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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阅读 > 其他 > 修仙:从风灵老祖飞升笔记开始 > 第1章 胡骑炊烟长歌起 征人死生飞将军

死亡是不可逾越的一道鸿沟。

宁远城位于锦州东北部,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往南不足十里便是渤海湾,东行约二百里是高丽,北望就可以看见辽军的营帐。

娘子峰位于宁远城白羊村西北的位置,锦州其实算得上是平原,娘子峰是宁远内较高的山峰,故而在军事上用做烽火台,峰下驻扎着一个中队看守烽火台。原先有五十人的编制,这几年辽军不断骚扰,如今只剩下二十七人,队中已是怨气冲天。但律法森严,浪迹天涯做逃兵更不可取。

漠上起烟,云暮茫茫,海风吹起沙尘,掠过阴沉的土地,血红色的霞光把天空割出一道口子,洒下鲜红的晚霞,孤阳照出几只孤雁,飞旋在落寞的大地,几声长啸更添几分凄凉之意。

军道上,一匹快马飞驰,马载长包。马上是一个黝黑的军士,身背长刀,满身浸血,马蹄起尘土。锦州城外,快马急至,单手纵马,右手举书,高声大呼,“兵变!兵变!兵变!”

片刻后,军士又疾驰而出,直奔宁远而来。

风雨欲来。

“他娘的,三年没见来人了,费将刚从城里回来,那达官贵人可是在吃香喝辣的。咱们在这吃糠咽菜,再不派人来,哥几个小兵小卒都要死在这了。你看山下逃难的人,越来越多了。”娘子峰上负责看守烽火台的士兵看着山下官道上往南逃命的人群调侃道。

黝黑的面容功略显疲惫,营火旁的烽火台非常古朴,历经岁月显得饱经沧桑。另一个人搓了搓手,哈了两口哈气,用低沉的声音说道:“听说从京城里来了大官,锦州已经在换防了,咱们可能要换走了。”

“换到哪里不还是要打仗,你看辽人近前,指不定哪天就杀入宁远,锦州怕也是难逃……”原先骂娘的士兵话刚说一半,余光便望见远处蒙山升起狼烟,大惊之余,大呼“敌袭!敌袭!”却没有喊出第三声,被辽军探子的箭手就一箭穿喉。

另一人早在“敌袭”二字出口的时候,便也瞧见了蒙山的烽火,紧接着抄起营火,抛向烽火台的燃料。顷刻间,娘子峰上狼烟骤起。这人也抄起长刀,与辽军斥候近身搏战。

峰下守夜之人见峰上狼烟起,便鸣鼓示警,费蒙面如寒霜的冲出营帐。这烽火台他已经守了七年,而他从军也有十数载,论起军中厮杀较量,阵前杀敌,领兵夺城,锦城之中的将帅,他也能排上号。

可是没有银钱开路,纵然他是军功无数,自从宁远将军袁守死于辽敌之后,京城新派大官镇守锦州,作为袁将军旧部的费蒙便被下放到娘子峰。那时候娘子峰还不是前线,想来此生他也是无法再立军功。

偏生辽军连年进犯,他所带的队伍已经死了大半,原以为辽军会和之前一样小打小闹,但费蒙也没有大意,他从不惧怕任何敌人,也不会小看任何不起眼的小卒。

二十五人疾驰在上山的道上,暮色渐深,都是就久经沙场的老兵,又常年驻守此处,面对敌军来犯的情形,他们不知演练了多少次,何况营地与烟台不远。但辽军赶来的并不只是小队斥候,大队的军士早就围住了营帐,将他们阻拦在山下。

娘子峰上的烟火台,只见月光下一个身影挥舞着长刀,面色苍白,残盔染血,双臂颤抖着,倚靠在柱子上。胸前插着几只箭羽,四处是洒落一地的炭火。

持刀少年大喝几声,却只听得见弱弱的回音,便再次提刀上前与辽军厮杀,刀锋交错,少年已经斩杀了两人,剩下两人的边军功夫颇为了得,却也是强弩之末,接连死在少年刀下。少年却也是身受重伤,软弱的瘫坐在地上,嘴角渗血,低眉看着胸前的箭矢,已经虚弱到无法拔出,此举这倒也是救了他一命。

片刻后,少年呼吸越发缓慢,神色沮丧。柱子上的一只箭突然掉落,看来是射入不深,微风晃动之下掉落,砸在地上死去人盔甲之上,发出声响,并不大,但在垂死边缘的少年听来却是震耳欲聋。惊得少年撑刀惊慌站起,慌忙挥刀。少年双目已是无法张开,吃力的半张双眼,恍惚中却看见敌将还在,自己却浑身乏力,向后倒去。

月黑风高,快马惊蹄,寒风掠过山坡,带着血腥味道的海风很快就消散开。只见来人身着红衫,发髻紧束,马上横挂长枪,身背长刀,遇敌长刀出鞘,身影飞疾,手腕轻抖,长刀左挑右削,只听刀锋交错嗡鸣,刀回之时,敌军已经死去。

红衣人提刀下马,双目凝望前方,表情肃穆,呼吸急促,双目炯炯有神。身形轻瘦高大,生得十分俊俏,本是女子,却扮成男子模样。轻歇息许久后,翻找着地上惨死得锦州军尸体,神色沮丧一会之后,忽见峰上火势不灭,箭步上山。

峰上亦满是尸体,有辽人的,也有锦州军的,费蒙铠甲大破,正仰躺在山地上,小亭已经烧倒,手中佩刀还握在手。

时光流逝着,宁远城去往锦州的山道上,一辆破旧的马车晃悠地行进着,看行进的方向是前往锦州城。车上躺着两个人,看身上衣服的制式是军中之人,只是两人浑身是伤,看起来活不了多久。

这两人,正是娘子峰二十七人之中仅活着的两个人。昨夜一战,仅有费蒙和峰上的那名少年。其余部下全部战死,辽人十万大军也跨过娘子峰,停在宁远城五里之外,不过两日,便会挥兵南下,直破宁远城。

日光渐暖,费蒙早就醒了,或者说他没睡过。驾车的是袁将军之女,袁红道。车内费蒙起身的发出动静,袁红道偏着头看了一眼车内,问道:“师兄,你醒了。他怎么样。”

费蒙摸着胸口的伤,转头看着还躺着的少年,叹了几声,“他,死不了的。你就不能关心关心我,整日驾马提刀,与那海寇为伍,你可知你师兄是军卒,这般下去,哪天我亲自领兵拿你,你就后悔去吧。”

赶车的女子嘴角一翘,回声道,“我可不愿像你、像我爹那样,你就在乎你那身衣服,你抱它跟它说吧,你看它能救你吗。到头还不是要我来救你。”

费蒙苦笑着,摇着头不语。袁红道自小习武,也是伶牙俐齿,现如今受伤的费蒙是打也打不过,说也说不过,辽军南下,娘子峰失守,再回军中只怕会被责罚,但还是要回去。

袁红道停下马车,跳入马车之中,背起还在昏迷的少年,跳下马车,向着官道边的驿站走去。将少年平放在床上,又把费蒙搀扶着走客栈房间。

日上三竿,费蒙毕竟久经沙场,况且昨夜的伤并不是很重,只是因为太累了所以躺下了而已。所以一入客栈,菜肴一上桌便狼吞虎咽起来,连汤带水狠狠的吞进肚里,吃饱喝足,转过头看着桌边喝茶的袁红道,略带怒声话道:“看什么,我行军打仗,饿了一晚夜,吃的不雅怎么了。平日里你与那些江湖刀客吃酒也像那文人雅士一般做作?”

袁红道刚想开口,费蒙却摆了摆手,“也不和你做口舌之争了,你自京城来,可有什么新消息。”

“没什么消息。我又不是什么大官。”袁红道也终于对着桌上的菜肴大快朵颐,嘴里含糊不清的说道。

费蒙突然不语,床上少年忽然醒来,偏着头,“你们吃就吃,还那么大声,体谅体谅我这将死之人好不好。”少年坐起来,倚靠在床边,面色苍白,尽是疲惫之色。

“你终于肯醒了。”费蒙只是微微偏着头,却是没有去看床上的少年。略一沉默之后,少年便开口道:“接下来怎么办,宁远城丢了,是回不去了,该做些什么讨生计,去锦州城?难不成也学她当匪寇?”

话未讲罢,袁红道却是夺过话头:“你这是什么话,海寇怎么了,要不是我去救你,你就死在山上了,还……”

“好了,什么时候还斗嘴。”费蒙抢过话开口道:“先去锦州看看,我在锦州倒是有几个好友,就是辽军来势汹汹,不知锦州还能安生几日,怕也是做不得长久之计。若是长安不派兵,恐怕真是要往南去了。”

袁红道早就把受伤的少年背到车上,此时正驾着马车往锦州城去,再有一日的路程就可到了。费蒙已然无碍,就是那少年仍是不能自己行走。

镇海酒庄位于锦州城西坊,据传当年店主曾与碧水居士在此举杯对饮,斗剑比拼。反正是传言,谁知道是不是真的。只是现在的店主并没有显露出任何的武功,倒是常年扮作书生模样,大有考举的样子,所以所谓祖上与剑仙饮酒多半是编造出来吸引顾客的。好在其酒品质上乘,闻言而来的人倒是觉得传言真假无所谓了。

如此,经年累月他倒是颇有资产,锦州城内也是颇有名气。费蒙此番来投奔的就是此人。

中夜,无月,城内早就过了宵禁的时辰,街道上也只有打更者和巡逻的城卫在游荡,只是今夜有些不同,西市的房顶不知何时窜出数道人影,几人皆是夜行的打扮,人影显现之后有快速的消融在夜色里,原来的房顶只传出“哒哒哒”落地的声音,很快也消失了。他们已不在此处。

李青林在破旧的房间醒来,他盯着有些发黄的天花板,床边堆积着许多年前的棉被,有些发黄,但非常干净。

李青林是个孤儿,二十五年前在也是大热天的时候,被人遗弃在路边,被锦州怀远镖局的镖师捡到,带回镖局,十几岁就跟着镖师走南闯北,可惜捡到他的老镖师在一次走镖中死了。

李青林这个名字是那位老镖师花了两百文铜钱请镖局的老账房起的名字,那时候他也才两三岁,什么都不记得。

入夏的天气很热,位处山谷的木屋里确实非常凉快,作为一个当了九年的老镖师,加上从小在镖局长大,在镖局里是有自己的房间的,不过这驿站和家里不一样,破旧之极。

这次的东家锦州宋家,那人向来醉心于一些奇怪的生物,这次的野兽不知从何处所擒,身形如牛,红褐肤色,背生双翅,尖爪獠牙,恐怖之极。虽然只是双掌大小,但如此怪异的外表,就连队里有几十年阅历的老镖师都不敢多看几眼。

按照车队的速度,从邽州到达此处,再过一天就可以抵达锦州,此次任务就结束了,作为随队镖师,李青林可以拿到六钱银子。六钱银子如果只用来吃东西饿不死,就可以养活一个人大半年。走镖不一样,不只要给官家,过路的寨子也是要打点了,所以这钱真正用到自己身上的算下来也就只有这么多了。

山谷的风吹着很是惬意,不觉中太阳就彻底落了下去,今夜并不是李青林守夜,所以他能在房间里大睡。

天黑得很快,夜风穿过,吹来清爽得海风,锦州离海边也很近。子时刚过,山间夜风突然加大了力度,呼呼地响着。吹过一阵,众人眯着双眼惊醒时,耳朵里传来守夜同伴得惨叫声,短促的大叫把房间里头的人吓醒,各自摸着刀剑,带头的镖头轻声分散几人之后,小心翼翼的开门出去,手中的朴刀横在身前,众人跟在他身后。

李青林排在第四个之后,走出房间,被眼前的景象惊住了。借着月光,那头怪兽与那头小兽一样,体型却足有一丈高,双翅长着乳白色的羽毛,在月光的照耀下晶莹剔透。

小兽的笼子已经粉碎,此时趴在大兽背上,那大兽听觉是异常灵敏,李青林众人已经压低了脚步,开门的微弱声音还是被她听见。南四童还没有走出两步,大兽回头张开大口,獠牙数寸长。

那大兽一张口,只听见一声咆哮,李青林的耳朵只听见嗡的一声,便和前头的人一样丢掉手中长刀,双手捂住耳朵,一眨眼便直愣愣的倒地不省人事。

朝阳升起,朦胧的雾气夹带着鲜艳的光将天地渲染成一片绚丽的苍凉。海风吹起海雾,野林里树枝遮天蔽日,野草从林子里一直延伸到路中央,星星点点冒出尖尖的嫩芽,如若是平常,可能会感叹自然之美。如今的境遇,袁红道只觉得胸口发闷,一路延伸的杂草仿佛在蛊惑人的心绪。

马车一路吱呀吱呀的响着,费蒙已经能驾马车了,伤是好了,只是年纪大了,也不好长时间驾车。路的尽头就是锦州城,再有几个时辰就可到锦州。可不知为何,袁红道心中突然迷惑起来。

费蒙在马车头盯着一路的景色,雾气弥漫在山谷周围,马车颠簸着隐约中还能听见车中少年的咳嗽声。接着少年叹了口气,暗想此时自己的模样一定十分狼狈,可惜旅途当中没有镜子,只能看见胸前未愈的伤口。

出了树林是一条缓缓流动的小河,马车停在小溪旁,袁红道跳下马车,拿出几个水袋咕咚咕咚地往里灌水。接着掬一把冰凉的溪水清洗脸颊。一股透骨的寒意从胸中升起,直冲后脑,她弯腰看着水里的脸,竟无比的憔悴。然后在水中看见费蒙的脸,回头一阵冷眼看得费蒙发毛。

“发什么呆呢,接完水赶紧赶路。”费蒙拾起岸边的水袋,头也不回的朝着马车走去。

袁红道慌张的拨弄脚下的溪水,往边上石头一坐,擦干脚上水珠,穿好鞋子走回马车,驾马而去。

第二日巳时刚过,李青林从血泊中醒来,双耳尚有嗡鸣之音,脑袋还晕乎着。起身一眼瞧去皆是惨死的尸体,镖局的人似乎只活了他一个。顺着木楼梯向楼下走去,原先囚禁着那野兽的地方非常杂乱,笼子碎了一地,就连锁着野兽的铁链子也被咬得残破不堪。泥面留下数尺大的爪印,显然是昨夜那大兽留下的。细细回想,那大兽连铁链都能咬断,仅仅是一声怒吼镖局的人便尽数七窍流血而死。想到这,李青林摸着鼻口,鲜血已经凝结,但昨夜明明自己也是受到波及,现在能平安醒来,但之前已经稍微探查过,无一活口。

李青林把没被大兽吃掉的马的尸体分解开,就地生火大吃一顿,随便在山坡上找了一个地方刨了一天的坑,因为泥土很软,挖起来并不费劲;不过也只是挖得很浅,勉强能躺下一具尸体。

又费劲地安葬了镖局的人之后,夜已经深了,收拾起众人的信物,背起自己能背动的干粮和银子。顺着记忆里的山路赶回锦州,虽然赶夜路是很危险的事情,但是他要尽快将这件事传回镖局,这种事不是劫镖,东家损失不说,镖局的损失票号也不一定能全部赔钱。李青林本想就此逃命,但一想镖局毕竟是自己长大的地方,镖局的人待自己亦如子侄兄弟,就算会被怀疑,甚至被赶出镖局,至少要把其他弟兄埋骨之地告知于他们的家眷,也不枉相识共事这么多年。

也不是非要夜里赶路,只是李青林想要远离这个地方,毕竟有那般的大兽出没,再待在那驿站恐会另有不测。顺着夜路往南走约两个时辰,就有一座小镇,唤作游川,在那里住一夜便可以租买马匹,快马直达锦州城。因为镇子在去往锦州城的反方向,所以此前镖队并没有去那里歇宿。

李青林孤身一人,又着急,不到两个时辰的时间就赶到了游川镇,打更的经过,“夜半子时,小心火烛。”

见到了城镇和人,让李青林悬着的心轻微放松,总算不用惧怕山匪和野兽了。打更的走入深巷消失之后,李青林拿出怀远镖局的符牌和锦州通路文书,巡夜的捕快验明正身无假,询问来由之后告知镇上的客栈所在,便继续巡夜去了。

“福川客栈”,看清客栈的牌匾,李青林喃喃自语道,接着大步朝着门内走去。

黑夜无声,昨夜李青林睡得很好,早早的便起身骑上昨夜与店家交谈好的马匹。能在此处购买马匹是个特例,游川之地自古多战,此处大户半数替军部饲养军马,一些战场上受伤非致命又无法再与其他好马同行的,就会留在各州府,或卖或租与江湖人士。

没有了庞大镖队的束缚,李青林一人纵马在山间平野,速度之快,不出半日就可到锦州城。果然,如此快马加鞭,未到午时就赶到锦州城外。眼前是一辆破旧的马车,车上是一个红衣女子,外加一个硬朗粗犷的老汉。不过李青林没有心思和时间去关心这些,穿过城门之后,一路穿过街道往东坊而去。

怀远镖局在锦州城西门三条街外,李青林跳下马,从侧门走进镖局,见到李青林回来,负责养马的已经自动牵了马。见状李青林快步穿过侧院,走到大堂上,通报一声后径直穿过前院,往后院走去,这个时间总镖头和当家的都在后院,所以李青林通报大掌柜之后往后院走找到总镖头。

镖头姓林,名云轩;祖上曾出过怀远将军,传到林云轩祖父时已经没有任何军功,不过怀远将军的福荫还是有的,在官府和江湖好友的帮助下,林云轩祖父开办怀远镖局,几十年的发展,不仅和官府,军方互有往来,锦州地界也是威名赫赫。而且军方伤残的老兵只要愿意都可以来镖局谋生,不论是走镖还是镖局杂事,只要兵部送人过来,镖局就收,这也让镖局与军方的交情更加深厚。

将事情来龙去脉告诉林文轩之后,林文轩并没有斥责李青林,反而是让他休息一段时间,现如今辽军进犯,此次过后,镖局也会减少走镖的次数。

话虽如此,林文轩还是差人托官府去事发地调查了。

袁红道搀扶着受伤的少年,费蒙早就在客栈里面开好了房间,背着长刀长剑和三人的行李跟着小二走上楼,身后就是袁红道和那个少年。

当夜,费蒙找到在锦州当官的旧友,亮明身份之后,这位挚友也真的是挚友,安排费蒙在锦州军中当一名后勤军需官,只需要清点分发粮草,不用在上战场。算起来费蒙已经四十七岁,在这个时代已经属于老者,加上他常年戍守边关,双鬓早已生出白发。

但是跟着费蒙的少年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过几天他的伤养得差不多了,就会跟着大军北上。娘子峰之事过后,辽军已经攻下宁远城,锦州军已经北上抵御,目前两军僵持着,冀州军已经来援,不日将有大战。

费蒙将此事告知那少年,语气很平淡,这少年于他似徒似子,此去一战无论胜负,他必定是九死一生。说不担心是假的,毕竟相处多年,袁红道听闻此话,脸上也是担忧之色,这个少年算起来是他弟弟,毕竟她父亲走后她一直跟着费蒙生活,这少年从那时就相识了,她俩其实像是姐弟一般,听到弟弟上战场,难免有点担忧。不过疆土沦陷,从军者又岂能退怯。

“哎!”想到此处,袁红道叹了一口气说:“伤成这样真的还能上战场吗?”接着看向费蒙,又看看那个少年。费蒙没说话,既然已经决定了来锦州,就没打算当逃兵。

“哎!”费蒙也叹了一口气,只有那个少年还保持着乐观的样子。

回到镖局当夜,林文轩收到官府在驿站的汇报消息,证明李青林所在的镖队确实遭受过野兽的袭击,确认之后林文轩派了医师去查探李青林的伤情;众人七窍流血的事情李青林也都如实告知了,派医师一是救治,二是确认李青林有没有受伤。李青林在镖医师的探查下,发现他的内脏确实受过伤,连耳膜也还有破损,结合官府和李青林的描述,那野兽身躯之大,怕只有上古时期天地初生时才有的巨兽,只会记载在古籍之上。

李青林没死在林文轩等人眼中只是命好,离那大兽远了一些,受到的波及较少,甚至见到那野兽之时甚至有可能在逃命。虽说惜命并无过错,不过镖师弃镖一般自己会过不了关,往后东家也不太想找这样的镖师。

但是现在发现上古巨兽的事情和这件事一比,弃镖的事就微不足道了;确认此事为真之后,林文轩联合锦州的几位主官连夜差人快马加鞭送往京城。

李青林并不知道这件事,关于弃镖的事他并不在意,只要能活命他可以做任何事情。此刻他正躺在房间里,不只医师好奇李青林是怎么活下来的,从官府的调查来看,驿站周围数百米内都受到了打击,他是见到大兽瞬息之间就受伤倒下了,疼痛感至今还是历历在目,当时他能感受到自己的内脏受到重创,不过在醒来的时候并没有太多的痛苦,反而是身体正在自己修复中。人体是可以自己修复的,不过这样的伤没死的话至少需要小半年的时间才能自愈,李青林不过一夜的时间就恢复了,不可思议。

但是能活着就好了,想不明白的事不想就行了。

在锦州的时间过得很快,期间还下了一场大雨。十几日的时间,送信的人已经到了长安。

客栈里的少年已经能正常行走,只要不是剧烈的行动,伤口就不会有事。又经过了三日,冀州军已经在城外驻扎,明日会北上与锦州军汇合夺下宁远城。少年这个时候已经穿着盔甲带着兵刃随锦州城内新招募的新兵走到城外锦州罗家军的营帐。他虽然是老兵但宁远城的建制已经不在,他也只能在左军担任一名普通的士兵。

这里的人,谁不是普通的人呢!

京城传回密信:宫里的人很高兴。林文轩和那位罗姓主官见此脸上多出几层笑意。

与此同时,冀州军,锦州军终于合兵于宁远关口城下,大战一触即发。重新编队的少年因为是多年老兵的缘故,并没有用做攻城第一批的送死鬼,同时又不是嫡系又被安排在第二批攻城的梯队。第一批自然是消耗敌军的抵御手段,第二批才是有可能登上城楼。

伤亡上,第一批几乎会是全部死亡,第二批的话就看运气了,能不能活下来纯属运气了。打仗,实力相差无几的时候就靠人命去填了。他跟着队伍躲在盾兵的身后,透过盾牌间的缝隙,城墙上的人和落石像蚂蚁一样,落石之后就是火油,然后城墙边缘,墙面,墙下的尸体和准备上梯子的人瞬间就是一片火海。

第一批的士兵还在往城楼上冲,火油烧了有快半炷香的时间,已经有几处城墙被突破了,局势大好,此时少年所在的队伍也已经到了城下。

少年跟着前面的盾兵顺着残损的木梯向上爬,经过第一批的攻击,现在已经没有了落石,在他之前有四五人率先爬上木梯,现在眼前只有两人,庆幸的是,那人已经登上城楼正在掩护后方的二人,突然间未登上城楼的人却一下子坠落重重地砸中少年,这一击让他又下滑了数阶,拼力甩下挣扎的那人之后,手忙脚乱的爬上城楼。

还没反应过来,右侧长枪刺来,他迅速躲闪还是来不及被一枪扎中,头盔掉落,紧接着顺势挥刀斩断那敌兵的手臂,如此近的距离很轻松的刺穿敌人的咽喉。他这个时候必须要守护这支梯子,敌人是一个接着一个,他只能凭着日常练习的样子挥刀格挡击杀,再出刀收刀,如此反复,不过只有前面几招有武道的招式,后面全是凭着本能胡乱砍杀。此次新配发的盔甲是真的好,他已经能感受到胸前受到好几刺和许多刀,疼痛感是有的,不过并没有流血的感觉。虽然只杀了四五个人但像是过了几个时辰般漫长,既是是很短暂的时间差,身后城墙上已经跃出好几人,看着自己人越来越多,这个点终于是守住了。

接着城墙上越来越多的的人,敌军已经退下城楼。少年瘫倒在墙边,梯子那里已经没有上来了,这个情况应该是城门已经打开,部队已经进城了,那他作为先锋攻城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他嘴角渗出鲜血,双耳失聪,脑袋嗡嗡地在响,双手无力的耷拉着。这时候连呼吸都逐渐艰难了,如果没有盔甲,现在他的胸口恐怕早就被戳烂了。

迷糊中他被人抬着,然后是一阵摇晃,一阵颠簸之后他就睡死过去。醒来的时候是在营帐里,周围都是伤员。夕阳透过门窗发出金色的光,负责治伤的是随军的军医还有回春堂的医师。门外是部队行走的声音,少年坐起身,扶着墙走到门口,往远处看去队伍从关口直到远处,大约是今夜就能到直取宁远城。

就这样在营帐里待到天黑,正吃着干粮闯进来一个尉官,询问着谁会骑马。这个时代骑兵很稀有。不过少年常年与辽军作战,荒野之上多年也练就了一身骑兵的本领。随他一齐站起的还有四五个人,然后各自报过姓名所属队伍职级之后就被尉官身后的人带走了。

穿过一个又一个营帐,终于走到一个校官的帐前,领来的人通报一声之后,便领着众人走进。里面已经坐了有十几人,又等了一会,陆续又领进来十几人。坐定之后,面前的校官说:“今夜我等欲突袭辽军三部,烧了他们粮草即可;故需要骁勇骑兵,力求速战速决。诸位既已来此,便是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随我副将更换行军用具,即刻出发。”

说完看向旁边的尉官,他应了一声之后,指挥着底下众人到一旁的营帐更换盔甲,然后往马厩去领马,趁着夜色三十几人骑着马匹便往辽军粮草地疾驰而去。

少年跟在领头的尉官身后,马匹停在数十丈外,三十几人摸着黑前进,因为辽军驻地有火光,根本不怕迷失方向。行进中尉官突然转头问随行的少年:“今日攻城你很勇猛,叫什么名字?”

这时候才想起来,原来跟在自己身后的那个人就是眼前的尉官,看来是少年在城楼上的英勇的样子让其印象深刻了,毕竟每个从军的都想着当英雄。听到此问便回话:“禀大人,小人吴峰。”

尉官嗯了一声便不再回话了,眼前已经是辽军的营帐,稍作休息之后,吴峰跟着尉官走向中间的粮仓,夜很黑,火光很弱,守卫的敌人很少,毕竟是再大军后方,奇袭敌方粮草的兵法还没有传入辽军,又或者辽人一向对此等行径嗤之以鼻。

一路无话,吴峰几人便摸到粮草旁边,其余人小心翼翼的往粮草堆里洒出火油,吴峰紧张的等着,突然间粮草堆中传来女子的娇喘声,紧接着是一句疑问,因为不懂辽人的语言,只能听出来是一句疑问,接着草堆里探出一个头,与吴峰只有数尺之隔,情急之下吴峰拔出长刀正中敌军胸口,忘记了敌军身下还有一个人。那女人见此惨状,惊吓后大叫一声,尖叫声在寂静的后半夜如惊雷炸耳。吴峰等人也吓了一跳,接着吴峰抽刀挥刀一举斩下那女子头颅。然后拿出火折子点燃火油,旋即撤出粮草仓,示意在门口警戒的人撤退。

异变发生在瞬息之间,辽军反应也很迅速,这个时候,撤退的路线已经聚齐了近百人,吴峰身后的粮草已经燃起大火,没等辽军反应过来,吴峰等人转头就跑,已经偏离了原先撤离的路线,但路上还有有零散的敌军,他们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还不在状态。不过吴峰已经杀了两人,现在处于亢奋的状态,一路逃命是一刀一个,瞬息间七八个人已经倒地了,算是跑出了敌军的合围。也顾不得其他人逃没逃了,拖着受伤的身体狂奔着,身后即是追兵,刹那间弓箭破空而来,身旁的人瞬间倒地,嘴里还呼喊着“救我!救我!……”

并不是不想救,而是没法救。吴峰并没有停留,只是转头略看了一眼,现在最要命的是马停得太远了,这时吴峰看见不远处就是另外的两队,看来自己这边的冲突反而让他们能轻松逃出。也顾不了那么多,各自逃命了。慌乱中逃回马匹所在地,也不管是谁的马蹬地而起驾马奔逃,逃了一阵子渐渐远离敌军,仔细一数,只有六人逃出来,吴峰便是其中之一。

天光渐亮的时候终于是赶回了营地,总算是顺利完成任务,只是折损了二十几人,不过当官自然不会太在意,拿二十人换几千人的粮草怎么算都是己方占便宜了。

半个月后,吴峰已经被编入那夜的校官营中,作为王将军的副将之一。大约是三日前,锦州军已经攻克宁远城,辽军退守至娘子峰一带。

吴峰接到的命令是其所在营前去接应戍守天啸峰的部队,据情报所说,辽军发五倍兵力欲一举夺下天晓峰。此时辽军已然失势,想来应该是想要天啸峰一带的土地,最坏的结果的在娘子峰处与锦州军对峙。

据传天晓峰主将已经守了六天,早已是弹尽粮绝,原定是昨日吴峰的先锋就该到了,现在距离天啸峰还有近百里,想来天啸峰守住的几率十不足一。吴峰此时已经快马加鞭领着百骑精兵往天啸峰而去。只是路途遥远,加上暴雨天气,泥泞路面路并不好走。百里,就算是骑兵不停歇也要大半日,加上如此恶劣的天气,看来今日都不一定能到了。

吴峰并不担心峰上将士的生死,如果阵地失守,自己带的一百人也扭转不了局势,更有可能要葬身在那。他心里忐忑不安也是因为这个,他的精锐骑兵尚且来得如此之晚,更别提王将军带领徒步而来的人了。一百人,如果能守住两日,应该就能等到支援。

大半日时间已过,暴雨过后非常燥热,吴峰已经满身湿透,汗水夹着雨水粗制的内衣贴在体表十分难受,好一点的消息是山峰就在眼前。

军旗尚在!天啸峰还在死守,吴峰见状心中阴郁渐消,大呼“冲阵!冲阵!冲阵!”然后朝着进攻的辽军飞驰而去,数百丈的距离在快马蹄下不过几十息,百骑精锐冲入敌阵如入无人之境,一路疾驰一路砍杀硬生生将辽军分隔开。冲破敌阵后,调头再冲,如此反复,四次往返之后,吴峰亦损失了十几人,剩余之人皆是大伤。辽军见大势已去旋即撤军。赵将军开门迎接,如今峰下守军也不过两百人,虽然多了近百骑,这两日也并不好守。

吴峰将来路艰辛告知赵将军之后,也将自己的预想告诉他,并表示会与其共守天啸峰。

天初晴,而夜有雨,辽军雨夜三攻,死战,久攻不下又撤……

四天后,峰下将士不足百人。吴峰将手中长刀用破布绑在一起;赵将军此时将军旗绑在身上,站立在墙内高处,周围也只有十几人,脸上已尽是疲惫色,眼中却是杀气十足。誓要与城共存亡。

此时敌军已经攻破峰下堡垒大门,也称不上门,就是几片木板堆在一起,吴峰领着剩余的人在门后与敌军死战,缺水缺粮数日,再厉害的人也会撑不住。

“不要倒!”吴峰挥刀之际脑海里闪过;“不要死!”敌人长刀击中自己时心里想着;“不能倒!”敌军长枪抵住他的胸膛直逼他后退的时候内心喊出激励自己的话。接着紧紧的抱住怀中的长枪,不过似是千斤重的石块砸中胸口般,哇地一声口吐鲜血,人已经被抵在墙上,抽尽力气也只砍断数只枪杆,好在周围的弟兄围住他,逼开了想挤死他的辽军。

“不能死!”意识涣散之际,吴峰立起长刀,弯腰捡起不知是哪个死人的长枪,紧紧攥在手中并抵在自己胸前,背靠城墙,尽量不让自己倒下,胡乱的挥砍着,也不管眼前是否是不是自己人。

时间一点一点地流逝着,吴峰透过血红的双眼看去,眼前一群人围住他,只是在说话,反正他也听不清,不进攻也不撤退,就这么看着吴峰;吴峰也不动,单刀撑地,双目死死盯着眼前的人,其实他已经看不清,只是怒目看着,配着满身的黑血,蓬乱的黑发,被木棍强撑着直挺挺的身躯,活脱一副尸体模样。

楼上的赵将军同样被逼到石墙上,不过他是直接用军旗旗杆站立在墙边,早已没有了知觉。

他已经死了!

吴峰只觉眼前有人影闪过,毫不犹豫的提刀挥动,并不快,却是力道十足,直把眼前人吓一跳。接着吴峰又恢复先前的姿势,直叫人心惊胆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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