声在林间清脆地回荡。孟礼欢像一头回到了主场猎豹,目光锐利,脚步轻捷,感官提升到了极致。他不再是那个驾驭海浪的船老大,而是变回了那个熟悉山林每一个角落的顶尖猎人。

他的首要目标是野鸡和沙半斤(斑翅山鹑)。这些东西肉质细嫩,炖汤最是鲜美滋补,正适合孕妇初期可能出现的胃口不佳。

他屏息凝神,耳朵捕捉着林间的细微动静。走了约莫一炷香的功夫,在一片灌木丛边缘,他听到了熟悉的“咕咕”声和爪子刨地的窸窣声。他悄悄蹲下身,从口袋里摸出弹弓,捏上一颗泥丸。

透过枝叶缝隙,能看到几只羽毛鲜艳的雄野鸡正带着几只灰褐色的雌野鸡在草丛里觅食。孟礼欢瞄准了其中一只最肥硕的雄野鸡,皮筋拉满,“嗖”的一声轻响,泥丸精准地击中野鸡的头部!那野鸡连叫都没来得及叫一声,扑腾了两下便不动了。其他的野鸡受惊,“咯咯”叫着四散飞逃。

孟礼欢走过去,拎起那只足足有三四斤重的肥硕野鸡,满意地掂量了一下。他没去追其他的,够吃就行。

没走多远,又在一片开阔的草甸子发现了沙半斤的踪迹。这种鸟比野鸡小,更机警,飞得快。孟礼欢再次发挥弹弓的精准优势,悄无声息地又打下了两只肥嘟嘟的沙半斤。

眼看日头升高,孟礼欢觉得这点收获还不够。他想到了兔子。兔子肉细腻,也好消化。

他改变策略,开始寻找兔子的活动痕迹——新鲜的粪便、被啃食的草根、以及它们常走的“兔道”。很快,他在一片坡地的荆棘丛附近发现了新鲜兔粪。他找了个下风口的隐蔽处,耐心地潜伏下来,像一块石头般一动不动。

等待是猎人必修的功课。时间一点点过去,林间的光线逐渐变得明亮起来。就在孟礼欢以为可能要空守时,一只灰褐色、膘肥体壮的野兔小心翼翼地从荆棘丛里探出头来,警惕地四下张望,然后蹦跳着出来觅食。

孟礼欢缓缓举起了水连珠。距离稍远,弹弓威力不够。他深吸一口气,稳住心跳,准星牢牢套住野兔的头部。“砰!”一声清脆的枪声打破了山林的寂静,惊起无数飞鸟。那只野兔应声倒地,四肢抽搐了几下便没了动静。

“好家伙,真肥!”孟礼欢走过去拎起兔子,怕不有五六斤重。

一上午的工夫,收获颇丰:一只肥野鸡,两只沙半斤,一只大野兔。但对于一心想要给妻子最好滋补的孟礼欢来说,这还远远不够。他想要更补的东西——狍子。

狍子肉营养价值高,味道鲜美,是东北山林里最好的滋补野味之一。但这玩意儿不像野鸡兔子那么多,需要点运气和耐心。

他在山里简单吃了点干粮,喝了口凉水,继续往更深的山林里钻。他辨认着狍子喜欢活动的区域——有水源、有丰富嫩草和灌木的地方。他仔细查看地上的蹄印和粪便,寻找着狍子群的踪迹。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一条清澈的山溪边,他终于发现了一串新鲜的、像是梅花瓣般的狍子蹄印,沿着溪流向上而去。孟礼欢精神一振,立刻循着脚印追踪上去。

他追踪了将近一个时辰,脚步放得极轻,几乎听不到声音。终于,在一片白桦林和灌木丛的交界处,他看到了目标——三只狍子正在那里悠闲地啃食着嫩叶和青草!一大两小,像是一家三口。

孟礼欢缓缓举起枪,瞄准了那只体型最大、最为肥壮的成年狍子。他心里默念了一句:“对不住了,为了俺娃和孩儿他娘…” 然后,果断扣动了扳机!

“砰!”

枪声在山谷间回荡。那只大狍子猛地一跳,踉跄着冲出几步,重重倒地。另外两只受惊,瞬间窜入密林深处消失不见。

孟礼欢走过去,看着倒在地上的狍子,心里满是收获的喜悦。这头狍子个头不小,估计能出不少好肉。

他拿出侵刀,熟练地开始现场处理猎物——放血、剥皮、去除内脏。这是猎人的规矩,也是为了减轻负重。新鲜的狍子血他也没浪费,用随身带的军用水壶小心地接了一些,这玩意儿据说最补。

当他扛着沉甸甸的、用树枝捆好的狍子肉,腰间挂着野鸡沙半斤,手里拎着野兔,像个移动的肉铺一样走出山林,回到屯子时,日头已经西斜了。

他这一身“血淋淋”的收获,自然又引起了屯里的一场轰动。

“哎呦俺的娘!欢子你这是把山神爷的仓库给端了?”

“好家伙!这么大只狍子!这得多少肉啊!”

“还有野鸡兔子!欢子你这打猎的手艺也没撂下啊!”

“这是要给晶晶好好补补了吧?嘿嘿…”

孟礼欢笑着跟乡亲们打着招呼,脚下不停,径直往家走。

一进院门,王秀娥就迎了出来,看到儿子这惊人的收获,又是高兴又是心疼:“咋弄这么多?累坏了吧?快歇歇!”

韩晶晶也闻声从屋里出来,看到地上那只巨大的狍子和其他野味,惊得捂住了嘴:“欢子…你…你咋打了这么多?这得吃多久啊…”

孟礼欢把东西放下,抹了把汗,看着妻子嘿嘿傻笑:“不多不多!慢慢吃!从今天起,咱家天天不断肉!给你和娃好好补补!这狍子肉嫩,炖汤最好!野鸡明天给你炖蘑菇!兔子肉咱红烧…”

他絮絮叨叨地规划着,眼睛里闪着光,仿佛已经看到妻子被滋补得红润健康的样子。

王秀娥乐得合不拢嘴,赶紧去烧水准备烫鸡褪毛。韩晶晶看着丈夫为了自己如此奔波劳累,心里又是甜蜜又是酸楚,眼圈忍不住又红了。

孟礼欢顾不上休息,亲自动手,开始分割狍子肉。哪部分适合炖汤,哪部分适合红烧,哪部分可以爆炒,他分得清清楚楚。新鲜的狍子血更是宝贝似的拿去蒸血豆腐。

院子里很快弥漫起处理野味的血腥气和柴火的气息。这个傍晚,孟家小院仿佛变成了一个繁忙的野味加工厂,而这一切,都只源于一个新生命悄然到来的消息,和一个男人最朴实、最炽热的爱。

孟礼欢的“宠妻补身”行动,以一场惊人的狩猎收获,正式拉开了序幕。而这,仅仅只是第一天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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