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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悍臣 第680章 寻常的名字

作者:菲硕莫薯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5-11-06 09:36:44

狗子,一个很寻常的外号,叫的久了,寻常的外号就变成了名字。

大虞朝有着很多狗子,千千万万个狗子。

百姓养孩子没什么大志气,能养活就行。

村子里最扛活的就是狗,什么都吃,吃什么都能长,瘦弱,生命力强。

因此百姓总是给孩子起名叫狗子,很小的时候都说好了,就是个小名,结果叫到了大了,叫顺口了,小名就变成了大名。

新卒营也有一个狗子,大号李百顺,家中老三,他大哥叫李万顺,二哥叫李千顺,他叫李百顺。

一家三兄弟,老大刚入营的时候,叫狗子,熬过了三年又成为了伍长,营中没人再叫他狗子了,叫大狗。

大狗,战死在了南关。

前朝那会,里长可不管老李家的长子是不是战死了,这不还有俩吗,有两个,得再去一个,你要是不去,里长家的老二就得去了。

李家老二去了,因为他们只是李家,不是里长家。

李老二入营后,也被叫做狗子,不如他大哥,没升到伍长就死了,十来年前,江修一案,大人物杀的差不多了,朝廷觉得得加点添头,杀了一批小兵,老二死了,死的不明不白。

李家老爹发誓,老李家的后代再从军,他不得好死。

年底,李家老爹死了,交租子活活累死的。

里长又出现了,要李家寡妇改嫁,说是官府说的。

李家寡妇不知道官府为什么管这事,她只知道三狗还小,改嫁也成,能吃上饭。

就这样,李三狗成了王三狗。

王家老爹是个庄稼汉,也是个好人,说王三狗不用叫王三狗,继续叫李百顺,继续叫三狗子。

三狗子很喜欢后爹,也喜欢王家庄。

王家庄是个好地方,荒山多,只要家里有男丁就能开荒地。

可官府又说了,有男丁的先从军,三年后卸甲才让开荒地。

世道总是变,不是寡妇的李家寡妇说,打死不从军了,三个养到大的儿子死了两个,都死在军中,老三说什么都不能去。

老王很为难,心疼媳妇儿,心疼继子,咬着牙挺着,咬着牙被官差骂着。

狗子不想让老娘为难,不想让后爹为难,夜里拿着包袱,就装着一双布鞋的包袱,去了县衙,去了雍城,去了新卒营。

第一个月领了俸饷,不是军饷,二百一十文,托人写了封家书,这钱,也只够托人写封家书。

新卒营,狗都不如,请人写家书都要多花销些钱财。

狗子和老娘说,他熬不过三年,别说三年了,一年他都熬不过去,从小就体弱多病,六大营不会要这样的新卒,新卒营,隼营也不会留他太久,就是凑人头,混日子的,他想去守城都没那机会。

老娘信了,这是实话,体弱多病,从小就体弱多病,百姓家的狗子,太多太多的都是从小体弱多病。

日子,也就这么过着,混着,熬着。

可有一天,狗子觉得自己懂了一些事情,关于动脑子,想事儿的事,同袍们说这叫思考。

狗子总是在思考,一边看,一边思考。

看那些原本也是体弱多病的新卒,越来越壮,他在思考,自己,能壮吗?

看那些越来越壮的新卒,咬着牙穿上了重甲,调去了军器监,他在思考,自己,能穿上吗?

看那些调到军器监的壮硕新卒们,在六大营老卒面前,昂首挺胸,他在思考,自己,能挺起胸膛吗。

直到有一天,周爷来到他的面前,抱着他,痛哭流涕,说爷成勋贵了,成大虞朝的勋贵了,军中,得叫咱一声爷,校尉爷。

狗子很开心,周爷对他很好,当亲弟弟看待。

日子,还是过着,混着,熬着。

只是过着过着,混着混着,熬着熬着,狗子发觉自己似乎不是在混,不是在熬。

因为老娘托人写信来了,信写的很乱,他不识字,只是听着军器监的文吏念着。

文吏一边念,一边哭笑不得。

说王家庄二百来口子,就没人见过五十贯的银票,信中,老娘让他发誓,让他对着他死去的两位哥哥,对着死去的亲爹发誓,这五十贯,当真是军中发的,不是他做贼偷的。

狗子有些迷茫,他不知道为什么要发誓,好多新卒,都得了这五十贯。

信,还是念了,叫人写的,只是这次他没花钱,军器监的文吏,不收钱也得写,这是传说中雍城义父他老人家说的。

狗子见过这位义父,比他大不了多少,总是一副懒洋洋的模样牵着一匹同样懒洋洋的马。

狗子看向身旁的周爷,指着牵着马的人,人,怎么能厉害成那个样子,是神仙吗?

周爷说,不是神仙,是人,有血有肉的人,他的命,最金贵,自己和狗子,所有新卒,都能死,那个人不能死。

狗子似懂非懂,点着头,记在了心里。

日子还是过着,狗子觉得不算混,不算熬了,混着,熬着,可没办法将五十贯钱派人送回去。

狗子已经很少思考了,操练太苦了,吃了就练,练完就吃,吃过再练,再吃,然后倒头就睡,每日都是这么过的。

直到突然间,狗子在城中转,闲散的转着,他突然见到了一个新卒,歪着脑袋,蹲在那里,望着他。

新卒见到了狗子看向他,目光很躲闪,有些别扭。

狗子走了过去,问新卒,看我做什么。

新卒说,你是硬汉子,你是重甲新卒,是军器监的人,自己从军,就要当你这种硬汉子。

狗子重新开始思考了,他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走了过来,因为眼前的新卒,就是自己,许久许久之前的自己。

他明白了,自己不需要思考了,他是军器监的人,是义父他老人家的人,是连六大营老卒都眼红着羡慕的人,是那个亲娘,后爹,让他就是死也要死在军器监的悍卒!

望着白云,望着艳阳,鼻尖,满是浓浓的血腥味。

狗子使劲眨了眨眼睛,可眼睛被鲜血遮盖住了,看什么都是红的。

余光,见到了很多脚,不穿鞋的脚,看到脚,就能想到蝮部族人狰狞的模样。

狗子努力的向下看着,腹部中了一箭,爬不起来了,他觉得也不算太疼,没有当初穿上重甲一次又一次跌倒后那般疼,只是使不上来劲了。

他突然想他娘了,想他两位哥哥了。

他想活着去见他老娘,可他死定了,三名斥候,死了两个,在山林中,他们跑不过蝮部人马的,他中箭了,爬不起来,也会死的。

狗子突然笑了,他觉得挺好,真的挺好的,至少,他给家里送去了一百一十三贯三百七十一文钱,娘亲的信上还说,他是王家庄最厉害的人,大家都这么说。

又是那些脏兮兮的脚,只是却不断后退着。

血红的世界里,出现了一只手臂。

狗子试图张大眼睛,他不记得同袍中谁用剑,大家用的都是长刀才对。

手臂将他拉了起来,搀扶住了他,左手搀扶住了他,右手手中的三尺青峰,微微挥下,断箭掉在了地上。

男人的声音有些急迫,有些担忧:“能走吗。”

狗子点了点头:“能走,还能打咧。”

“别死在本官面前!”

男人将手弩递给他,满面狠厉:“顾着本官身后,回去之前,你不准死,策是本官献的,姓唐那狗日的说,这种险策若是本官麾下战死了超过三人,他就让陈蛮虎那莽夫扒了老子的皮,你要是敢死,本官先扒了你的皮!”

话音落下,男人压低身姿,冒着箭雨狂奔出去,手中长剑如同游龙一般,无一合之敌。

望着男人的背影,狗子咬着牙折断腹部的箭矢,鬼使神差的喊了一声。

“大人您救俺我的命,您叫什么?”

“本官唐云手下第一谋士。”

男人头也不回,砍光面前蝮部斥候,长剑甩落血珠。

“儿郎们,随本官杀,日落前拔了那处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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