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玄幻 > 让我当杂役?我下山收徒自立门户 > 第131章 鹊山出海,北冥选择

浮空群岛。

云鹤半仙的身影,再度降临第二层第三十六座岛屿。

他手中多了一枚泛着银色光辉的令牌,上面篆刻着古老的符文,散发着空间波动。

“鹊山,你要的出海令,我已经替你申请下来了。”

云鹤半仙将令牌抛了过去,脸上挂着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

鹊山半仙大喜过望,连忙接过令牌,感激道:“多谢云鹤前辈!”

云鹤半仙提醒道:“这出海令有时间限制,三日之内,你必须返回。

而且,你此行的目的,是为群岛带回一名大乘天尊,填补阵法空缺。

若是空手而归,被他人看在眼里,那可就不好了,到时候人人效仿你出海,那还得了?”

“前辈放心,晚辈省得!”

鹊山半仙将令牌紧紧攥在手中,信誓旦旦地保证道:“晚辈一定带回一名天尊,绝不让前辈难做!”

他心中早已盘算好了,被驱逐出去的共有四人,东离已经飞升,还剩下北冥、落尘、元极三人。

在他看来,距离当年驱逐这三人离开浮空群岛已经过去了这么久,心中再有怨气也早该消散了。

三人之中,总有一人愿意跟他回去。

“如此甚好。”

云鹤半仙满意地点了点头,“去吧,早去早回。”

“是!”

鹊山半仙恭敬地行了一礼,随后不再迟疑,将神识注入出海令中。

令牌顿时银光大盛,一道空间门户在他面前缓缓开启。

门户之外,是熟悉而又陌生的无尽海域的气息。

他深吸一口气,一步踏出,身影便消失在了浮空群岛之中。

……

北海域。

北冥天宫。

宫殿内,北冥天尊正闭目盘坐。

就在此时。

他猛地睁开双眼,冷峻的目光望向宫殿之外。

一股熟悉而又陌生的气息,正从天际迅速接近。

“是浮空群岛的人?”

北冥天尊眉头微皱,心中嘀咕道。

很快,一道身影便降临在他的宫殿上空,来人正是鹊山半仙。

“北冥道友,多年不见,别来无恙啊!”

鹊山半仙悬浮于空,脸上带着一丝居高临下的笑意。

北冥天尊缓缓起身,走出宫殿,神色淡漠地看着他:“我道是谁,原来是鹊山。

你不是应该在浮空群岛享福吗?怎么有空跑到我这放逐海域来了?”

对于鹊山,他有些印象,是和他同一时期的大乘天尊。

鹊山半仙笑道:“呵呵,北冥道友说笑了。我此来,是给道友一个重返浮空群岛的机会。”

“哦?”

北冥天尊面露惊讶,问道:“什么机会?”

鹊山半仙没有回答,而是释放气息展现出自己一劫半仙的实力。

北冥天尊脸色一变,“你……你渡过第一重仙劫了?”

鹊山半仙笑道:“维持阵法的日子虽然苦了点,但四海归墟锁灵大阵的作用还是不容小觑的,历经这么多年也该成就半仙了。”

北冥天尊当即改口道:“那便恭喜鹊山前辈了。”

鹊山半仙内心一喜,想不到昔日一起共事的同僚,如今也要管他叫前辈了。

苦了这么多年,都是值得的。

鹊山半仙道:“北冥啊,实不相瞒,如今群岛内大乘天尊人手紧缺,维持四海归墟锁灵大阵的压力越来越大。

我虽晋升半仙,却是被规划到维持阵法的八十一名大乘天尊之中,所以我来此的目的,便是带你回去,让你替我维持阵法。

当然了,你这次回去跟以往不同,你可以随我居住在第二层岛屿,那里的灵气浓郁度可是比底层岛屿翻了好几倍,修行速度大大提升。”

北冥天尊听后当即陷入了沉思。

说实话,他的确心动了。

他待在这无尽海域,修为进展缓慢。

而鹊山身为他昔日一同共事的同僚,却是已经渡过第一重仙劫。

这其中缘由,自然是那四海归墟锁灵大阵的功劳。

“不过鹊山只是一劫半仙,还是刚刚晋升不久,而灵霄前辈却是近几年时间有望渡过第二重仙劫。

届时我跟灵霄前辈返回浮空群岛,便可直接享用第三层岛屿的好处。

若是跟着鹊山回去,却是只能享用第二层岛屿的好处,虽是一层之差,却是天差地别……”

北冥天尊暗自思忖着。

“但话又说回来,万一灵霄前辈渡第二重仙劫失败,岂不是……”

北冥天尊陷入纠结之中。

鹊山半仙催促道:“北冥老弟,考虑的如何了?”

北冥天尊再三考量,最终道:

“鹊山前辈,我在这无尽海域待习惯了,实在是不想回去维持阵法了,那日子太苦了。

这里修为虽说进展缓慢了些,倒也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鹊山半仙皱眉道:“北冥老弟,你也知晓浮空群岛轻易无法离开,我好不容易才申请到三天的出海时间,错过了这次机会可就没有下一次了,你要不要再考虑考虑?”

北冥天尊闻言不禁又动摇了,但很快便神色一狠。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