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总裁豪门 > 我每杀一个恶人,获得一周寿命 > 第269章 不是我推的,他自己掉下去的

凌晨一点,9号楼B座2103室。

程尹蜷缩在客厅宽大的沙发里,身上裹着一条薄毯,却依旧觉得浑身发冷。

屋子里所有的灯都开着,明晃晃的灯光驱不散他心底的寒意。

电视机开着声音非常大,播放着无聊的午夜节目,

他脑子里反复回放着几个小时前的画面。

徐梦醉得不省人事靠在他身上的重量,那扇被他悄悄虚掩上的防盗门,以及手机推送里那条知名演员徐梦坠楼身亡的简讯。

“不是我推的,是他自己没站稳,不关我的事。” 他神经质地喃喃自语,双手紧紧攥着毯子,头埋进膝盖里,瑟瑟发抖。

就在这时。

滋滋……滋啦

客厅顶灯和电视屏幕猛地闪烁了几下,发出一阵诡异的噪音,房间里忽明忽暗。

“啊啊啊,谁?!”

程尹像受惊的兔子一样弹起来,惊恐地环顾四周,心脏狂跳。

灯光稳定下来的瞬间,他几乎惊掉下巴。

沙发对面的单人沙发上,不知何时,多了一个人影。

一身剪裁利落的白色西装套装,黑长的头发披散下来。

她就那样静静地坐着,脸上带着嘲讽,仿佛从一开始就在那里。

“判,判官……”

程尹的牙齿开始打颤,几乎要吓尿。

小丑组织的判官主播刘启澜!她怎么会在这里?她是怎么进来的?

刘启澜微微歪头,目光扫过程尹惨白的脸和满屋的灯火通明,轻轻咧开嘴角。

“程先生,凌晨一点还到处开着灯,怎么,你心虚了?”

噗通一声,程尹直接滑跪在地,手脚并用地向后缩。

“饶命!判官大人饶命啊!”

他涕泪横流,语无伦次地哭喊,“不,不是我做的!,真的不是我推的他!徐梦他是自己掉下去的!”

刘启澜冷冷瞥了他一眼,“怎么不说了,继续啊。”

“是是是,我说,我什么都说。我都交代。”

程尹的心理防线在认出刘启澜的瞬间就已彻底崩溃,他磕头如捣蒜,“是派对,是昨天下午。”

“是张宏导演组的局,赵总也在,还有周菲菲,宋莹她们,我就是个跑腿的小助理,我什么都不是啊。”

刘启澜嗤笑道,“小助理?你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程尹吓得脸白了一个度,他喘着粗气,断断续续地开始交代:

“是他们,张总他们灌了徐梦酒,灌了很多,后来好像还,还在酒里加了东西,徐梦很快就晕乎乎的了。”

“再后来,我也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就听到张导和赵总在休息室那边有点争执,好像,好像徐梦不小心撞见了什么。”

“散场的时候,张导让我把徐梦送回家,嘱咐我把他弄到阳台那边吹吹风醒酒,还说,还说门不用关太死,要透透气……”

“我,我就是照吩咐做事啊!我真的不知道他会掉下去,我以为他就是喝多了。判官大人,我就是个听命行事的,我不敢不听啊!”

刘启澜或者说此刻主导这具身体的陈媛,轻轻打了一个响指。

啪。

声音清脆,在落针可闻的房间里异常清晰。

几乎在同一时间,全球无数正在刷新幽灵网站的用户,发现网站首页最醒目的位置,更新了一个新的直播链接。

人们迫不及待点进去。

直播画面亮起,映入眼帘的是一幅极具冲击力的场景。

装修奢华的客厅里,一个穿着白色西装的女人优雅地坐在单人沙发上,而她面前的地上,一个男人正跪着磕头求饶,哭得几乎断气。

[卧槽!开播了!是判官主播??]

[这男的是谁啊?怎么哭成这样?]

[又是什么人渣被审判了?这次是什么罪?]

[等等,这男的好眼熟,是不是那个编剧王海身边的助理?]

[对对对!叫程尹!他怎么了?贪了剧组盒饭钱?]

[楼上的别闹,看这场面,肯定是出大事了!]

[没标题啊,到底怎么回事?急死我了!]

就在观众们疯狂猜测时,另一场无声的抓捕行动,正在城市的几个角落同时进行。

导演张宏和投资人赵东鑫,两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正赤着上身,在同一张凌乱的大床上酣睡,空气中弥漫着酒气和暧昧的气息。

他们身上的被子只盖到腰际,露出肥硕的胸膛。

突然,两张黑色、名片大小的卡片,无声无息地出现在他们枕边,仿佛一直就在那里。

赵东鑫迷迷糊糊地先睁开眼,借着夜灯看到卡片上血红色的字迹,瞳孔猛地一缩:

审判通知

罪人:赵东鑫 / 张宏

罪行:故意杀人

执行时间:倒计时 5秒

“4”

“3”

赵东鑫猛地推醒旁边的张宏,两人看到卡片和跳动的红色数字,瞬间魂飞魄散,醉意全无!

“什么东西?!”

“跑!快跑!”

张宏吓得想滚下床,赵东鑫也想掀被子起身。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