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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火里的褶皱 第174章 花店暴雨现惊变

作者:奚凳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11-12 22:38:15

镜海市老城区的“勿忘我”花店外,暴雨如注。铅灰色的云层低得仿佛要压垮临街的青瓦屋顶,雨点砸在梧桐树叶上,发出“噼里啪啦”的脆响,溅起的水花在青石板路上汇成蜿蜒的小溪,泛着浑浊的白。

花店的木质门楣上,褪色的“勿忘我”招牌被雨水冲刷得愈发黯淡,玻璃门上贴着几张泛黄的花束海报,其中一张边角卷起,露出后面太叔龢老伴年轻时的照片——扎着麻花辫的姑娘举着一束紫色勿忘我,笑容比窗外的暴雨明媚百倍。

店内弥漫着潮湿的花香与泥土气息,混合着太叔龢身上那件洗得发白的蓝布围裙味道。她正蹲在花架前,用一块旧手帕擦拭勿忘我叶片上的水珠,指尖因常年接触冷水而泛着微红。

“老婆子,这花可不能再淋了。”太叔龢对着空气念叨,声音被雨声盖得有些模糊。她起身去拿喷水壶,壶嘴缠着的旧手帕突然滑落,露出里面绣着的“林”字——那是老伴的姓氏。

就在这时,玻璃门被猛地推开,一股夹杂着雨水的冷风灌了进来。太叔龢打了个哆嗦,抬头看见浑身湿透的环卫工王姐站在门口,雨衣的帽檐压得很低,脸上沾着几道泥痕。

“王姐?这么大的雨怎么还过来了?”太叔龢连忙递过一条干毛巾,“快擦擦,别感冒了。”

王姐接过毛巾,却没擦脸,反而从雨衣口袋里掏出一个皱巴巴的信封,双手递过来:“太叔姨,这是……这是林叔留给你的。”

太叔龢的手顿在半空,指尖微微颤抖。她记得老伴走的那天,也是这样的暴雨,他说去买酱油,却再也没回来。三年来,她每天都在花店等,连喷水壶都不敢换,就怕他回来认不出。

“他……他什么时候留的?”太叔龢的声音有些发颤,接过信封时,指尖触到里面硬邦邦的东西。

“就在他走的前一天,”王姐的眼圈红了,“他在花店门口徘徊了好久,手里攥着这个信封,说‘让她知道我没走远’。我当时以为他只是普通顾客,直到昨天整理旧物才发现,信封上写着你的名字。”

太叔龢拆开信封,里面掉出一张泛黄的购物小票和一枚铜制的钥匙——钥匙上刻着“家”字,是当年他们结婚时,老伴亲手打的。小票上的日期正是老伴失踪那天,商品栏里写着“酱油一瓶,勿忘我一束”,下面还有一行小字:“老婆子,我知道你总在等,其实我每天都在,就藏在你浇花的水里,藏在你擦花的手帕里。”

眼泪瞬间模糊了太叔龢的视线,她攥着钥匙,突然想起昨天给勿忘我浇水时,水面上似乎映出了老伴的影子。她转身看向花架,那束刚浇过水的勿忘我,花瓣上的水珠竟拼成了“我回来了”四个字。

“林叔他……”王姐还想说什么,突然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断。

太叔龢擦了擦眼泪,走到门口,透过猫眼看到一个陌生男人。他穿着黑色皮夹克,头发湿漉漉地贴在额头上,脸上有一道刀疤从眉骨延伸到下颌,手里拎着一个黑色的手提箱。

“谁啊?”太叔龢警惕地问。

“请问是太叔龢女士吗?”男人的声音低沉沙哑,“我叫‘不知乘月’,是林先生的朋友,他托我来送样东西。”

太叔龢心里一紧,老伴生前从未提过叫这个名字的朋友。她回头看了眼王姐,对方悄悄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按下了报警电话。

“你有什么凭证?”太叔龢故意拖延时间。

不知乘月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贴在猫眼上:“这是我和林先生去年的合影,他说你认得这束花。”

太叔龢凑过去一看,照片上的男人确实是老伴,手里举着一束勿忘我,旁边站着的不知乘月,手里拎着的手提箱和现在一模一样。她犹豫了一下,慢慢打开了门。

不知乘月走进店里,目光扫过花架,最后落在那束拼出字的勿忘我上,嘴角勾起一抹诡异的笑:“林先生果然没骗我,这花还真有灵性。”

“你到底想干什么?”太叔龢握紧了手里的铜钥匙,钥匙尖对着不知乘月的方向。

“别紧张,”不知乘月把手提箱放在柜台上,“林先生欠我一笔钱,他说用这个抵偿。”他打开手提箱,里面不是钱,而是一沓厚厚的文件,最上面写着“镜海市老城区拆迁规划图”。

太叔龢的瞳孔骤然收缩,她想起上个月拆迁队来闹过,说这一片要建商业大厦,让她尽快搬走。当时她还在等老伴回来,死活不肯,没想到……

“林先生说,这拆迁款足够你安度晚年了,”不知乘月的手指在文件上敲了敲,“只要你在上面签字,这箱子里的钱就都是你的。”

太叔龢拿起文件,手指划过“拆迁补偿款:500万”的字样,心里却翻江倒海。她抬头看向那束勿忘我,花瓣上的字不知何时变成了“别签”。

“我不能签,”太叔龢把文件推回去,“这是我和老伴的家,我不能就这么卖了。”

不知乘月的脸色沉了下来,眼神里的温柔消失殆尽:“太叔女士,别给脸不要脸。林先生已经死了,你以为他还能回来?这钱你不赚,有的是人赚。”

他突然上前一步,抓住太叔龢的手腕,力道大得让她疼得皱眉。王姐见状,立刻冲过来想拉开他,却被不知乘月一脚踹倒在地,手机摔在地上,屏幕碎成了蛛网。

“你放开她!”王姐挣扎着爬起来,却被不知乘月一把按住肩膀,动弹不得。

太叔龢看着王姐痛苦的表情,心里又急又怕。她想起老伴生前教过她一些防身术,说是万一遇到危险能用得上。她深吸一口气,猛地抬起膝盖,顶向不知乘月的小腹。

不知乘月疼得闷哼一声,松开了手。太叔龢趁机后退,抓起柜台上的喷水壶,对准他的脸喷了过去。水花溅在他的眼睛里,让他暂时失去了视力。

“王姐,快跑!”太叔龢大喊着,拉起王姐就往后门跑。

后门通往一条狭窄的小巷,雨水把巷子弄得泥泞不堪。两人刚跑出没几步,就听到身后传来不知乘月的怒吼:“你们跑不掉的!”

太叔龢回头一看,不知乘月已经追了上来,手里还多了一把匕首,刀身在雨水中闪着寒光。她心里一慌,脚下一滑,差点摔倒。王姐连忙扶住她,指着巷子尽头的一扇铁门说:“那边是老仓库,我们进去躲躲!”

两人跌跌撞撞地冲进铁门,太叔龢反手锁上。仓库里弥漫着一股霉味,堆放着一些废弃的家具,只有几缕光线从屋顶的破洞透进来,照亮了空中飞舞的尘埃。

“他……他应该进不来了吧?”王姐喘着粗气,靠在墙上。

太叔龢没有说话,她走到仓库中央,看着地上那面破碎的镜子。镜子里映出她的倒影,还有身后不知何时出现的不知乘月。

“我说过,你们跑不掉的。”不知乘月的声音在空旷的仓库里回荡,带着一丝得意。

太叔龢猛地转身,手里紧紧攥着那枚铜钥匙。她想起老伴说过,这钥匙不仅能打开家门,还有另一个用处。她把钥匙插进旁边一个旧衣柜的锁孔,轻轻一转,衣柜的背板突然打开,露出一个暗格。

暗格里放着一个木盒,太叔龢打开木盒,里面是一把锈迹斑斑的长剑,剑鞘上刻着“勿忘我”三个字。这是老伴的爷爷传下来的,据说当年参加过抗日战争,剑身还沾着敌人的血。

“你以为一把破剑就能对付我?”不知乘月嗤笑一声,举起匕首冲了过来。

太叔龢没有退缩,她拔出长剑,按照老伴教她的招式,剑尖直指不知乘月的咽喉。她的动作虽然有些生疏,但每一招都带着必死的决心。

不知乘月没想到太叔龢真的会用剑,一时有些慌乱。他避开剑尖,匕首划向太叔龢的手臂。太叔龢忍着疼,长剑横扫,击中了他的手腕。匕首“当啷”一声掉在地上。

就在这时,仓库的铁门突然被撞开,一群穿着制服的警察冲了进来,为首的正是之前王姐报警时联系的张警官。

“不许动!”张警官大喊着,手里的手铐“咔嚓”一声铐在了不知乘月的手腕上。

不知乘月脸色惨白,他看着太叔龢,咬牙切齿地说:“你给我等着,我不会放过你的。”

太叔龢没有理他,她走到王姐身边,帮她包扎伤口。王姐看着她手臂上的伤口,心疼地说:“太叔姨,你没事吧?都怪我,要是我早点报警就好了。”

“不怪你,”太叔龢笑了笑,“要不是你,我还不知道老伴给我留了这么多东西。”

她回头看向那束从花店带来的勿忘我,花瓣上的水珠已经干了,但那股淡淡的香气却弥漫了整个仓库。她知道,老伴一直都在,从未离开。

警察带走了不知乘月,太叔龢和王姐也跟着去了警局做笔录。走出警局时,雨已经停了,天边挂着一道彩虹,把整个镜海市染成了七彩的颜色。

太叔龢抬头看着彩虹,突然想起老伴生前最喜欢的一句诗:“雨过天晴云破处,这般颜色做将来。”她握紧了手里的铜钥匙,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守住这家花店,守住和老伴的回忆。

就在这时,她的手机响了,来电显示是一个陌生号码。她犹豫了一下,接起电话,里面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老婆子,我回来了。”

太叔龢的身体僵在原地,眼泪再次流了下来。她回头看向花店的方向,仿佛看到那个扎着麻花辫的姑娘,正举着一束勿忘我,对着她微笑。

太叔龢的手指紧紧攥着手机,指节因用力而泛白,连呼吸都忘了节奏。她颤着声问:“你……你真的是老林?”

电话那头的声音带着熟悉的沙哑,还掺着一丝笑意:“除了我,谁还会叫你老婆子?那年你非要在花架上种爬藤,结果把勿忘我都压弯了,还记得不?”

这句话像一把钥匙,瞬间打开了太叔龢记忆的闸门。她抹了把眼泪,快步往花店走,脚步踉跄却又急切:“你在哪儿?我这就去找你!”

“别急,”老林的声音温和下来,“我在咱们常去的那片梧桐树下等你,就是你当年说‘这树能遮一辈子凉’的地方。”

挂了电话,太叔龢几乎是跑着穿过青石板路。雨后的空气里满是泥土和草木的清香,彩虹还挂在天边,把梧桐树叶染成了透亮的绿色。远远地,她就看见树下站着一个熟悉的身影——藏青色的中山装,头发虽添了些白霜,背却依旧挺直,手里还捧着一束紫色的勿忘我,花瓣上沾着新鲜的水珠。

“老林!”太叔龢喊出声,眼泪又涌了上来。

男人转过身,脸上是她刻在心里的笑容:“我回来了,老婆子。”

太叔龢扑进他怀里,感受着熟悉的体温,才敢相信这不是梦。她捶着他的胸口:“你这三年去哪儿了?我还以为……还以为你真的走了!”

老林轻轻拍着她的背,声音里带着愧疚:“当年我去买酱油,路上撞见‘不知乘月’他们一伙人在倒卖拆迁文件,被他们盯上了。为了不连累你,我只能暂时躲起来,一边收集他们的罪证,一边让王姐帮我盯着你。”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牛皮本,里面记满了拆迁队和“不知乘月”勾结的证据:“我知道他们肯定会来找你麻烦,所以提前把钥匙和信交给王姐,还在花店里留了些小机关,就是怕你出事。”

太叔龢想起花瓣上的字、水面上的影子,眼眶又红了:“那些都是你弄的?”

“嗯,”老林点头,指着她手里的铜钥匙,“这钥匙不仅能开家门,还能启动花架下的感应装置,花瓣上的字就是这么来的。还有那把剑,是我特意放在仓库暗格里的,就怕你遇到危险。”

这时,王姐从后面追上来,看到老林,惊喜地喊:“林叔!你真的回来了!”

老林笑着点头,递给她一瓶药膏:“谢谢你这三年照顾我家老婆子,之前让你受委屈了。”

王姐摆摆手:“都是应该的,太叔姨人那么好。对了,警察刚才说,‘不知乘月’他们的团伙全被端了,拆迁的事也会重新调查,咱们这片区不用拆了!”

太叔龢一听,立刻拉着老林往花店走:“快回去看看,咱们的花肯定渴了。”

回到花店,阳光透过玻璃门洒进来,落在那束勿忘我上,花瓣显得格外鲜艳。老林拿起喷水壶,小心翼翼地给花浇水,动作和三年前一模一样。太叔龢靠在门框上,看着他的背影,突然觉得,这三年的等待,都值了。

傍晚时分,花店门口挂起了新的招牌,“勿忘我”三个大字鲜红明亮。老林搬来一张小桌,摆上太叔龢爱吃的桂花糕,还有一瓶他珍藏多年的米酒。两人坐在梧桐树下,看着天边的晚霞,偶尔碰一下杯子,话不多,却满是温馨。

“以后再也不分开了。”太叔龢靠在老林肩上,轻声说。

老林握紧她的手,眼神坚定:“再也不分开了。”

风吹过,梧桐树叶沙沙作响,夹杂着勿忘我的清香,漫过了整个老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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