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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酒吧里的偶遇

我叫查克·布朗。

我是个空气动力学家,当然,之所以用这个名头,主要是因为它能让人觉得我混得不错。

但实际上,我还有很多其他名头,只是我把它们藏在了心里,从来不对别人讲。

酒鬼,失败的父亲,不合格的丈夫,婚姻破裂的失败者,一事无成的可怜虫,疯子的帮凶,喜欢玩风筝的怪人

我拿起眼前的酒杯,将这些说不出口的名号连同杯中的龙舌兰一起灌进腹中。

酒,这东西真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不是吗?它能让人忘记烦恼,忧愁,痛苦,忘掉自己的过去,现在和将来。

可惜,它只能生效一个晚上。

我常常在想,如果有什么酒能够让人永远忘记自己的一切的话,我一定会倾尽所有的,微薄到可怜的身家去换取一杯,这对我实在是再划算不过的买卖。

“唔不行,不行。”趴在吧台前的查克·布朗喃喃自语,声音像是梦呓一样:“还得记住风筝,还得记住儿子”

“呃老板,有无酒精的饮料吗?”

一个声音突兀在身边响起,奇怪的问题引得醉醺醺的查克往旁边看了一眼,那人身穿着普通的短袖,衬衫和牛仔裤,长得挺帅,但也挺凶,看起来似乎不像什么好人。

查克看了对方一眼,但没有多留意,此时的他醉得厉害,能看清对方的长相已经很不容易了,脑袋里根本没有余裕去管别的。

跑来酒吧,不喝酒?

吧台后面的老板听了这话,眼神直勾勾地盯着对方,他严重怀疑这家伙是来砸场子的。于是他的眼神忍不住向下瞟了瞟,扫了一眼柜台下面藏着的霰弹枪,这是东区酒吧的必备品之一。终于,在片刻之后,他还是忍住了伸手去拿枪的冲动。

当然,这也是因为对方长得确实有点像硬茬子,老板担心对方是什么帮派的高层。

“小子,这里是酒吧,要喝奶的话——”

“不不不,水就行。”那人尴尬地笑了笑:“房东里尔斯太太告诉我,让我多光顾光顾她丈夫的酒吧,还给我打了点折扣,所以我就跑过来了。”

哦,原来是租客。

听了他的话,老板里尔斯的神情终于缓和了下来,他随手敲了敲吧台:“这里是酒吧,没有无酒精饮料,如果你酒精过敏的话,可以喝冰水。”

“冰水就行,谢谢——哦,有吃的吗,我还没吃晚饭。”

马昭迪从口袋里拿出纸币,放在了柜台上,并打量着四周的环境,他是第一次进酒吧这种地方——毕竟之前是个普通的写手宅男,而且也没什么钱,所以即使是在国内,他也从来没有来过酒吧或者舞厅,倒是偶尔有去过电玩城或者网吧,那里还蛮快乐的。

酒吧整体是简约的木质地板和墙壁,门口的位置挂着照片,贴着海报,钉着传单,墙上甚至喷着涂鸦,写着字;角落里则摆着一些他看不懂的机器,也许是游戏机,也许是切歌机。

从进门开始,酒吧里的嘈杂人声就和house音乐(浩室音乐,一种音乐风格)混在了一起,好在电视新闻播出之后,老板就调低了音乐的声音,否则酒吧里的人是决计听不到一点新闻声的。

“今天下午,哥谭广场上出现谜语人的标志性符号.”

马昭迪看了眼新闻,没什么新鲜的发现,于是继续吃着手里的汉堡,薯条和炸鱼块,打量起酒吧里的其他角落。

墙上挂着飞镖盘,上面零落地插着几根飞镖,旁边就是个小桌子,几个壮汉围在桌边打着扑克,看样子是在赌钱。

几个穿着比较省布料的女性和一些身上纹身,发型奇特的男人围在赌桌的旁边,整一桌看起来都不是什么好人.我是说,看起来都不是什么好惹的人。

至于剩下的那些看上去已经神志不清的,不知道是喝多了还是被下药的人;或者在角落里忍不住两两缠做一团的人;或者大大方方地谈着价格的人;这样百齐放的人群在这座酒吧里算是主基调。按马昭迪的判断,东区里的绝大多数酒吧恐怕都是这种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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