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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阅读 > 历史 > 叶罗丽:我愿与你重逢 > 第11章 (番外)往王的方向努力

说是这么说,但是我知道阿默也只是在屋里待烦了。

但是现在阿默可能出去了,我当然要好好规划规划。

听说人类那边的有一座叫大山还是太山的山,日落很好看,我要带阿默去看!

养小蝙蝠的第两千六百六十七天。

我终于可以进入人类的地盘了。

真是的,不就是一个通行证嘛!

居然花了三个月才下来。

不就是因为我太弱了,我要是是最强的,就不会如此。

不行,我要努力修炼!

养小蝙蝠的第两千六百七十天。

终于到了,原来是叫泰山啊,无所谓!

我已经将背包改装得十分完美,让阿默可以安全地躲在里面,而且背包的透气性良好,既不会让它感到闷热,也不透光,完全符合我的要求!

还多次使用过,确定阿默待在里面不会感到不舒服。

尽管天色已经开始蒙蒙亮了,但仍然属于夜晚,我必须抓紧时间上山,并寻找一个合适的藏身之处,以躲避正午的太阳,毕竟阿默还是不能长时间待在太阳下,能躲着自然还是躲着比较好。

此外,我还携带了许多物品,一切都准备就绪,绝对没有问题。

虽然背包里的东西有点多,但也不过是一个大袋子罢了!

问题不大!

......

该死!我有点后悔了,为什么没有人告诉我,泰山竟然这么难以爬?

但没关系,我一定要登上山顶!

......

太大意了!

早知道就不该带那块大毯子了,只需要带一块小的,让阿默垫着坐就足够了,我自己大不了坐在地上!

......

终于到达目的地了!

我找到了一棵非常茂盛的树,据说是被现任皇帝封为“五大夫松”。

管他呢!

反正和我没关系。

……

太阳要下山了。

我找了一个适合观看的地方,举着伞,阿默迫不及待从背包里钻了出来,立刻变为人形。

熟练地把衣服给她穿上,很快一个粉粉嫩嫩的小团子就出炉了。

……

泰山的日落名不虚传,阿默很喜欢。

下次带她去哪里呢?

养小蝙蝠的第两千六百七十一天。

该死,我不过是出去了一趟,我的小蝙蝠怎么就不见了!

养小蝙蝠的第两千六百七十二天。

没找到!

阿默你到底在哪里?

不会是在太阳底下待久了!

不不不!

一定不可能!

养小蝙蝠的第两千六百七十三天。

还是没找到,阿默你在哪?

养小蝙蝠的第两千六百七十四天。

阿默,我不应该带你来这里的,都怪我……

养小蝙蝠的第两千六百七十五天。

阿默回来了!

“阿漓。”软乎乎肉嘟嘟的小娃娃就这么站在屋子里,就像一场梦。

等我抓住她的手,感受到她特有的低温时,直接就把她放在床上打屁股。

“你要出去怎么不跟我说呢?”

“下次一定要跟我说!”

阿默先是一愣,接着就是委屈的哭了出来。

哭得我心疼,但是这顿打不能免,她一个小娃娃还是个怕太阳的小娃娃,要是遇见人贩子怎么办?要是她去了什么平原,来不及躲太阳怎么办?

这顿打,让阿默五天没理我。

算了,这是我祖宗。

养小蝙蝠的第两千六百八十一天。

这祖宗终于理我了!

也不知道那五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阿默告诉我她叫沐默。

啊,我的直觉真准!

养小蝙蝠的第两千六百八十五天。

回到了魔族。

我尝试问了阿默这五天的经历,但是她不肯说,那就算了,反正她答应我下次出去会告诉我去哪去多久。

这就够了。

她也不小了,我准备教她认字。

这不是为了转移她的注意力让她不出去,绝对不是!

养小蝙蝠的第两千七百九十五天。

阿默学得很快。

常用字 她基本都认识了,一些笔画简单的字她都会写了,就是笔顺不对,所以我开始教她写字。

……

挺好的,就是字有点丑,努努力还是能认出来的。

不过能理解,毕竟她还小啊。

多练习就可以了!

养小蝙蝠的第两千八百三十三天。

坏消息:阿默又不见了。

好消息:她给我留了字条。

更坏的消息:我看不懂,只勉勉强强地看看出一个六字。

她要出去六天还是六个小时?

我又想打她屁股了!

养小蝙蝠的第两千八百三十九天。

小蝙蝠回来了,还带了一个小姑娘!

那是一个同样三四岁的小姑娘,拉着阿默的手,提着裙摆优雅地对我行礼。

“您好,我是王的部下薇薇安。”

王!

我家阿默是王!

我要是不是那多丢份!

不行我要更努力!

从今天开始,除了阿默醒着的时间我都要去修炼!

“我是水清漓。”

薇薇安虽然没有久待,但是留下了很多东西,都是对阿默身体好的。

我拿去问了夜大夫,夜大夫也点头了表示没问题。

这才喂给阿默吃,话说,这东西怎么都奇奇怪怪的。

怎么我按照要求处理了之后,一麻袋就出来了一盘,这合理吗?

而且似乎味道也不怎么样,至少阿默吃了一口后,就再也不肯继续吃了。

怎么劝都不肯。

我不服气地吃了一口。

不就是菜嘛,能有多难吃!眼一闭不就吃完了。

……

我深刻明白了一个道理,

有些东西生来就是该丢的!

这玩意儿,眼一闭是真咽不下去!

阿默居然还吃了一口,她果然爱我!

养小蝙蝠的第十三万五千四百九十二天。

阿默已经是成年的模样了,和所有的血族一样,黑发黑眸,明眸皓齿,美好的像是从天而降的天使。

这些年,我和阿默的感情越来越好。

发现我对阿默的感情变质是来自于一件事。

阿默交了一个朋友,这个没问题。

那个朋友是男的,这个也没问题。

但是,她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了!天天早出晚归的!

这个有问题,这个有大大的问题!

气得我哪哪都不舒服,感觉像是吃了一个柠檬。

也是这时候,我明白了自己的心,我真的对阿默没有其他想法吗?

如果没有,那我为什么会这么难受?

但是居然我会对从小养大的阿默有想法?

所以,我是个变态!

我决定好好想想这个问题。

养小蝙蝠的第十三万五千四百九十五天。

我想通了,我要和阿默在一起!

养小蝙蝠的第十三万五千四百九十六天。

我一晚上没睡,拦住了要出去的阿默。

“我想和你谈谈。”我准备表明心意。

“谈什么?”阿默很诧异,但是也没有拒绝。

“我喜欢你!”想了很久,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

不要和那个魔族在一起?

你是不是有喜欢的人了?

你喜不喜欢我?

……

这些都不行,不如直截了当地告诉她我喜欢她。

我想和她在一起!

我想要她往后余生,仅我一魔!

不,是身边除了我,不能有其他生物!

即便不喜欢我也没关系的。

至少,现在阿默身边只有我。

即便如此,我依然紧张。

尤其是,阿默她沉默了。

我感觉自己心脏即将跳出来。

“阿默,这么多年,你最喜欢我的血,也习惯了我……”

“我们……”

突然就不知道该怎么说下去,万一阿默就这么走了呢?

我好像不应该说这话。

万一她就离开了呢?

万一……

“阿漓。”恍惚间,感觉她似乎在叹气。

果然是不要我了吗?

“阿漓。”阿默捧着我的脸,让我与她对视。

“我很高兴你喜欢我!”

你看,我就知道她要拒绝我!

“但是我和那个魔族真的没什么,我只是在给你准备礼物。”阿默看起来很无奈。

心情好了一点,但是没有好多少。

阿默这话里话外,就是不谈要不要答应自己。

“我现在没有喜欢的人,但是我可以答应你,如果我有想法了,我第一个找你!”

只一句话,我顿时觉得满世界的花都开了!

“好!”

养小蝙蝠的第十三万五千五百天。

阿默的礼物完成了,那是一只很可爱的木制小蝙蝠,最重要的是,这是阿默亲手做的!

那可是亲手!

我就知道,阿默对我是不一样的!

养小蝙蝠的第二十三万六千四百九十二天。

今天,阿默突然拉着我坐在沙发上,脸上的表情很严肃,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说。

看到她这样,我一下子就不想跟她说话了,心里只想逃跑。

我知道,这些天薇薇安一直在劝阿默离开魔族,前往血族。毕竟,血族真的非常需要她。

然而,阿默并没有给我拒绝的机会,直接告诉我她要离开了。

听到这句话,我的心情瞬间变得沉重起来,心中充满了不舍。

但我又能怎样呢?我没有任何理由去拦住她。

而且,我也听说了,血族现在正处于混乱之中,急需她回去总领大局。

而阿默作为唯一的初代血族,注定会成为血族的王。

当然,如果她不想当这个王,那我会拼命修炼,让她当上这个王。

这个王,只有阿默不想当,没有她不能当!

无论如何,我都会支持她的决定。

养小蝙蝠的第二十三万八千一百八十二天。

距离阿默离开已经有一千六百九十天了。

想她!

我准备去把其他魔族打一顿,看看能不能当魔族的王。

我会成为魔族的王,让整个魔族成为阿默的靠山。

养小蝙蝠的第二十三万八千三百一十九天。

阿默离开的第一千八百二十七天。

想她!

我好想她!

我已经成为了魔族的王,没想到现在这些魔族居然这么弱了。

我要好好训练他们,不然他们帮不了阿默,还有可能拖阿默的后腿。

我绝不允许!

养小蝙蝠的第二十三万九千五百三十七天。

阿默已经离开了三千零四十五天了。

不行,我受不了了,我要去找她!

养小蝙蝠的第二十三万九千五百三十八天。

阿默回来了!

她终于回来了!

就是这么还带了这么多血族?

这是要答应我的心意了?

所以带了一堆血族来见证?

但是,阿默上来就是一句,

“你要不要当我的血仆?从此以后你的血液归我所有!”

血仆?这是什么?

阿默的要求,我当然是答应了!

但是我看见阿默在给我使眼色!

我懂了!

阿默现在需要立威,所以她打了我的主意……

得呗,不就是被打两下,问题不大。

而且,我的领地在魔族的偏远地区,而魔族的记性不怎么样,整个魔族除了夜大夫,其他魔族的关系都不怎么样,又这么久没出现了,除了夜大夫,应该没有其他魔族还记得她。

而且,那些魔族现在没有一个在这里,没事!

所以我演戏,三招就输了。

顺理成章成了阿默的血仆。

还跟着阿默去了血族。

虽然阿默依旧没有答应我,但是她身边只有我一个异性。

没关系,慢慢来。

养小蝙蝠的第二十三万九千五百四十六天。

我发现了危机。

那个叫丹尼尔的血族,阿默对他不一样。

丹尼尔似乎不会说话,但是他和阿默的默契很高,明明丹尼尔什么都没说,只是做了几个手势,其余血族都一脸懵,但是阿默就能点头,继续安排任务。

不行,我得想个办法把丹尼尔搞走。

养小蝙蝠的第二十三万九千五百五十天。

小动作被阿默发现了。

阿默告诉我,她只是见到丹尼尔很亲切,没有其他意思。

我还是不放心。

所以她亲了我。

虽然一触即离,但是我还是放心了。

阿默还是最喜欢我,她对那个丹尼尔一点想法都没有!

她的唇好软,好想再亲一次。

养小蝙蝠的第二十三万九千五百五十三天。

阿默果然最喜欢我的血,每次她饿了都来找我。

她只需要进食一次,就可以三个月不进食,每次她都会找我,也没有其他血仆!

我就知道,她一定喜欢我!

养小蝙蝠的第九十二万六千七百三十六天。

不知不觉,我和阿默都遇见两千五百多年了。

阿默每百年需要沉睡一年,我也一样,前九年我们会抛下一切到处去玩,阿默依旧没有答应我,但是她已经离不开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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