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其他 > 港片:收手吧琛哥,你手下全是针 > 第167章 恐龙,死了!

“嗯,你这次做得很好。”

陈耀说着,随手递过去一沓钞票。

“多谢耀哥赏识。”

这名手下立刻喜出望外,连连道谢。

“好了,接下来的事你不用管了,回去吧。”

陈耀摆摆手示意他可以离开。

“好,耀哥,那我先走了。”

说完,这名马仔转身离开。

然而刚一转身,站在陈耀身旁的封于修便悄然出手,一把利刃划过他的喉咙,同时捂住他的嘴巴和鼻子。

转眼之间,这名洪兴小弟便无声无息地倒在了黑夜之中。

看着地上如同一条死狗般倒下的马仔,陈耀眼中闪过一丝无奈与悲哀。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如果他不动手杀人,此刻在码头上等死的就不只是韩宾、十三妹和恐龙,还必须加上他自己这个洪兴白纸扇。

“走吧,陈耀。”

封于修干掉那名洪兴小弟后,站在陈耀另一侧的高晋轻声开口。

陈耀没有说话,默默跟着高晋和封于修,朝韩宾、十三妹、恐龙三人所在的位置走去。

此时,韩宾、十三妹、恐龙各自叼着一支烟,安静地等待偷渡船的到来。

“踏、踏、踏……”

忽然,从他们身后黑暗中传来一阵脚步声。

“谁?”

韩宾猛地转身,厉声喝问。

“是我,陈耀。”

陈耀从黑暗中走出,目光平静地看向韩宾说道。

“陈!耀!”

韩宾死死盯着陈耀,咬紧牙关,语气狠厉。

“老子宰了你!”

恐龙直接扑向陈耀,下一秒——

“砰!”的一声闷响,他被封于修一脚踢飞,重重摔在地上。

还没等恐龙起身,封于修已走到他身旁,一匕首刺入他的心脏,随即拔出,滚烫的鲜血喷洒而出,溅在封于修身前。

恐龙,死了!

封于修没有停步,继续朝着韩宾与十三妹走去,仿佛刚才杀死的不是人,而是一条野狗。

几分钟之后。

看着地上陈耀、十三妹、韩宾、恐龙四具瞪大双眼的尸体,高晋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

“秋哥,人都解决了。”

电话接通后,高晋开口说道。

“好,我知道了,通知阿生他们处理干净。”

沈少秋语气平静地回应。

一开始,沈少秋就没打算放过陈耀,只是让他死得更有意义一些。

毕竟一个社团的兄弟,自然要整整齐齐地一起上路。

第二天,港岛警方再爆猛料,宣布对洪兴白纸扇陈耀发出通缉令,并将其定为主犯。

但陈耀、十三妹、韩宾、恐龙这四个通缉犯却如同人间蒸发,从此销声匿迹,毫无踪迹可寻。

几天后,傻基和肥佬黎成功成为污点证人后被律师保释。

然而就在当晚,傻基因暴食伟哥死在女人床上,而肥佬黎则从自家三楼阳台坠落身亡。

随后,大佬B奇迹般苏醒,高晋借着大佬B之名迅速扩张势力,短短半年便成为洪兴实际上的老大。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另一边,在解决陈耀等人、平息这场洪兴内部危机不久后,沈少秋也迎来了自己的升迁……

港岛,警校。

“沈sir,我们特别行动队从警队各科室选拔了173位精英加入,其中男性成员107人,女性成员66人。

目前我们与飞虎队共用一个训练基地,环境方面确实有些艰苦……”

“行了,通知全体队员到操场集合,我要跟他们见个面。”

沈少秋在接到调令后立刻赶到了位于警校的训练基地。

接待他的是名叫简伟达的负责人,他是特别行动队一队的主管,同时也是外籍高层钦点的下一任指挥官人选。

“yes,sir!”

听到沈少秋的指示后,简伟达立即大声回应。

身为外籍系统出身的骨干,简伟达也曾接受过四年的伦敦警察总部特种培训,原本总教官的位置是为他预留的,但因沈少秋的到来,他只能暂时代理一队队长一职。

对于沈少秋的突然空降,简伟达心中颇有不满,不过他的直接上级、保安局局长史派明早已叮嘱过他,暂时不要与沈少秋产生正面摩擦,一切服从命令。

因此,简伟达强压心头的不快,表面上依旧表现得极为专业。

十分钟后。

“报告沈sir,特别行动队173名人员已全部到位。”

简伟达快步走到沈少秋面前,高声汇报。

“好,归队。”

沈少秋扫视着眼前百余名队员,一眼就看到了芽子,两人目光短暂交汇之后,他又环顾众人,语气平静却带着威严:“各位,警队是纪律部队,而特别行动队则是这支部队中的尖刀力量。

在这里,每个人都要有争第一的意志。”

“听清楚,我只带精英,不会容忍庸才。”

“现在所有人,跑十公里。

男的比女的慢,立刻出局;女的完不成,同样淘汰。

这就是我给你们的见面礼,你们喜不喜欢?”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