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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阅读 > 都市 > 渔猎东北:从街溜子到山海王 > 第148章 重拾猎枪入老林,只为娇妻孕中补

腊月的日头起得晚,窗纸刚透出些蒙蒙的青灰色,孟礼欢便悄然睁开了眼。身旁的韩晶晶还沉睡着,呼吸均匀,一只手无意识地搭在小腹上,那里正孕育着他们新的希望。借着微光,他能看到她嘴角噙着一丝恬淡的笑意,想必是回到了熟悉的环境,身心都放松了下来。

孟礼欢没有惊动她,像一只灵巧的狸猫,悄无声息地穿衣下炕。冰凉的空气激得他精神一振,昨夜炕头热络的乡情和地瓜酒带来的微醺早已散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清晰而迫切的目标感——进山,为晶晶和未出世的孩子,弄点最滋补的野物。

这个念头,在他得知韩晶晶再次有孕时,便已生根发芽。北京城什么都有,人参鹿茸也能买到,但那些圈养的、或是经过多道倒手的货色,怎比得上这老黑山里自由生长、汲取天地精华的野生山珍来得纯粹、有劲道?他要亲手去猎,去采,将这片山林最厚重的馈赠,带给他的妻儿。

他轻手轻脚地来到堂屋,从墙角一个落满灰尘的木箱里,取出了那杆陪伴他多年的老“水连珠”步枪。枪身冰冷,木质枪托上的包浆在昏暗中泛着幽光。他用一块干净的软布,细细地擦拭着每一个部件,检查枪膛、撞针、扳机,动作熟练而专注,仿佛在抚摸一位久别重逢的老友。然后,他将一颗颗黄澄澄的子弹压入弹仓,那清脆的“咔嚓”声,在寂静的黎明里格外悦耳。

接着是准备行装。厚实的靰鞡鞋(东北特有的牛皮靴,内絮乌拉草),绑腿打得紧紧的;最保暖的狗皮帽子、羊皮手闷子(手套);腰间别上磨得锋利的开山刀;背上那个洗得发白的帆布背包,里面装着绳索、一小瓶烈酒、火柴、一小包盐和几张冻得硬邦邦的烙饼。

当他全副武装,推开屋门时,冰冷的寒气如同实质般扑面而来。院子里铺着一层新雪,踩上去发出“嘎吱”的脆响。东边的天际才刚刚泛起一丝鱼肚白,整个靠山屯还沉浸在睡梦之中,只有几缕炊烟在寒冷的空气中笔直地升起。

“吱呀”一声,对面屋的门也开了,孟繁林披着旧棉袄走了出来,看到儿子这身打扮,愣了一下,随即了然:“要进山?”

“嗯,”孟礼欢点点头,压低声音,“去转转,看能不能给晶晶弄点补身子的。”

孟繁林没再多问,只是走到他身边,伸手帮他正了正背上的枪带,又摸了摸他棉袄的厚度,沉声道:“雪大,路滑,当心着点。老黑山北坡那边,前阵子有人看见过炮卵子(公野猪)的群,个头不小,别硬碰硬。”

“知道了,爹。”孟礼欢心里一暖。父亲的关心总是这样含蓄而实在。

他没有惊动孟礼兵他们,这趟是私事,他更想独自享受与山林重逢的静谧。踩着积雪,他如同一头孤狼,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屯子,融入了远处那片墨绿色的、被白雪覆盖的林海。

一进入山林,整个世界仿佛瞬间切换了频道。屯里的鸡鸣狗吠被彻底隔绝,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极致的寂静,只有脚踩积雪的“嘎吱”声和自己的呼吸声清晰可闻。光秃秃的树枝像无数双鬼爪伸向灰白色的天空,积雪压弯了灌木的枝条,偶尔有雪块“噗嗤”一声坠落。

空气冷得刺肺,却带着一股松针、冷杉和积雪混合的、清冽甘甜的气息。孟礼欢深深吸了一口,感觉五脏六腑都被洗涤了一遍,那种在城市里被各种废气熏染的滞涩感一扫而空。他放慢脚步,眼睛像探照灯一样,锐利地扫视着周围。

雪地是山林最好的记录者。任何生灵经过,都会留下无法抹去的痕迹。他很快发现了一串细碎的、如同梅花般的脚印,是狍子。他蹲下身,仔细查看脚印的深浅、方向和间距,判断出这是一只成年狍子,刚刚经过不久,似乎是受到了什么惊吓,步伐有些凌乱。

他没有去追踪狍子,他的目标更大,也更危险。他需要的是能提供大量优质肉食和滋补价值的大家伙——比如野猪,或者鹿。

他根据父亲的提示,朝着老黑山北坡的方向行进。那里的植被更茂密,有大量的柞树林和榛子丛,是野猪最喜欢的觅食地。山路崎岖,积雪下掩盖着乱石和倒木,每一步都需要格外小心。他时而弯腰钻过被雪压弯的灌木丛,时而手脚并用地攀爬覆着薄冰的陡坡,呼出的白气在眉毛和帽檐上结成了细小的冰凌。

走了约莫一个时辰,在一片背风的向阳坡上,他发现了一片狼藉的景象。大片的积雪被拱开,露出下面黑色的冻土,一些榛子树的树皮被啃得斑驳不堪,地上散落着啃剩的果壳和一些坚硬的、颗粒状的粪便。

是野猪!而且不止一头!看这破坏范围和粪便的新鲜程度,像是一个不小的野猪群刚刚在这里饱餐过一顿。

孟礼欢的心跳略微加速。他伏低身子,借助灌木和树木的掩护,仔细观察着地上杂乱的蹄印。脚印硕大,深浅不一,能分辨出有大有小,至少有三四头成年野猪,可能还带着半大的崽子。他沿着脚印追踪,发现它们朝着山坡下方一条结冰的小溪方向去了。

野猪喜欢在进食后到水源地喝水。这是一个机会。

他更加小心,几乎是匍匐前进,尽量不发出任何声响。野猪的嗅觉和听觉都极其灵敏,一旦被惊动,不但猎不到,还可能面临被狂暴猪群反击的危险。

靠近小溪,他躲在一块巨大的岩石后面,悄悄探出头。果然,在溪流一处拐弯、冰面较薄的地方,几头体型壮硕、披着黑褐色刚毛的野猪正在用鼻子拱开冰碴,贪婪地饮水。为首的那头公猪尤其醒目,肩高几乎快到孟礼欢的腰部,两颗弯曲的獠牙露出唇外,在雪地的映衬下闪着瘆人的白光,哼哧哼哧的声音带着一股不容侵犯的蛮横。

不能打头猪!孟礼欢瞬间做出判断。这头公猪一看就皮糙肉厚,生命力顽强,一枪未必能致命,反而会激起它拼死反扑,风险太大。他的目光扫过猪群,锁定在边缘一头体型相对较小、看起来应该是母野猪的身上。它的肉质会更嫩,更适合给孕妇滋补。

他缓缓端起“水连珠”,冰冷的枪托贴住脸颊。他屏住呼吸,努力让剧烈的心跳平复下来,整个世界仿佛只剩下准星、目标和自己的手指。风向正好从他这边吹向野猪,不会暴露气味。

就在那头母野猪低头饮水的瞬间,孟礼欢扣动了扳机!

“砰!”

清脆的枪声猛然炸响,打破了山林的死寂,惊起远处林梢一群飞鸟。

子弹精准地命中了母野猪的颈部要害!它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嚎,庞大的身躯猛地一僵,随即踉跄几步,重重地栽倒在雪地里,四肢抽搐着,鲜血瞬间染红了一大片白雪。

突如其来的枪声和同伴的倒地,让整个野猪群瞬间炸锅!为首的炮卵子发出一声愤怒的咆哮,猩红的小眼睛瞬间锁定了孟礼欢藏身的方向,獠牙狰狞,竟不管不顾地埋头冲了过来!其他几头野猪也受惊,四散奔逃,撞得灌木丛哗哗作响。

“妈的!”孟礼欢暗骂一声,没想到这头公猪如此护崽和暴躁!他反应极快,没有选择硬抗,而是猛地向旁边一棵粗大的柞树后扑去!

几乎是同时,公猪带着一股腥风,轰然撞在他刚才藏身的岩石上,发出“咚”的一声闷响,碎石飞溅!

孟礼欢背靠树干,能清晰地感受到那庞然大物撞击带来的震动。他迅速拉栓退壳,子弹上膛,心脏咚咚直跳,但眼神却异常冷静。他知道,此刻绝不能慌。

公猪一击不中,更加暴怒,围着柞树打转,哼哧哼哧地寻找着攻击角度。狭窄的空间限制了它冲锋的威力。孟礼欢抓住一个空隙,猛地探身,几乎是顶着公猪的脑袋开了第二枪!

“砰!”

这一枪打得更近,子弹钻进公猪的耳根深处。那庞大的身躯剧烈地颤抖了一下,发出一声沉闷的呜咽,终于支撑不住,轰然倒地,四肢徒劳地蹬踏了几下,便没了声息。

山林重归寂静,只剩下浓重的血腥味和孟礼欢粗重的喘息声。他靠在树干上,平复着狂跳的心脏,后背惊出了一层冷汗。好险!差点就阴沟里翻船!

确认两头野猪都已毙命,他才从树后走出来。看着倒在地上的战利品,尤其是那头巨大的公猪,孟礼欢脸上露出了混合着后怕和兴奋的笑容。这下好了,不仅晶晶整个孕期的肉食和滋补够了,连过年乃至明年开春的肉都绰绰有余了!

他没有耽搁,立刻开始处理。先是给母野猪放血,然后开始艰难的剥皮、分割工作。野猪皮厚,油脂丰富,是个力气活。他选择先卸下四条最好的腿肉和里脊,又将公猪那两颗巨大的獠牙小心地撬了下来,这玩意儿磨一磨,做个挂饰或者刀柄都不错。

剩下的肉和排骨太多,他一个人根本无法运走。他用开山刀砍来树枝,做了个明显的标记,然后用大量的积雪将剩余的野猪肉掩盖起来,防止被其他食肉动物偷吃。等他回到屯里,再叫上孟礼兵他们一起来拉。

当孟礼欢背着沉甸甸的、沾满血污的背包,拖着疲惫却兴奋的身躯回到屯里时,日头已经升得老高。他那副模样和背包里散发出的浓重血腥气,立刻引起了轰动。

“哎呦俺的娘!欢子你这是……掏了野猪窝了?!”

“好家伙!这么大块肉!还是俩!”

“这獠牙!成精了吧!”

闻讯赶来的孟礼兵看着那巨大的野猪腿和獠牙,眼睛都直了,激动地捶了孟礼欢一拳:“欢哥!你还是这么牛!一个人干翻俩?!”

孟礼欢笑了笑,将最好的那条里脊肉递给闻声出来的韩晶晶:“给,晶晶,留着慢慢炖汤喝,最补身子。”

韩晶晶看着丈夫一身风雪血污,却带着如此丰厚的收获回来,只为给她补身子,眼圈瞬间就红了,接过那沉甸甸、冰凉的内块,感觉心里比炕头还暖。

王秀娥更是乐得合不拢嘴,一边张罗着烧热水给儿子清洗,一边已经开始盘算着是腌起来还是冻起来,嘴里不住地念叨:“够了够了!这下可真是够了!”

孟礼欢看着家人欢喜的模样,看着韩晶晶那感动而幸福的眼神,觉得这一早上的艰辛、冒险,都值了。他重拾猎枪,深入老林,不仅仅是为了猎物,更是用这种最直接、最原始的方式,表达着对妻子、对家庭最深沉的爱与守护。

山林依旧危险,但他无所畏惧。因为家里,有他最需要守护的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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