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尚书一见宝贝女儿,立刻笑得见牙不见眼,满脸都是毫无原则的溺爱:“菀菀来了?又来给爹爹送好吃的?”
他内心轻哼一声,自家这丫头,只有太子殿下在府里的时候,才会想起来书房孝敬他这老父亲。
明知道女儿醉翁之意不在酒,又能如何?还不是得宠着?顺着?乐呵呵地配合女儿,营造一个孝顺乖巧的美好形象呗!
宋姝菀对着父亲甜甜一笑,但那笑容里隐隐带着一丝苦涩,目光刻意避开旁边萧玦的视线,只对着宋尚书软软地应了一声:
“嗯。”
萧玦的视线却牢牢锁在她身上,敏锐地察觉到了她那细微的躲避。他的目光扫过她发间那抹刺眼的红,眸色又沉了几分。
“宋尚书留步吧,洛州征税一事,还需你多加上心。”萧玦收回目光,对宋尚书说道,语气恢复了平日的沉稳。
宋尚书连忙躬身:“殿下放心,老臣定当竭尽全力,处理好此事。恭送殿下。”
宋姝菀也跟着躬身行礼。
一旁的吴管事立刻机灵地跟上,准备恭送太子出府。
萧玦迈出几步,忽而停下脚步,转过身,目光再次落在宋姝菀发间那瓣红梅上,语气低沉,带着不容置疑的意味:
“红梅艳俗,不适合你。”
这突如其来的一句评价,让宋尚书愣了一下。他下意识看向女儿发间,红梅素来寓意坚韧孤傲,戴在菀菀头上明明娇艳又灵动,哪里不合适了?
别说红梅了,就是他宝贝女儿头上插根狗尾巴草,那也是天姿国色!殿下这是什么眼光?
宋姝菀心里直接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内心OS:呵,艳俗?我看是你眼神不好!就你这审美水平,怪不得会看上宋姝静那种伪白莲!
她一点都没内耗,完全不觉得是自己不适合红梅,只觉得萧玦是个没有审美能力的瞎子。
萧玦未等任何人回应,便再次转身,大步离开。
跟在后面的元北,在转身的刹那,眼角余光似乎瞥见那位宋二小姐,朝着太子的背影,极其迅速地,毫不客气地翻了一个清晰无比的白眼!
元北下意识揉了揉眼睛。是他看错了吗?宋二小姐就算再骄纵,也不敢对太子殿下翻白眼吧?一定是角度问题!
廊下,陆柏卿早已退至一旁,恭敬地垂首行礼。姿态谦卑,带着寒门学子初入京城,面对天潢贵胄时该有的些许不安与敬畏。在尊贵的太子面前,他确实渺小如尘埃。
萧玦的脚步却在经过他身边时,再次停了下来。他微微偏过头,目光落在陆柏卿身上,带着审视:
“你是宋尚书的门生?”
陆柏卿维持着行礼的姿势,声音清晰却不失恭敬:
“回殿下的话,草民陆柏卿,乃湖州去年秋闱乡试解元。此番入京是为参加今春会试,不料途中感染风寒,高烧不退,晕厥路边,幸得宋二小姐车驾路过,出手救下草民一命。今日特来拜谢尚书大人收留之恩,以及二小姐的救命之恩。”
救命之恩?
萧玦眉头微蹙。
姝菀何时救了他?
旁边的元北立刻低声禀报:“殿下,确有此事。从药王谷回京那日,二小姐在路上救下一名昏厥书生。在城外庄子时,二小姐吩咐人先送他进城医治,想来是被安置在尚书府了。”
萧玦收回视线,没再说什么,只是周身的气压似乎更低了些,最终一语不发,抬步离去。
书房内
“嗯!还是菀菀送来的甜羹最合爹爹口味!”宋尚书吃了一大口女儿送来的冰糖燕窝羹,毫不吝啬地夸赞。
宋姝菀坐在一旁,看似随意地问道:“爹爹,那个陆柏卿什么来头啊?不过一个乡试解元罢了,爹爹竟还留他在府中暂住,未免太抬举他了吧?”
宋尚书眸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异色,随即笑呵呵道:“能有什么来头,不过是寒门出了个有真才实学的,爹爹惜才罢了。此子的文章,堪称上上之选,今年科举,名单上的所有举子遇上他,都算他们倒霉。”
宋姝菀了然,看来父亲纯粹是欣赏其才华,并无其他特殊缘由。
“爹爹的眼光向来是极好的,这陆柏卿想必一定能高中三甲,不枉费爹爹一番赏识。”
宋尚书看着她,忽然道:“菀菀看来,对这位陆公子印象也不错?”
宋姝菀随手拿起桌上的一本书翻了翻,语气慵懒:“也算不上多欣赏,只是觉得……他不算讨厌而已。”
虽然一身文人气息,但说话做事颇有分寸,懂得看人眼色,听着不让人觉得厌烦。
宋尚书顿了顿,语气带上了一丝告诫的意味:“菀菀,这陆柏卿为人学识确实不错,但到底是外男,你如今身份不同,还是暂且少与他接触为好。”
宋姝菀乖巧点头:“知道了,爹爹。”
她心里却想着,原剧情里父亲最初也是这般告诫,后来陆柏卿中了探花,父亲不就开始考虑招他为婿了么?
嫁给陆柏卿,有父亲压着,她自然是说一不二的当家主母,不必理会后院纷争,也不用担心陆柏卿敢对她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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