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昌县的清晨,总是在号子声中醒来。
“嘿咻!嘿咻!”
新开挖的河道工地上,数千名壮丁赤着上身,他们喊着整齐的号子,将一筐筐泥土传递上岸。而在不远处的另一片工地上,一座座崭新的窑厂拔地而起,烟囱里冒出滚滚黑烟。
一个身穿绸缎内衬、外罩粗布短打的年轻太监,正笨拙地将一团湿泥拍在模具里,结果用力过猛,泥浆溅了自己一脸。
“手腕用力,腰部下沉!”一名锦衣卫校尉面无表情地站在他身后,手里拿着一把戒尺,不轻不重地敲了敲 后背,“李公公,你这力道,连宫里的绣娘都不如。再加把劲,不然今天的午饭,可就只有一碗清汤了。”
被称作李公公的太监欲哭无泪。想他当初在宫里,也是个能给贵人递热茶的体面人,如今却在这里和泥巴打交道。更要命的是,旁边监工的锦衣卫,眼神跟刀子似的,让他连偷懒的心思都不敢有。
另一边,新军的校场上,更是尘土飞扬,杀声震天。
“喝!”
一名身材魁梧的京营百户,手持制式长刀,用尽全身力气,一招力劈华山,带着风声斩向面前一个看似单薄的白马义从。
那白马义从不退反进,身形一矮,手中马刀以一个刁钻的角度自下而上撩起。“铛”的一声脆响,京营百户只觉得虎口剧震,长刀险些脱手。还未等他变招,对方的刀背已经顺势贴着他的刀身滑上,轻轻一搭一转,他的手腕便被一股巧劲带偏。
下一刻,冰冷的刀锋已经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快如闪电。
“你输了。”年轻的白马义从收刀入鞘,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那京营百户愣在原地,额头冷汗涔涔。他输了,输得干脆利落。他引以为傲的刀法和力气,在对方面前,就像是三岁孩童的把戏。
校场边缘,赵云负手而立,身旁的戚继光抚着胡须,微微点头:“京营的兵,底子不差,就是操练的路子太死板,打法华而不实。多在这‘磨刀营’里磨上三个月,倒也能成一块好钢。”
赵云的目光扫过那些被白马义从们一次次摔倒在地的京营锐士,语气平淡:“主公说了,要用最高规格的待遇。死不了,就往死里练。”
这些从京城来的“贵客”,就这样被拆得七零八落,然后像零件一样,被强行塞进了景昌县这台飞速运转的机器里。会算账的,被萧何丢去后勤处当学徒;懂药理的,被安排进新立的医馆打下手;就连那几个厨艺精湛的御厨,也被公输班请去,研究如何改进军粮的口味和储存方式。
每一个人,都被安排得明明白白,身上那点来自京城的优越感,早在日复一日的高强度劳作和训练中,被磨得一干二净。
他们是皇帝的耳目,是悬在朱平安头顶的剑。
可如今,这些耳目被泥土封住,利剑被拿去磨了刀。
瑞王府,书房内。
朱平安放下手中的一份份报告,脸上露出一丝笑意。报告上详细记录了“新来人员”的改造进度,成果喜人。
“陛下这六百五十份大礼,确实是雪中送炭。”
他对面,贾诩正慢悠悠地品着茶,闻言眼皮都懒得抬一下:“小菜而已。那份和亲的圣旨,才是真正的主菜。”
“肥肉?”朱平安想起了贾诩之前的话,“文和不妨说得再明白些。”
贾诩放下茶杯,浑浊的眸子看向朱平安:“主公,鸿煊王朝那位要来和亲的公主,听说名为赵景鸢,是鸿煊三皇子赵景曜的同母妹妹,以骄悍善骑射闻名北境。您说,这样一头小母狼送上门,是肥肉还是刺猬?”
“对别人是刺猬,对本王……是肥肉。”朱平安的回答毫不犹豫。
“妙哉。”贾诩抚掌而笑,“陛下想让您娶一头母狼,日夜被枕边人监视,最好再被这头狼带来的‘陪嫁’咬得遍体鳞伤。可他却忘了,狼,也是可以驯的。驯服了这头母狼,不仅能让她乖乖听话,还能顺藤摸瓜,将手伸进鸿煊王朝的内部。鸿煊三皇子赵景曜,听说野心不小,与他那位大皇子哥哥斗得正凶。这其中,可做的文章就太多了。”
朱平安点了点头,贾诩的想法与他想到了一处。借力打力,引狼入室,然后关门打狗,再把狗驯成自己的猎犬。这套路,他已经越来越熟练了。
“此事不急,”朱平安的目光转向窗外,“先把院子里的那只老狐狸,料理干净了再说。”
……
赵福全所居住的院落,名义上是驿馆最好的上房,实际上却是一座精致的牢笼。
这些天,他过得生不如死。
每日都有人按时送来精美的饭食,但送饭之人却对他毕恭毕敬,问什么都说不知道。他派出去的人,一个个如泥牛入海,杳无音信。而外面关于他那些手下如何被“改造”的传闻,却像刀子一样,一刀刀剐着他的心。
他成了笑话,一个彻头彻尾的笑话。
皇帝让他来送绞索,结果他自己,却把头伸进了人家预备好的套子里。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