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仙侠 > 洪荒之盘古后裔 > 第74章 混沌路众生态,争座位名场面

帝俊进入混沌走的是不周山方向,就在他向上遁光与不周山山顶齐平时,一股莫名的召唤从山巅传来,

帝俊稍微感应一番,那股莫名的召唤之力却是消失不见。

因为赶路要紧,帝俊也不再纠结,继续朝着天外混沌而去,

此处机缘打算等听道结束再来寻找。

很快帝俊来到天外边缘地带,混沌接壤之地,此刻已经有不少洪荒大神在此处聚集。

青玄也是早早来到此处,研究着混沌虚空。

因为混沌虚空漫无坐标,混沌之中无常规法则,乃是未被天道规则束缚的纯粹状态,为“无状之状”,可衍生出任何可能性,

诸神早已试过,进入混沌立马就会失去方位,就算刚踏入一步,回头可能已经远离洪荒无量距离了。

混沌中又充塞着无穷无尽的混沌之气,可消磨众神护体神光,所以在场众神可谓是进退两难,进则有可能身死道消,退则失去听道机会,修为不得寸进!

太一在太阳星离此处最近,而羲和也通过扶桑树快速转移到星空,他们是最早来到在此处的,现在随着帝俊的到来,三人汇合一处,

太一取出他的伴生至宝——先天至宝混沌钟,此刻他还没成为妖庭东皇,至宝也还没有用来镇压妖族气运,所以还是混沌钟本来模样。

混沌钟拥有镇压“鸿蒙世界”之威,

扭转“诸天时空”之力,

演变“天道玄机”之功,

炼化“地水火风”之能。

相传混沌钟乃混沌至宝盘古斧破碎的斧柄所化,有无尽的开天功德,呈混沌玄黄色,玄妙无限、造化无穷。

可以禁锢时间、镇压空间。

反弹任何宝物神兵的攻击和无视一切神通法术的伤害。

攻击防御一体具备,顶于头上先天立不败。

刚一取出便是钟声浩荡,宇宙煌煌,天地失色、乾坤动摇,先天至宝之威显露无遗。

只见太一把灰蒙蒙的混沌钟立于头顶,一拍钟身,

“duang…”

一声钟鸣,身前混沌之气停止翻涌,时间空间具都冻结,

再有帝俊祭出河图洛书化作龙马,龙龟,三人乘坐其上,毫不犹豫踏入混沌之中,三人所过之处,混沌之气纷纷让开,形成一条真空之路。

有大神通者见状,立马想要跟上,没成想一步踏入,后面的混沌之气又补充到真空地带,那位大神通者还没走出第二步就被汹涌而至的混沌之气淹没,护体神光瞬间暗淡,接着神体灰暗,元神消散。

其余大神通者见此,噤若寒蝉。

接着又有红云和镇元子到来,

赤松子则去找了紫府洲木公道人一起结伴而行。

镇元子手持一本玄黄书卷,与红云站在一起,正是洪荒天地人三书之一的地书——山海经,

地书乃48道先天禁制的极品先天灵宝,乃是先天至宝以下,最为顶级的灵宝,

此书记录了洪荒地形地貌和万灵万类真形,在大地上可以勾连洪荒地脉,驱使无尽大地之力。

而红云道人则祭出一朵红色云团,正是他的本体,为了听道,他也是要拼了。

此刻镇元子祭起地书无尽的玄黄地气勃发,护住镇元子和红云,两人立于红云本体云团上,化作一道红光,红云极速展开,划破混沌远去。

接着青玄又看到太阴星常曦女神,此刻她已经继承了望舒在洪荒中的一切,只见她头顶月桂树抵御混沌之气侵蚀,手持月精轮划破混沌气流,稳步踏入混沌。

金母九妙绫罗护身,手持昆仑镜破开虚空而去。

木公和赤松子也是头顶各现出一株神树,两树连成一体防护,

再有木公手持纯阳剑披荆斩棘,两人相伴而行。

血海冥河则端坐十二品业火红莲,前方阿鼻元屠两剑开路,平平稳稳进入混沌。

青玄见已有数万大神通者进入混沌,剩余的也都是一些名不见经传的存在,便也不再耽搁。

只见青玄祭出玄元控水旗,周身水汽弥漫,化作一道黑色水幕,把混沌之气隔绝在外,

又手持两仪翠光灯,发出翠光琉璃净火照耀前路,

青玄在这水火之力的护持下,也踏入混沌之中。

混沌之中不辨方位,不显时间,只能靠着冥冥之中的感觉行走,青玄不禁想到,

能有在混沌中来去自如的实力,又有气运找到紫霄宫,这就是鸿钧说的有缘吧。

一路走来,青玄看到了相伴而行的同伴为了活命,拿同伴抵挡混沌乱流。

也看到了为了救同伴,把自己处于险境中。

又有看中对方灵宝而杀人夺宝的。

正可谓众生百态,不可一概而论。

此时,紫霄宫门口,一男一女两个童子分立两旁,男童名曰昊天,女童名为瑶池,正是后世的三界之主,玉帝王母。

现在却也不过是鸿钧老祖的道童而已,看着**岁的可爱模样,粉妆玉琢。

瑶池嘟着小嘴,笑眯眯地向昊天问道,

“师兄,你猜是谁会最先来这啊?”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