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势浩大、直击灵魂的 警示教育,如同一次彻底的思想清创,让全省党员干部受到了深刻洗礼,也让全社会对**的危害有了更清醒的认识。然而,思想的震慑终究需要落脚于制度的巩固。风暴过后,如何将案件暴露出的问题转化为堵塞漏洞、强化监督、完善制度的实际行动,防止“后人哀之而不鉴之”的悲剧重演,成为摆在面前的紧迫课题。于是,一场以清州系列**案件为镜鉴,旨在推动系统性、根本性变革的 以案促改 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尤其是清州市,深入展开。
以案促改,绝非简单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围绕案件暴露出的核心问题,进行一场深刻的制度反思与系统性重构。省委成立了“以案促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多个专题工作组,分领域、分系统推进整改落实。
重点领域一:聚焦“权力任性”,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
清州案最触目惊心之处在于“一把手”权力失控和关键岗位权力滥用。以案促改 从此处着力最深。
· “权力清单”再升级与刚性约束: 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2.0版本”,不仅列出权力事项,更明确每一项权力的运行流程、自由裁量基准、对应责任及追责情形,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特别是在项目审批、资金分配、土地出让等高风险领域,引入“负面清单”管理,明确禁止性规定。
· “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系统上线: 开发运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信息化平台,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将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的议题申报、酝酿过程、集体研究、会议记录等关键环节信息实时录入系统,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可在线监督,实现决策过程可追溯、可倒查,有效防止“一言堂”和“暗箱操作”。
· “一把手”监督常态化具体化: 制定《关于加强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监督的若干措施》,明确规定上级纪委负责人要定期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巡视巡察、审计监督将“一把手”作为重中之重,并探索建立“一把手”履职用权风险定期评估和预警机制。
重点领域二:聚焦“资金乱象”,重塑公共资金资产监管机制
产业扶持基金等公共资金管理混乱是清州案的突出表现。以案促改 着力打造资金监管的“铁笼子”。
· 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彻底重构: 清州市废止了旧办法,颁布实施全新的《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新办法核心在于“四个分离”:政策制定与项目评审分离、项目评审与资金管理分离、资金管理与支出监督分离、项目审批与验收评估分离。引入全程电子化申报评审系统,专家库随机抽取,项目信息全过程公开,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绩效评估和审计,最大程度减少人为干预。
· 国库集中支付与动态监控全覆盖: 强化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打通财政、银行、预算单位的数据壁垒,实现对每一笔财政资金流向的实时动态监控,设置风险预警规则,对异常支付及时拦截和核查。
·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与透明化: 将各级政府分散建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平台进行整合,打造统一的、全流程电子化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有交易信息(除涉密外)全程公开,减少人为操作空间。
重点领域三:聚焦“圈子文化”,优化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
魏长明、刘明坤等人形成的“**圈子”是案件的重要特征。以案促改 致力于净化政治生态,打破“小圈子”。
· 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 加大干部跨地区、跨部门、跨条块交流力度,特别是对掌管人、财、物等关键岗位的干部,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和定期轮岗制度,破除关系网和“领地意识”。
· 政治素质考察精准化: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更加突出政治标准的首要地位,改进考察方式,注重了解干部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的立场、对待党和人民事业的态度以及“八小时外”的社会交往、家风建设情况,严防“两面人”。
· 建立健全受处理处分干部重新起用评估机制: 对受过处理处分但已深刻悔改、表现优秀的干部,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给出路、给机会,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避免“一棍子打死”,也防止“带病提拔”。
重点领域四:聚焦“监督乏力”,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
案件暴露出的监督缺位、乏力问题,促使 以案促改 在整合监督力量上寻求突破。
· “四项监督”统筹衔接: 着力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四项监督”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措施配合等方面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攥指成拳,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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