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其他 > 斗破诸天:吾乃萧玄 > 第六百九十一章 最终决战(下)

………

“可惜,这些人若是愿意投身我们这一边,成就一定会更加的惊人,他们凭借自己成就祭道,所能吞噬的究极原初物质,定然比我们要多的多。”有始祖感叹的说道。

“无论如何,一切都结束了,这个世间,仍然由我族来统治,来主导。”旁边的始祖开口。

“诸天余孽,带着对我等最深的恨意一并葬下吧,绿色纪元,将是旧世纪的结束,新时代的开始。”

冷酷的话语,决定了大千世界与世外之地的命运,至强者倒下,其他所有的生灵皆难逃一死。

一个恢宏灿烂的时代似乎就此落幕。

叶凡等人真的死去了吗?

死寂的黑暗中,叶凡突兀的睁眼,一开始时,他有些疑惑和茫然,因为立身之处太过虚无和冰冷,没有时间和空间的概念,犹如一切走向终点之后的模样,又像是回到了原初。

下一刻,他的心神清醒了许多,因为他看到了好几道光团。

里面有人,在死寂中孕育生机。

“手掌十绝,纵横古今,我若要有,天不可无,我若要无,天不可有!”一道声音响起,自一道光团中传出。

紧接着,叶凡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从光团中走出,雄姿伟岸,正是早已战死高原的玄天。

“他化自在,他化万古……我终将归来,踏碎不详。”第二个人出来了,是荒天帝石昊,风采依旧。

“执苍天之意,掌诸因之果,灭度苍生,古今未来,唯我唯一。”

第三道身影,乃是长风!

玄天的目光望了过来,直视光团中的叶凡,顿时间,叶凡明白了许多。

他们的确战死了,却没有真的永寂。

而是来到了一处特殊之地,超脱诸世,没有时间的概念,无论是万古岁月前进入,还是现在进入,亦或是未来进入,都是此时,都是这一瞬。

就像破光团而出的玄天、石昊与长风,他们战死在了两个纪元前,在两个纪元前就来到了这里,但实际上却和叶凡等人不分先与后,相当于同时进入。

另一边,狠人、无始、柳神、玄石、秦礼、叶贞、林瞳、小石头、花粉女帝也在。

玄天、石昊与长风凝望这一切,眸光深邃无比,望穿了古今未来。

他们明白了缘由。

只有成为超越祭道的生灵,才能来到这片空间。

也就是说,此刻的他们都是祭道之上。

想要到达这一步,需要祭掉大道,祭掉进化路,祭掉所有,一切成空,永寂,然后在寂灭中复苏,在破败中崛起。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条件,那就是要有相应的心念。

若是没有一往无前,不惧生死,舍弃一切的决绝和勇气,没有气吞万古,不可撼动,永恒长存的信念,就不可能成为祭道之上。

那些始祖,永远不可能满足这些,所以,不可能成功。

纵然是祭道级生灵,要不是有玄天三人在前,绝大多数都会以失败告终,方才的那些条件,但凡缺失一条,任你祭出所有也无用,最终的结局便是万劫不复。

心有不舍,被羁绊所束缚,都将无法踏足。

他们都有羁绊,但是,他们是为了守护世间,守护亲人而战,故此,一往无前,气吞万古,在战死之后,踏足祭道之上。

其他十位,在三十位祭道强者的压迫下,同样如此。

“我为天帝,当镇杀世间一切敌!”叶凡走出了光团,光辉伟岸。

“仙路尽头谁为峰,一见无始道成空!”无始走出了光团。

“不为成仙,只为在红尘中等你归来。”狠人也走出来了。

紧接着,柳神、玄石、小石头、秦礼、叶贞、林瞳、花粉女帝,一一走出。

十三位祭道之上,此时除了玄石、秦礼、叶贞、林瞳,都面色恍然,成就祭道之上,都恢复了记忆。

原来,他们都不过是配角,只有玄石四人为主角。

玄石四人也恢复了记忆,玄石名为石玄,乃是秦昊与阿蛮的儿子。

林瞳,名为石瞳,乃是石毅与重瞳女的女儿。

叶贞,乃是叶依水与石萱的女儿。

秦礼,名为石礼,石风的儿子,石凡的侄儿,石昊的孙子。

“兄长,诸位前辈,外祖父!”

四人看着眼前这些人,一时间辈分成为了最小的了。

玄天笑道:“不错,没有辜负老爷子的一番苦心,终成混元!

而且,此界残酷,尔等的战力,自然也不是普通一重天混元可比。”

“哗啦啦!”

此地,大道如流水,命运、因果、造化、天道,犹如梦幻泡影一般,大千世界、混沌初始、无尽轮回……如众星捧月般衬托着此地的至高与无上。

立身于此,一念之间便可毁灭所有,复生所有,所谓古史,都失去了意义。

任岁月匆匆,沧海桑田,对这里来说,都只是一个瞬间。

“轰!”

一步迈出,十三人同时到达了高原之上。

只是一道眼神罢了,就撕裂了高原。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