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总裁豪门 > 武侠:开局获得一甲子内力! > 第二百二十一章 逃出生天

【绝路之人关锦秋,天青双剑青剑萧无眉之弟子。】

【今日罹难,再无重见天日之期。】

【落入此等绝境,全因紫月山庄庄主孟桓和天上阙勾结,残杀江湖正道弟子。】

【其人软弱无能,空负盛名实则无一作为。】

【暗通款曲之事被我察觉之后,害我陷落此等绝地之中。】

【只是事到如今,一切所得皆为咎由自取,不敢怨天尤人。】

【只盼后来之人,得见真相,莫要被其蒙蔽。】

【余此一生所负者良多。】

【一则愧对师兄天龙神剑古希之呵护之情。】

【二则愧对谭小弟一腔情意。】

【如今思量过往,只觉悔不当初。】

【半生陷入情爱纠葛之中,难以自拔。当断不断,累人累己。】

【至此,毒已入骨,神智多有迷失之处,更无重见天日之时,方才明白心头所钟。】

【可叹已无来日,只能于此暗无天日之所,盼君余生安乐。】

【另有一则……恩师情重,难报万一,余不忍其所传绝学自我断送。】

【后世有缘之人,若寻来此处,见得这剑法传承,若学,当为我隔代传人。若不学,盼抄录一份,寻我师兄,亦或者是师兄传人,将此剑法重新收录师门。】

【关锦秋绝笔!】

江然再往下看,这一套剑法,却是藏在了那恶兽皮毛铺就的被褥之下,抬头四个大字赫然是【青鸾剑法】。

天龙剑法,青鸾剑法。

天青双剑……

江然轻出了一口气,大概其的将整件事情在脑海之中过了一遍。

却又皱起了眉头:

“这么说来,紫月山庄和天上阙勾结,已经是数年之前的事情了?

“可为何残阳门半年之前方才现身江湖?”

再想不久之前,于房间之内看到的孟桓。

心中虽然隐隐有所明悟,却又觉得好似不太可能……

“……你到底要看到什么时候?”

颜无双的声音此时传入耳中。

江然回头看她,见她不仅仅周身无力,眼皮子好似还越来越重。

当即笑道:

“颜会首可是想要让我救你性命?”

“都到了这个时候了……江大侠就莫要戏弄我了。”

颜无双无奈说道:“求江大侠救命。”

“既然你都这般说了,我又岂能见死不救?”

江然说到此处,拿过她的手腕,三根指头一探,沉吟了一下之后说道:

“你中毒不深,问题不大,不过这毒倒是有些意思,这些恶兽到底是不是蝾螈啊?

“怎么吃了它们的血肉之后,竟然会变成这幅模样……”

他一边喃喃自语,一边自怀中取出了一个小瓶子。

他身上这些瓶瓶罐罐极多,封口严密,纵然是扔到了水里,一时半会也不会进水。

取出一粒塞进了颜无双的口中:

“卖。”

“……我还没问。”

颜无双狠狠地瞪了江然一眼:“而且,也不是所有的……”

话没说完,就感觉四肢逐渐有了力道,后面的话就变成了:

“对所有的毒都有用?”

“可不敢这么说,但是你可以这么宣传。”

“宣传?”

“就是对外这么说……反正寻常毒的话,吃一粒怎么也可以缓解一下,若不是寻常的毒,估摸着吃了也得死,到时候肯定不会有人给你差评。”

“……差评?”

颜无双感觉江然这嘴里总是能出现一些稀奇古怪的词。

“不要总是揪着细节不放,意思到了就成。”

江然一边说着,一边来到了关锦秋的跟前。

关锦秋是绝笔了,可实际上她还没死。

只是念及方才墙上所写的那些东西,江然心中一时之间也有些复杂。

半生情爱纠葛,当断不断,累人累己。

可不就是如此吗?

古希之和静潭居士也都是执着之辈。

关锦秋舍不下这个,又放不下那个……最终索性一个都不选,选了一个孟桓。

结果就落到了现如今的境地之中。

至于她后来想明白了,心中所中意之人到底是哪一个……

这其实跟江然就没有关系了。

只不过,这答案,也在这墙壁之上的文字之中。

待等颜无双能够爬起来之后,江然便提着关锦秋,拉着仍旧有些软弱无力的颜无双,朝着洞窟深处走去。

至于那青鸾剑法……江然并没有多看。

古希之就在紫月山庄之内,静潭居士也在。

等自己出去之后,让他们进来寻找就是了。

这是人家门派的事情,和自己没有多大关系。

这一点,江然还是能够拎得清的……不能什么便宜都占。

关锦秋当年跌入此地的时候,便已经探索过,如今留心寻找果然便找到了她当年留下的记号。

沿着记号一路前行,很快就来到了一处绝壁之前。

这是一处山壁一侧的狭路,宽不足三寸。

右边峭壁与洞窟顶端连成一体,不见出路,左侧则是涛涛暗河,流入不知处。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