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其他 > 暗夜驯主:秦爷的疯犬在弑吻 > 第27章 主人赏的吻,是烙印也是撕咬

厚重的隔音门合拢,将门外的一切彻底封死。

李瑞的惨叫,人群的骚动,那些窥探和议论,被彻底关在门外。

世界被压缩进这间顶层的私人包厢,安静得只听得见呼吸。

沈妄垂垂着头,站在秦彻身后,呼吸放得极轻。

腕上的铂金锁链纹丝不动,安静得如同不存在。

秦彻没有回头,径直走向包厢一角的吧台,给自己倒了杯威士忌。

他摇晃着杯子,琥珀色的液体撞击着杯壁,他却没喝。

包厢里的沉默在发酵。

房间中央的矮桌上,那个掀起腥风血雨的黑檀木盒静置着,像一只蛰伏的野兽。

秦彻没走向沙发,也没走向那个木盒,他转身,走向沈妄。

皮鞋踩在地毯上,没有声音。

秦彻停在沈妄面前,伸出手。

不是去牵那根锁链。

沈妄没有半分迟疑,将那只刚刚废掉一个人的手,递入秦彻的掌心。

秦彻的手温暖干燥,五指收拢,将他微凉的指节完全包裹。

他拉着沈妄,绕过了那个万众瞩目的木盒,一步步走向那面占据了整面墙的巨大落地窗。

“砰。”

沈妄的前胸撞上冰冷的玻璃,不算重的力道,却让他全身的肌肉瞬间绷紧。

他被迫面朝窗外。

脚下,是整个京城的夜色。

灯火汇成无边无际的光河,车流是沉默流淌的金线。

这座城市的繁华与权力,此刻,正以一种被俯瞰的姿态,铺陈在沈妄的面前。

而他,被主人按在这片浮华之上,像一件被展示的战利品。

这个姿态,是羞辱。

也是只有他和秦彻才懂的,共犯的隐秘。

秦彻的胸膛,紧紧贴着沈妄的后背,隔着两层布料,传来滚烫的温度。

沈妄能感觉到自己身体的僵硬,和那僵硬之下,抑制不住的细微战栗。

秦彻很满意。

他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用最盛大、最独一无二、也最具羞辱感的方式,来奖赏他的狼,刚才那次完美的撕咬。

秦彻空着的那只手,缓缓抬起,从沈妄的侧脸滑过,然后,用一种不容拒绝的力度,强行扳过他的脸。

迫使他转过头,唇被另一双唇碾过。

下一秒,一个吻落了下来。

秦彻的牙齿磕在他的唇瓣上,力道大得让他闷哼一声,一股血腥味在口腔中迅速散开。

那不是李瑞的血。

那是属于沈妄自己的。

是他的主人,在他身上留下的,又一个全新的,带着痛楚的烙印。

沈妄的身体控制不住地轻颤。

后背抵着冰冷的玻璃,膝盖发软,几乎要站立不住,从后颈到尾椎,一阵酥麻的电流窜过。

左边锁骨里,那枚被血肉包裹的黑钻狼头,随着他骤然加速的心跳,一下下地,狠狠拉扯着神经。

痛。

极致的痛楚,又催生出一种扭曲的、让他沉溺的眩晕。

他被迫承受着,在这能俯瞰全城的位置,被他的主人,用一个近乎撕咬的吻,宣告所有权。

沈妄闭上眼。

沉溺在这份由主人赐予的,混杂着无上荣耀与极致屈辱的奖赏中。

不知过了多久,唇瓣被松开。

秦彻的气息有些不稳,灼热的吐息,喷洒在沈妄的耳廓上。

他贴得很近,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压抑的低语开口。

“做得很好,我的狼。”

“他们只配在你脚下哀嚎。”

这句话,是比那个吻更致命的毒药。

沈妄的身体软了一下,几乎要顺着冰冷的玻璃滑下去,却被秦彻更有力地固定住。

他没有回应,从不回应秦彻的夸奖。

工具不需要赞美,只需要等待下一个命令。

秦彻松开了钳制他下颌的手,退开半步,拉开了些微的距离。

包厢里激荡的荷尔蒙还未散去,沈妄的嘴唇还残留着被蹂躏过的红肿。

秦彻却恢复了一贯的冷静与矜贵。

伸出手,慢条斯理地,为沈妄整理着刚才被弄乱的西装衣领。

他的指尖,隔着昂贵的布料,有意无意的拂过沈妄左边锁骨的位置。

那里的衣料已经被渗出的血染得更深,摸上去有些发硬。

秦彻的动作很轻,很仔细,把每一丝褶皱都抚平,让那枚吃人的狼头,被衣领完美地遮盖。

他做完这一切,才重新握住那根铂金锁链。

链条绷紧,将两人重新拉回到那段最危险也最安全的距离。

秦彻的视线,终于落在了房间中央的那个黑檀木盒上。

“那只盒子。”

秦彻开口,平铺直叙。

沈妄的身体立刻绷紧。

“回去,你来打开它。”

这是他在电梯里说过的话。

现在,他重复了一遍。

然后,他牵着锁链,拉着沈妄,走向那个盒子。

他没有在沙发上坐下,只是居高临下地看着。

“现在。”

秦彻松开锁链,链条垂落在身侧。

他对着沈妄,用下颌,朝那个盒子,轻轻点了一下。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