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玄幻 > 反派:合欢圣子,女主跪求我放过 > 第186章 九天玉女合欢大典

霎时间!

伴随着系统的话音落下…

偌大的圣子大殿,都好似陷入了一片死寂,叶沐微微一愣,而后面色便是变得呆滞起来…

“什……什么玩意!?”

在此刻……他甚至有些怀疑,自己这一位大圣强者的听力,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

【诛仙剑阵:凌驾于帝阶之上的无上剑阵,由诛仙剑、戮仙剑、陷仙剑、绝仙剑四剑组成,具有主宰杀伐之威能。】

直至系统的介绍面板,出现在眼帘当中,叶沐方才确定,自己的听力……并没有出现问题。

“嘶!没想到,这次的大礼包,竟能开出如此逆天的奖励!”

叶沐深吸一口气,而后骇然呢喃…

身为穿越者的叶沐,岂会没有听说过诛仙剑阵的威能。

身为传说中的由圣人执掌的无上剑阵,执掌杀伐,非四位同境强者不可破……

不过,诛仙剑阵固然逆天,但一想到,他还曾在大礼包中,开出过【盘古精血】此等更为逆天之物。

能开出诛仙剑阵,也显得没有那般骇然了…

【是否取出诛仙剑阵…】

这时,系统的声音再度出现。

叶沐并未直接答应,而是先咽了咽口水,旋即说道:“系统,假如我取出诛仙剑阵,不会引发一些……逆天异象吧?”

“还有,以我现如今的境界,就算取出诛仙剑阵,也未必能够执掌吧!?”

虽系统并未明说,但叶沐已默认,这诛仙剑阵,乃是凌驾于天元大陆之物,当初天元帝陵出世,都引发惊天异象。

如若这诛仙剑阵降世,叶沐真怕天元大陆承受不住,毁灭殆尽

【叮:诛仙剑阵与盘古精血一样,都被系统经过特殊改造,不会发生此方世界,承受不住等类似之事……

并且,经过此改造,诛仙剑阵,已自动认宿主为主,受宿主执掌……当然,虽说如此,但以宿主的实力,依旧是无法发挥诛仙剑阵全部威能…还情宿主快快提升自身实力。】

原来如此…

叶沐松了一口气,既然已无后顾之忧,那他也不多墨迹,直接在心底说道…

“取出诛仙阵剑…”

霎时间。

伴随着叶沐的话音落下…

一股宛若煌煌天威般的恐怖厮杀之气,骤然出现,仅是片刻,便是冲天而起,笼罩万里!

伴随着金光大现,剑光纵横,仙气遍布!

四柄通天仙剑!便是缓缓映入叶沐的眼帘!

四柄仙剑,模样不同,气息各异!但无一例外,皆非铜非铁亦非钢,且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通天杀意,好似要将整个世界,都给斩断毁灭般。

正是:诛仙剑,戮仙剑,陷仙剑与绝仙剑。

“这便是诛仙剑阵吗……”

叶沐轻声呢喃……在四柄仙剑出现的一瞬,叶沐就感到自己与这诛仙剑阵,建立了一种奇妙的联系。

这分明只是他第一次见到诛仙剑阵……却总感觉熟悉无比,任他操控…

“以我现在的实力,只有发挥诛仙剑阵不足万分之一的力量……”

叶沐的眼底深处,不禁闪过一丝激动。

诛仙剑阵,毕竟是凌驾于一切阵法之上的无上剑阵,虽说只有不足万分之一的力量。

但也足够让叶沐,直接跨过一个大境界,斩杀圣王大能了!

而如若想要破除他的诛仙剑阵!那必须需要四位圣王强者,合力出手,此等恐怖阵法,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毕竟……此刻的他!才仅仅只是一个突破大圣境的修士啊!

将内心的激动平复,叶沐又在心底默念…

“使用三十万点气运点,提高盘古精血的炼化进度…”

霎时间,三十万点气运点,骤然消失。

而后便听轰隆一声巨响——!

一道宛若从无垠混沌乍现的巨响,陡然从四面八方传来,而后璀璨金光从叶沐的体内蒸腾而起,伴随着金光大赤!

一道身躯魁梧,通天彻地,手持巨斧的虚影,随之隐约浮现于他的身后!

吼——!

虚影怒吼,叶沐的体质,也在此刻……受到千锤百炼,脱胎换骨!

仅是片刻,便是提升十倍有余!

【体质:盘古精血(炼化进度2.1%)】

不知过了多久,异象渐渐消失,叶沐随之睁开眼睛,看着眼帘中的面板,他不由咂了咂舌…

“三十万点气运点,竟只把炼化进度……提升到了2.1%”

也不怪叶沐这般反应。

毕竟在此之前,叶沐的炼化进度,便已达到1.2%,也就是说,这足足三十万气运点,仅是提升了0.9%的进度!

当然!毕竟是盘古精血,炼化自然难如登天,别看进度只提升了0.9%,但对于叶沐的肉身强度的蜕变,可谓是无与伦比的。

“呼!如若将这盘古精血,彻底炼化!我该不会,真的能成为一尊混沌魔神吧!?”

叶沐舔了舔嘴唇,心中感叹…

“莫想这么多了!还是先将眼前的阴阳帝陵……处理好吧!”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