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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奇闻录 第12章 因果之辩

作者:仁德之心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5-11-06 09:24:30

六月初,临安太学。明伦堂前古柏参天,堂内学子济济,正为今岁科举备战。然今日讲学,主题却是近日满城风雨的“怀府疑案”。

主讲的是太学博士周敦实,年过五旬,学贯儒释。他轻抚长须,抛出一问:“怀府连丧二命,或言巧合,或言报应,诸生何以观之?”

堂下顿时哗然。学子各执一词,争论不休。

青衣学士李振先起身:“子不语怪力乱神。学生以为,此乃巧合。王三所患,或是奇症;阿良之死,或是凶案。鳖灵云云,实为愚民妄言。”

旁有灰衣学子反驳:“不然。《尚书》云:作善降祥,作不善降殃。怀景元杀生无度,岂无报应?学生闻西域高僧言,业力如影随形,非虚言也。”

又有人道:“《周易》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然报应之说,玄之又玄,岂可尽信?”

争论渐烈,竟成儒释之辩。

周敦实含笑倾听,待众人语歇,方道:“诸君可知,昨日灵隐寺慧明长老赠老夫一物?”说着取出一卷经文,“此乃《法华经》中一段:众生业报,不可思议。”

他展开经卷,缓缓道:“佛家言因果,儒家讲天人感应。其理一也:人心一念,天地皆知。怀景元嗜杀成性,岂无感应?”

有学子质疑:“若依此说,屠夫猎户皆该横死,然事实非然。”

周敦实叹道:“此问甚妙。然杀生为业与以杀为乐,其心不同。怀景元非为生计,实为口腹之欲,更当堂宰杀以为乐,此心残忍,故感召恶果。”

辩论传出太学,渐成临安城热议话题。佛寺道观借此宣扬戒杀放生,香火鼎盛;儒者则多持理性,谓当究人事而非言天道。

然民间多信业报之说。昔日临安食鳖成风,酒楼饭肆皆以鳖肴为招牌。自怀府事发,食鳖者骤减。西湖畔钓鳖者绝迹,鳖市萧条。

有鳖贩不服,当街宰鳖以证无事。围观者竟见鳖目流泪,骇然四散。次日鳖贩暴毙家中,颈有红痕。于是流言更盛,谓鳖灵迁怒。

临安府尹赵汝谦甚为头疼。这类案件最是难办,既不能以妖异结案,又查不出真凶。只得增派巡夜,严查谣言。

六月中旬,有书生作《鳖灵辩》一文,贴于闹市:

“世言鳖灵索命,愚者信之。夫鳖,蠢物也,安能索命?然怀府之事,确有蹊跷。余谓非鳖灵作祟,实乃人心自招。怀景元以杀为乐,府中必蓄怨气。王三、阿良助纣为虐,心自不安,故生幻象,终致横死。所谓鳖灵,实乃心魔耳...”

此文一出,颇得士人赞赏。然百姓仍信鳖灵之说,甚至有人建鳖神庙,香火供奉,求勿作祟。

怀景元闭门谢客,偶有故交来访,皆言其消瘦甚多,精神恍惚。每闻“鳖”字,则面色大变,如坐针毡。

七月孟兰节,西湖放河灯。万盏明灯顺流而下,如星河落九天。景元独登怀府高楼,望灯影幢幢,忽忆昔年宴饮,鳖血染红西湖水的豪情,不禁冷汗涔涔。

是夜梦魇更甚。见王三、阿良携无数无头鳖尸而来,沉默立于床前。景元惊醒,忽见窗外井口绿光大盛,中有巨影浮动。

他骇极,取剑掷去。剑入井中,竟无声响。

翌日,命人捞井,得剑,剑身锈迹斑斑,似被强酸所蚀。更奇的是,剑旁竟有一物——半片鳖甲,与官府所得恰好配对。

景元持甲在手,但觉冰寒刺骨。甲上忽现字迹,细细辨之,竟是“冤冤相报”四字。

他长叹一声,掷甲于地。自此彻底戒绝荤腥,日日诵经念佛。

然临安城中,因果之辩仍未止息。太学生分成数派,各执一词;市井百姓则多信业报,见鳖必拜。

有聪明人看出商机,制鳖形护身符售卖,竟一时纸贵。

而西湖深处,巨鳖传说愈演愈烈。渔人皆言,曾见桌大老鳖浮水,目如灯笼,背甲隐现人脸纹路。

真耶?假耶?无人能辨。

唯江水东流,日夜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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