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仙侠 > 多子多福树:每生一胎多一亩洞天 > 第498章 两位道体天骄越阶挑战

“想跑?果然心里有鬼!追!”

星璇仙子见状,不惊反喜。

夜秋蝉的逃跑在她看来,正是心虚的表现!

她立刻带着两名执法弟子,化作三道星辰遁光,紧追不舍。

星璇仙子一边追赶,一边心中惊疑。

她发现夜秋蝉的遁速竟然极快,那精纯的太阴气息弥漫开来,让她周身的星辰之力都感到了一丝滞涩。

“这贱人的太阴之力,何时变得如此精纯磅礴?她到底得了什么机缘?”

夜秋蝉则谨记秦归涯的叮嘱,不顾法力消耗,将遁速提升到极致。

她不清楚大乘修士的神识具体能覆盖多远,但保险起见,自然是越远越好。

星璇仙子三人紧随其后,双方一追一逃,转眼间便已远离陨仙谷数千万里。

星璇仙子心中愈发焦躁,她发现距离非但没有拉近,反而隐隐有被甩开的趋势!

这让她又惊又怒。

终于,在跨越了不知多少山脉,粗略估算,已远离陨仙谷一亿里外的一片荒芜石林上空,前方那道幽影骤然停了下来。

夜秋蝉悬浮于空,周身太阴气息不再内敛,弥漫开来。

她转过身,目光锁定追来的三人。

“此地,应该够了。”

她轻声自语,随即看向脸色有些难看的星璇仙子,带着一丝凛冽杀意:

“星璇,你追了我一路。现在,该清算一下旧账了。”

当初,秦归涯击杀的散修得知,她的父母很可能和日月双圣有关,如今先从这星璇仙子收点利息吧。

星璇仙子眼见夜秋蝉停下,脸上闪过一丝狞笑:

“旧账,凭你这炼虚修为?贱人,今日便是你的死期!”

她与两名执法弟子呈品字形将夜秋蝉包围,三股合体初期灵压混合着星辰之力,狠狠压向中央那道白色身影。

“结三星锁空阵!”

星璇仙子娇叱一声,三人手中法诀同时变幻,道道星光自他们体内涌出,在空中交织。

瞬间形成一座巨大的三角星阵,将方圆数里的空间彻底封锁,隔绝了内外,也防止夜秋蝉再次遁逃。

同时,三人各自祭出了自己的上品通天灵宝。

星璇仙子手中是一柄星辰法剑,剑身镶嵌七颗宝珠,对应北斗,挥动间引动周天星力。

另外两名执法弟子,一人祭出一面星辉宝镜,镜光照射,能定人神魂,迟缓动作。

另一人则催动一杆星辰幡,幡面摇动,洒落无数星辰光点,从四面八方砸向夜秋蝉。

面对三位合体修士的联手围攻与阵法压制,夜秋蝉神色依旧清冷。

她双手结印,身后一轮皎洁明月虚影缓缓升起,月光清冷,化作一尊面容与她相似的太阴法相!

法相双手虚按,无尽太阴寒气弥漫,在她周身形成了一圈太阴领域。

那砸落星辰光点进入领域范围,速度骤减,表面灵光迅速暗淡,威力大减。

星辰法剑的剑气斩在领域壁垒上,激起剧烈波动,却难以寸进。

星辉宝镜的光芒照射过来,也被那至阴至寒的太阴之力不断折射,效果大打折扣。

“太阴法则?!你竟然领悟了法则之力?!”

星璇仙子又惊又怒,她没想到一个炼虚中期的修士,竟能提前掌握并运用法则之力。

更是凭借太**体的强悍,以一敌三,暂时稳住了阵脚!

接下来,夜秋蝉凭借太阴法相与领域苦苦支撑。

虽未落败,但面对三人连绵不绝的攻击,尤其是那三星锁空阵的持续压制,她的法力消耗极快,脸色渐渐有些发白。

太阴法相在星辰法剑与星辰幡的猛攻下,也开始微微震颤。

“哼!看你能撑到几时!星耀九天!”

星璇仙子久攻不下,心中焦躁,终于动用了底牌。

她将星辰法剑猛地抛向空中,双手急速掐诀,体内星辰本源燃烧,引动九天星辰之力灌注!

法剑瞬间膨胀,化作一柄百丈巨剑,剑身之上,九颗大星虚影依次亮起,散发出足以撕裂苍穹的恐怖威能,朝着夜秋蝉悍然斩落!

这一击,已然达到了合体中期的巅峰!

夜秋蝉瞳孔微缩,正欲拼着元气大伤硬接此招。

异变陡生!

一道青袍身影毫无征兆地出现在夜秋蝉身旁,正是从古树空间中踏出的秦归涯!

他出现的瞬间,一股周天星辰生灭的气息轰然爆发!

在他身后,一尊更加庞大的法相凝聚而出。

那法相左半身星辰璀璨,右半身混沌虚无,周身流转着阴阳二气与星辰光点。

正是阴阳星辰混沌法相!

这法相一出,一股源自星辰本源的绝对压制力弥漫开来!

星璇仙子三人依靠阵法引动的星辰之力,在这混沌星辰道体面前,竟变得闪烁暗淡,运转滞涩。

那斩落的“星耀九天”巨剑,威力也凭空削弱了三成!

“什么人?!”

星璇仙子惊骇失色。

秦归涯眼神冰冷,没有丝毫废话。

他手捏法诀,对着那斩落的星辰巨剑遥遥一点。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