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历史 > 三国:我不是曹睿 > 第452章 高瞻远瞩

三国:我不是曹睿 第452章 高瞻远瞩

作者:李一振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5-11-07 13:58:08

高句丽的优位居、扶余的提台、还有百济的仇首,自今日起便是纳入大魏正经统治的属国。

三人行礼起身后,优位居眼睛一转,率先问道:“回禀陛下,方才三则‘约法’中说,若有纠纷需找营州刺史解决。可臣等还不知营州刺史是谁呢。”

“王雄王元伯,前任的幽州刺史。”司马懿看向优位居插话道:“优位居,王元伯你可知晓?”

优位居连忙拱手应道:“王使君曾任幽州数年,行事公允有节,在下曾经在国中听说过他的大名。多谢司空提点。”

曹睿坐于台上,笑着看向几人:“既然如此,你们三人就在这里将歇几日。等三日后正式旨意颁下,领了印绶冠服,你们再各自返回国中。”

“多谢陛下赏赐。”优位居等三人一齐行礼。

曹睿微微颔首,侧脸看向难升米。这个时代的倭国人发型属实奇怪,头顶中分并不剃发,多余的头发都堆在两侧,颇为扎眼。

“难升米,你今日以倭国使臣的身份恰逢其会,见到朕与三国同时册封订约。卑弥呼本人未至,实乃你们倭国的一大憾事。”

难升米身为倭国使臣,心思本就机巧,听到此语后当下躬身行礼:“臣本倭国乡野之民,今日得见陛下天颜何其幸也!若陛下有何旨意,臣回到倭国后定会向女王转达!”

“你倒是知趣。”曹睿哑然失笑:“这样吧,稍后从司空那里领些赏赐,三日后便动身返回倭国吧。大魏承继汉室天命,倭国也是朕的属国。”

“告诉卑弥呼,她旧时的印绶也该换一换了。”

难升米当即应下:“陛下圣意臣已知晓,定会向女王转达。”

该说的话都与几人嘱咐过了,曹睿微微向司马懿使了个眼神,司马懿会意,领着四人再度叩拜,而后缓步退了出去。

待几人走后,满宠朝着堂门外渐渐远去的背影看了一眼,而后看向皇帝拱手问道:

“禀陛下,方才与高句丽、扶余、百济三国约法三章之事,昨日就已定好。可方才陛下言语之中,似乎是在提点倭国人,想让他们前来朝觐?”

这句话中的未尽之意,就是皇帝对倭国为何这般重视?此番倭国只来了一个使臣,还是出使到带方郡、被和逌顺路拽过来的。似乎根本不应该参加其他三国国王朝觐皇帝的仪式上。

曹睿道:“倭国这个地方,满将军知道多少?”

“臣……”满宠想要回答,可在记忆中搜检了一圈后,却发现自己根本对倭国没什么印象。

“臣属实不知倭国细情。”满宠拱手道。

曹睿点头,看向满宠以及堂内其余臣子:“除了卢侍中看过那篇光武册封倭国的记载,还有人知道更多的吗?”

堂中臣子尽皆摇头以示不知。

就连在幽州待了两年多的刘晔,也对此丝毫不了解。这其实怪不得他们,大魏现在认识和接触到高句丽、扶余、百济已经达到极限了,远在大海以东的倭国,连关注都不会关注半点。

曹睿从容说道:“若诸卿不知,朕倒恰好知道一些。”

满宠拱手:“还望陛下示下。”

曹睿点了点头:“所谓倭国,其实就是三韩以东大海之上的岛国。数座大岛,小岛则不计其数。方才难升米说过,倭国数十年前诸小国纷争不断,才将卑弥呼推举为王。”

“你等可知倭国土地方圆几何?”

满宠、刘晔等人尽皆摇头。

曹睿道:“具体多广朕也不细知。但朕能知道的是,彼处土地应该比司隶之地更广,同样适宜耕作!”

这下不仅满宠纳闷,就连刘晔也不理解了:“莫非陛下是想效仿汉武帝收朝鲜为郡县一般,将倭国也纳入治下?可大魏土地荒芜甚多,关中、河南、河北许多土地还未能尽耕。”

“臣恐怕此事会耗费甚多、徒劳无功。”

曹睿摇了摇头:“大魏现在土地多而百姓少,若二十年后、五十年后、一千年后呢?还能是人多地少吗?”

刚进门的司马懿听到皇帝之语,颇有些无奈。怎么还扯到一千年后了?未免有些过了。

曹睿继续说道:“方才卢侍中也说到了,百余年前汉光武册封倭国国王,这也成了倭国可为大魏藩属的证据。”

“朕没有要吞灭倭国、也没有出兵的意思,以大魏眼下的国力还做不来。但能不能做些事情,为以后也留下‘自古以来’一般的根据呢?现在可以册封一下,五年或者十年以后,能不能再向倭国迁些百姓、羌民去耕种呢?”

“朕看都可以嘛!”

刘晔虽不理解要在倭国搞‘自古以来’的深刻含义,可听到‘现在册封’几字,便没了半点进言的意思。左右不过是刻个印、送套冠服、给些赏赐的事,耗费不了多少财力,没什么可值得进谏的。

刘晔思略已定,拱手道:“陛下高瞻远瞩,臣惭愧。”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