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其他 > 天庭审我,却审出个众神白月光 > 第65章 你敢动他?先问问三界战神答不答应!

“行刑!”

普法天尊的声音,化作最终的审判法旨。

嗡——!

悬于九天之上的斩仙巨刃,于此刻苏醒。

刀身之上,亿万道代表天道秩序的古老符文被同时点燃,爆发出净化三界的毁灭光焰。

普法天尊的面容因极致的快意而扭曲。

他看着轮回镜中李靖悔恨的身影,看着满城跪拜的凡人,那份凡俗的温情,在他眼中是最刺眼的污秽,是必须被抹除的乱源!

“凡俗私情,便是动摇天纲的祸根!”

他对着三界诸神,发出审判官的最终咆哮。

“今日,本尊便要用此囚之血,重塑天规威严,警醒尔等神心!”

就在那毁灭性的刀尖即将触碰到林澈眉心的刹那。

锵!

一声清越至极的金铁交鸣,骤然炸响,撕裂了斩仙台的死寂!

一杆燃烧着三昧真火的赤红长枪,如一道泣血的流星,破开虚空,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与角度,后发先至。

枪尖精准无比地,顶在了那斩仙巨刃的刀尖之上!

枪尖对刀尖!

针锋对麦芒!

狂暴的杀伐之气与不屈的战意轰然对撞,激荡出的能量涟漪,将普法天尊脚下的云台都生生掀飞了半边!

一道莲花真身,不知何时,已挡在林澈身前。

他身披莲藕战甲,脚踩风火双轮,手持火尖枪,那张永远桀骜不驯的脸上,此刻覆盖着一层化不开的寒霜。

是哪吒!

他没有回头,只用那双燃烧着烈焰的眼睛,死死盯着普法天尊。

“普法天尊!”

“他于我,有再造之恩!我这条命,是他换回来的!”

“这桩因果未了,今日,谁也动他不得!”

普法天尊懵了,随即被无边的怒火引爆:“哪吒!你疯了!为了一个死囚,你要以身试法,对抗天条吗?!”

“呔!”

一声暴喝,直接打断了普法天尊的咆哮!

那声音,带着能掀翻五行山的狂野与霸道!

一道金光划破长空,卷起万钧之势,不偏不倚,狠狠砸在了斩仙巨刃宽厚的刀背之上!

咚——!

斩仙巨刃发出一记沉闷如万古洪钟的巨响,整个刀身都被这股蛮横的力量砸得向下一沉,刀锋瞬间偏离了数寸。

一个毛脸雷公嘴的猴子,手持一根铁棒,龇牙咧嘴地落在了刑架的另一侧。

孙悟空!

他将金箍棒重重往地上一顿,整个斩仙台都为之剧烈一晃。

他挠着脸,火眼金睛瞪着普法天尊,满是不耐与嘲弄。

“吵什么吵!吵什么吵!你这老倌儿好不讲道理!”

他将金箍棒扛在肩上,歪着头,用棒子的一头指了指林澈,又指了指普法天尊。

“俺老孙不管什么天规,只认一个‘理’字!他护俺老孙傲骨,俺老孙便保他周全!

你要斩他,先问问俺老孙这根连天都能捅个窟窿的棒子,答不答应!”

又一个!

普法天尊的肺都快气炸了。

“好!好得很!孙悟空!”普法天尊怒极反笑,“五百年的镇压,还是没磨平你的妖性!一个为私恩,一个为妖义,你们是要联手,叛出天庭吗?!”

他的话,还没说完。

第三道神威,降临了。

这道神威,没有哪吒的爆裂,没有悟空的狂野。

它悄无声息,却锋锐到了极致,自有法度刻尺般的精准。

一柄三尖两刃刀,凭空横亘在普法天尊与刑架之间。

刀锋如界,隔断了他与斩仙巨刃的一切联系。

杨戬的身影,出现在普法天尊面前。

他白衣胜雪,面容冷峻,额上天目圆睁,一道冰冷的神光死死锁定了普法天尊的元神。

“天尊。”

“轮回镜回溯未完,案情尚有诸多疑点,此时强行中断审判,于法不合。”

“天尊身为天庭司法神,当为三界表率。岂能……知法犯法?”

哪吒为“恩”。

孙悟空为“义”。

杨戬为“法”。

三位天庭最顶级的战神,从三个截然不同的角度,做出了同样的选择。

他们形成了一个稳固的铁三角,将林澈护在了最中心。

普法天尊看着眼前这三尊神将,身体剧烈地颤抖。

这不是羞愤,是纯粹的,被冒犯到极致的震怒。

他伸出手指,依次点过哪吒、孙悟空、杨戬。

“你们……你们三个……是要为了一个区区死囚,颠覆这天庭的法理吗?!”

然而,无人退缩。

哪吒枪出如龙,孙悟空棍扫乾坤,杨戬刀横天地。

三人的意志,前所未有的统一。

刑架上,林澈抬起头。

他看着挡在自己身前的三个身影。

一个是桀骜不驯的莲花化身。

一个是无法无天的齐天大圣。

一个是冷峻孤傲的司法真君。

他们曾是自己轮回中的故人,是自己倾力相助过的英雄。

此刻,他们用自己的神位,自己的道途,自己的性命,为他挡下了这必死的一刀。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