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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阅读 > 都市 > 重生大东北1983之鹿鸣北坡 > 第106章 踏雪寻友遇围猎

冷志军的狗拉爬犁在雪原上划出两道深沟,桦木滑板与冻雪摩擦的声响像钝刀刮竹。

六条猎犬呼出的白气在零下三十度的空气里凝成霜雾,最壮实的黑背左前腿还裹着胡安娜缝的麂皮护套——那是三天前追紫貂时被冰棱割伤的。

灰狼跑在队伍最前方,老狗缺耳朵上的伤疤结了层薄冰,在晨光中像块嵌在皮毛里的碎玻璃。

转过落叶松林时,风里突然飘来血腥味。

冷志军眯起被雪光刺痛的眼睛,看见三百步外的缓坡上演出着惨烈的围猎。

五个鄂伦春猎人正被野猪群冲得七零八落,他们的鞣皮猎靴深陷在雪窝里,动作笨拙得像刚学步的幼鹿。

有支老式单筒猎枪炸了膛,持枪的年轻人虎口迸裂的血滴在雪地上,绽开一朵朵红梅。

那领头的公猪体型巨大,宛如一头小牛犊,其鬃毛上凝结着一层厚厚的冰碴,两根獠牙在阳光下闪耀着象牙黄的光泽。

它气势汹汹地撞翻了两个猎人后,便如同一辆失控的战车一般,径直朝冷志军狂奔而来。

冷志军眼见野猪来势汹汹,却并未解开爬犁的绳索,而是直接踩着那摇晃不定的爬犁架,迅速举起了手中的双管猎枪。

只听“砰”的一声巨响,双管猎枪的后坐力如同一股强大的冲击波,狠狠地撞击在冷志军的肩胛骨上,使得他那原本就受伤的旧伤隐隐作痛。

然而,他的动作并未因此而停滞,第一发铅弹如闪电般穿透了野猪的左眼,紧接着,第二发铅弹也毫不迟疑地钻进了野猪的颈椎骨缝。

遭受重创的野猪在惯性的作用下,继续向前狂奔了二十多步,最终如同被抽走了全身的力气一般,轰然倒地。

它那两根粗壮的獠牙在雪地上犁出了一道深深的雪沟,沟底露出了冻土层那黑褐色的土壤。

冷志军敏捷地跳下爬犁,落地时,他突然感觉到靴底似乎粘着什么东西。

低头一看,原来是一块热乎乎的猪耳,显然是刚才野猪被击中时,弹孔里喷出的脑浆在严寒中瞬间凝结而成,看上去就像一坨半透明的冻豆腐。

就在这时,一阵清脆的铜铃声传入了冷志军的耳中。

他抬头望去,只见领头的鄂伦春老人正踩着齐膝深的积雪,缓缓朝他走来。

老人的鹿皮靴帮上挂着的铜铃,随着他的脚步发出清脆的声响。

他貉皮帽子的护耳随着步伐晃动,露出左眉上那道月牙形疤痕——疤痕边缘的皮肉皱缩着,像是被烙铁烫过。

冷志军注意到他右手小指缺了半截,断口处结着层发亮的茧皮,这是常年拉硬弓留下的印记。

鄂伦春营地的篝火堆得像座小丘,燃烧的落叶松木劈啪炸响,迸出的火星在空中划出金色弧线。

冷志军被请进帐篷后,众人纷纷起身让座,将他请到上首的桦木墩上。

他刚一落座,便看到面前的榆木砧板上摆放着一只烤得金黄酥脆的鹿腿。

这只鹿腿显然是经过精心烤制的,表层的脂肪层被烤得恰到好处,呈现出诱人的金黄色,酥脆的外皮在刀割时发出轻微的“咔嚓”声。

当冷志军用猎刀轻轻划开鹿腿时,粉红色的肉缝里立刻渗出了琥珀色的肉汁,这些肉汁顺着刀刃缓缓流淌,滴落在炭火上,瞬间腾起一股带着松木香的青烟。那股青烟袅袅升起,仿佛将整个帐篷都笼罩在一片神秘的氛围之中。

金老爹手持祖传的骨刀,熟练地割下一片片鹿肉。这把骨刀的刀刃在火光的映照下,泛着诡异的青白色,仿佛隐藏着某种神秘的力量。据说,这把骨刀是用百岁老驼鹿的腿骨磨制而成的,刀背上还刻着七道凹槽,每一道凹槽都代表着持有者曾经猎杀过的一头熊。

野韭菜花酱被装在一个桦树皮筒里,散发出浓郁的香气。这酱里不仅有野韭菜花,还混合了碾碎的榛子和山花椒,辛辣中带着坚果的醇香,让人闻之食指大动。

冷志军夹起一块鹿肉,放入口中慢慢咀嚼。突然,他咬到了一颗未碾碎的孜然粒,那一瞬间,香料在齿间迸裂开来,一股强烈的香味瞬间在鼻腔中炸开,仿佛一团火焰在他的鼻腔里燃烧。

酒过三巡,众人都有些微醺,营地外围的猎犬突然狂吠起来。那声音在寂静的夜晚显得格外突兀,仿佛有什么不速之客正在靠近。众人的目光不约而同地望向帐篷门口,只见灰狼的独眼在火光中变成了血红色,它那缺耳朵上的伤疤也因为充血而变得紫得发亮,看上去异常狰狞。

就在这时,刘振钢猛地掀开熊皮门帘,闯了进来。他的身上带着一股刺鼻的松脂味和血腥气,仿佛刚刚经历了一场激烈的战斗。他皮袄右袖被撕开尺长的口子,露出的手臂上布满细密的血痕——不是野兽抓伤,而是被冰凌划出的网状伤口。

金玉珠跟在他身后,却像换了个人。靛蓝猎装上的银饰擦得锃亮,发辫间新编入的红绳还沾着水汽,显然是刚在溪边梳洗过。她跪坐在冷志军右侧斟酒时,耳垂上的银环随着动作轻晃,在火光中投下细碎的光斑。鹿奶酒从桦皮壶里倾泻而出,在银碗里激起细小的漩涡,奶香混着酒气扑面而来。

晨光透过仙人柱顶的烟洞斜射进来,在冷志军脸上烙下个晃眼的光斑。他头痛欲裂地坐起身,发现身上盖着件陌生的狼皮大氅。皮毛内侧用鱼鳔胶粘着张鞣制过的桦树皮,摸上去沙沙作响,树皮上还用炭笔画着狩猎路线图——正是他昨天酒后随手画给金老爹看的。

用雪水洗脸时,冰碴子刮得脸颊生疼。捧起的雪团里还裹着几粒松针,搓在皮肤上像粗糙的砂纸。灰狼凑过来舔他手上的水珠,老狗的舌头粗糙得像把锉刀,舌面上的倒刺刮得手背发红。

刘振钢的鼾声从隔壁传来,像头冬眠的棕熊。冷志军掀开熊皮门帘,看见发小四仰八叉地躺在狍皮堆里,怀里抱着个空酒坛。坛底还剩些浑浊的酒液,随着他的呼吸在坛里晃荡,发出黏稠的声响。他踢了踢对方的靴底,靴跟上结着的冰坨子啪嗒掉在地上,露出靴底防滑钉的奇特排列——那是县城铁匠铺的独门标记。

军子...刘振钢突然抓住他的手腕,眼睛里布满血丝。他的络腮胡里还沾着昨夜的肉渣,呼出的酒气里混着胃酸的腐臭味,我相中玉珠了。他说这话时喉结上下滚动,像是咽下口苦水,可她给我缝伤口用的都是马尾毛...他扯开衣领,露出肩膀上粗糙的缝合痕迹,黑色的马尾毛硬得像钢丝,每针都打得死紧。

冷志军这才注意到角落里叠得整整齐齐的靛蓝猎装。衣服每道衣褶都压得笔直,银腰带上的铃铛用红绳系着防止碰撞。箭囊旁放着个桦树皮小盒,里面装着淡绿色的药膏——是鄂伦春人治疗箭伤的特效药,冷志军认出这是金玉珠昨晚给他涂抹虎口裂伤的同款。

灰狼突然在门外低吠,缺耳朵警惕地竖起。冷志军拨开门帘,看见金老爹正在空地上磨刀。老人把猎刀在磨石上推拉的节奏很有规律,每七下就蘸一次混着狼血的雪水。更远处,金玉珠背着牛角弓走向白桦林,晨雾中的背影渐渐模糊,只有发辫间的红绳在灰白的背景中像道未愈合的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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