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其他 > 早亡路人甲重生后满门都是反派 > 第317章 时间倒流

得焚野承诺,这不久前才拿出的赤玉,反手便被凤灼收回储物戒中。

为防在时涡之中,没法及时护住人。

少年剑灵也未再回到青木鼎中药园空间。

他抱臂而立,凌空虚立在凤灼身侧。

焚野尚且这般认真,沉火之渊中那株七阶赤煌火莲,约莫也对付不了时涡。

同时,也担心时涡彻底形成后,这渊中火煞可能会发生其他难以预料的异变。

二人便极有默契地向后退了一段距离。

直至那渊口翻涌的煞气,与扭曲的光影,在视野中缩小为一个暗红色的斑点。

随后,他们不再移动。

只各自凝神调息,将自身状态维持在巅峰。

继而静静等待着,那时间完全静止的时涡到来。

然而,降临在凤灼周身的时涡,却完全超出二人预料!

不知哪一刻,原本正逐渐凝固的时间流速,在毫无预兆间骤然加剧。

可这加剧,却并非向前推进,而是朝着完全相反的方向。

以一种更为诡谲的方式,倒行逆转!

时间,竟开始了逆流!

以凤灼与焚野二人为中心,百丈之内的景象疯狂扭曲变幻。

脚下焦黑皲裂的大地,以及那些深不见底的裂缝,以肉眼可见地速度重新弥合。

而那些原本狰狞刺出地面的巨大暗色晶簇。

于此刻,也违背常理地急速收缩。

它们倒退回地缝深处,宛若被大地重新吞没,再无踪迹。

除了大地,天空亦发生逆流现象。

天穹之上,原本奔涌不息、交织翻滚的金红色焰光流火,如一幅正被倒卷的画卷。

炽烈的流火不再向前蔓延,而是奇异地向后收束、聚拢。

最终竟逆溯成一片灰暗朦胧、混沌未开的天空。

就连方才在空中刚刚扬起的一缕尘烟。

亦非徐徐飘落,而是倏忽倒溯,分毫不差地回归它原先腾起的位置。

除却凤灼与焚野自身。

他们周遭的一切,都在飞速地“退回”过去!

“时涡”降临的那一刻,凤灼只觉得周身一紧。

一股远比之前时间趋于凝滞更为恐怖的感觉,瞬息间攫住了他。

在这片骤然开始逆流的时空之中,凤灼和焚野,便是唯一顺流而行的存在。

强烈的悖逆感与冲突感,毫无征兆地冲击着他的感知。

一阵阵剧烈的眩晕,与深入神魂的心悸,让凤灼险些连站稳脚跟都做不到。

甚至于,他体内原先流畅运转的灵力。

在此刻,都变得紊乱不堪,运行滞涩无比。

几乎难以调用!

赤发少年金瞳猛然收缩。

漆黑剑身出鞘。

伴着赤色流光的出现,炽烈剑意**野手中长剑勃发而出。

他试图强行劈开这诡异笼罩而来的逆流时域。

同时,焚野厉声向身旁的凤灼惊醒喝道:“稳住心神!”

“这已并非单纯的时间静止,而是更为凶险的时间逆转!切莫被这时序逆流卷走!”

是了。

在凤灼周身时刻影响时间流速的那股未知力量。

自时间逆转之后,便形成了这极为恐怖的时序逆流。

离歌伞自主从凤灼识海之中飞旋而出。

赤红竹伞悬于其头顶。

伞面流转间,道道暖色清辉洒下。

随着这片清辉的出现,以及伞上自行燃起的赤金色火光笼罩周身。

凤灼体内相当紊乱、几乎难以调动的灵力迅速平复下来。

转眼间,已恢复如初,重新变得运转自如。

继而,更多精纯灵力自他丹田涌出,毫无保留地注入离歌伞内。

赤色光华变得愈发凝实。

外界那恐怖的时序逆转之力,也勉强被其隔绝在外。

见凤灼已能凭借离歌伞护好自身,焚野便不再分心此处。

他身形一闪,干脆化成了一道赤色流光,整个融入其本体焚野剑之中。

下一刻,道道更为炽烈、更为凌厉的剑意,**野剑身爆发开来。

每逢那剑刃寒光闪过,便硬生生将前方逆流形成的阻碍劈开。

以此短暂地,开辟出一条可供二人通行的小道。

既已决定冒险一探。

纵使这突然降临的“时涡”,凶险程度已远远超出二人最初的预料。

但他们也丝毫没有就此退缩、离开流焰时隙的打算。

由焚野开路,两人在这片时间逆流的时域中,朝着某个方向艰难前行。

不知具体行进了多久。

或许是一瞬,又或许是一年,数年。

凤灼心神与离歌紧密相连。

他体内的灵力,虽在这把赤伞的庇护下运转自如。

却也在以惊人的速度消耗。

到了如今,已濒临枯竭。

可是,在这片狂暴的时序逆流之中。

离歌形成的屏障看似稳固,实则不过暴雨中飘摇的一柄油纸伞。

若周遭的压力再增大几分,或是凤灼自身灵力供给出现丝毫迟滞与减弱。

这层护障,便只有被彻底撕碎的下场。

前方,焚野剑所划出的剑光也不复最初时的炽盛狂烈。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