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镇伏击战的缴获刚运回寨,三十多匹战马就成了全寨最抢手的“宝贝”。这些马大多是黑石部精心饲养的战马,虽有些在混战中受了轻伤,但骨架匀称,毛色油亮,一看就知道是擅跑能战的好料。老周带着铁匠铺的人忙了两天,给马掌上了铁蹄,又用结实的藤条编了马鞍,原本野性难驯的战马,渐渐变得温顺起来。
曹林一早就去了马场。晨光里,战马们打着响鼻,甩着尾巴,偶尔扬起前蹄,带着一股桀骜不驯的劲儿。他走到一匹通体乌黑的战马前——这马是从黑石部头领骑的马中挑出来的,肩高近六尺,四肢强健,眼神格外灵动,连养马的老把式都说“这是匹宝马,通人性”。
“就它了。”曹林笑着拍拍马颈,黑马似乎听懂了,用脑袋蹭了蹭他的手心,亲昵得很。
旁边的曹猛早已看中了一匹枣红色的战马,正拉着缰绳试骑。他翻身跃上马鞍,双腿轻轻一夹,枣红马就“哒哒”地跑了起来,绕着马场转了一圈,速度越来越快,曹猛在马背上稳如泰山,看得弟兄们阵阵喝彩。
“好马!比当年我在边关骑的官马还精神!”曹猛勒住缰绳,哈哈大笑,“有了这马,以后去清溪镇议事,半个时辰就能打个来回!”
曹林的心思却不止于此。他看着这些战马,像看到了断云寨伸展的翅膀——有了速度,情报能飞得更远,队伍能跑得更快,伏击、驰援、侦查,都能占尽先机。
“都过来,分马了。”曹林召集了几个当家和断云卫,“这三十多匹战马,不能浪费。”
他先给几位当家挑了马:曹猛的枣红马够壮,适合冲锋;曹烈选了匹耐力好的黄骠马,方便他带着斥候队长途侦查;曹聪挑了匹性子温顺的白马,说是“算账跑账方便”,惹得弟兄们一阵笑。
“剩下的,先给断云卫。”曹林看向那十个最精锐的断云卫,“石头,你带的弓箭队要当斥候,得有快马;柱子,你刀盾队常打伏击,战马能让你们更快迂回包抄。”
石头选了匹灰黑色的战马,翻身上马,试着拉弓瞄准远处的树干,竟比在地上更稳。“少主,这马好!以后射箭能追着猎物跑!”
柱子则选了匹高大的黑马,和曹林的坐骑颇为相似。他在马背上试了试挥刀,刀风比在地上更猛:“有了这马,冲阵时能比以前快三倍!”
最后剩下的十几匹战马,曹林分给了各连的传令兵和听风司的情报员。“听风司的人,每人配一匹快马,以后传递消息,不用再靠脚力或飞鸽,重要情报,骑马送!”
听风司的青禾表姐摸着新分到的栗色小马,眼里闪着光:“有了这马,临江城到寨里的消息,一天就能打个来回!”
战马的到来,让断云寨的节奏骤然加快。以前听风司的情报员靠步行或坐驴车,去一趟临江城要走三天,现在骑上战马,当天就能往返。青州府的绸缎庄掌柜刚透露“知府要严查铁器”,消息第二天一早就送到了曹林案头,他立刻让人暂停了临江城铁器铺的高端刀具售卖,躲过了一场盘查。
斥候队更是如虎添翼。石头带着三个弓箭队员,骑着战马,把侦查范围从原来的十里扩到了三十里。他们穿着轻便的皮甲,背着弓箭,在苍狼岭边缘来回巡逻,不仅摸清了黑石部后续部队的动向,还发现了几处适合伏击的峡谷和水源——这些情报都被曹林标在地图上,成了应对骑兵的关键。
行军速度也大大提升。以前长枪营从断云寨到清溪镇,步行要走两个时辰,现在骑着战马,半个时辰就能抵达。有次李家庄传来“小股黑石游骑袭扰”的消息,柱子带着刀盾队骑马驰援,比预计时间早到了一个时辰,将游骑打了个措手不及,缴获了五匹战马和不少干粮。
曹林自己也常骑着黑马操练。他把现代马术的技巧和这个时代的骑术结合起来,练得越发熟练。有时他会带着十名断云卫,骑着战马在山道上疾驰,马蹄踏过石板路,发出“嘚嘚”的脆响,像一阵风掠过山谷。
“少主的骑术越来越好了。”断云卫里的马术好手忍不住赞叹,“上次您在马上射箭,居然射中了百丈外的野兔!”
曹林笑着勒住缰绳:“不是我骑术好,是马好。咱们以前缺马,总觉得骑兵厉害,但现在有了马,才知道——骑兵的厉害,不在马,在人。”
他指着远处正在训练的骑兵小队——这是他新组建的,由石头和柱子各带一队,共二十人,专门练马上劈砍和骑射。“练骑兵,不光要练骑马,更要练人马合一。马是腿,刀是手,心是魂,三者合一,才能打赢仗。”
弟兄们听得认真。他们以前总觉得骑兵遥不可及,现在自己也骑上了战马,才明白曹林的意思——速度能带来优势,但真正的胜利,还得靠脑子和勇气。
这天傍晚,曹林带着断云卫在山寨外的平地上演练骑兵冲锋。二十匹战马排成一列,马蹄声整齐划一,像擂鼓一样震得地面发颤。曹林一马当先,拔出流云刀,刀锋在夕阳下划过一道弧线,喊了声:“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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