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其他 > 港片:收手吧琛哥,你手下全是针 > 第137章 杀害港岛籍男子!

有案子牵涉到您,希望您可以协助我们的调查。”

沈少秋语气平静地说道。

“沈警官,我建议你先联系我的律师,有什么问题,直接和他说就可以了。”

蒋天生的语气甚至比沈少秋还要冷淡。

虽然沈少秋成功扳倒了陈敏红,在江湖上掀起不小波澜,对陈耀庆、大佬B、靓坤这一层级的混混来说,极具威慑力,但面对蒋天生这种级别的大人物,他即便不会故意得罪沈少秋,在对方登门寻事时也绝不会退让半步。

蒋天生心知肚明,他的脸面不仅代表自己,更代表着洪兴的脸面。

一个总督察随口一句话,就要他半夜亲自跑一趟警署“接受问话”,传出去不仅他自己颜面尽失,整个洪兴也会被看笑话。

“蒋先生,既然你这么正式,那我也只能以正式方式处理了。

我现在怀疑你,洪兴社龙头蒋天生通过下达社团命令,指使帮派成员杀害港岛籍男子、东星社团草鞋巴闭。”

“怎么样,蒋先生,该不会真要我带人上门请你走一趟吧?”

电话那一头,沈少秋语带嘲弄,一字一顿地说着。

‘轰——’

听到这句话,蒋天生心中的怒火瞬间爆发。

自他执掌洪兴以来,无论是警察还是江湖中人,还从没人敢当面如此威胁他,从来没有!

呼——

深吸一口气,压下心头怒火后,蒋天生才冷冷开口:“沈警官,你刚才说的话,我会记住的。

现在,我就去你们湾仔警署,跟你好好谈一谈。

如果你拿不出证据,我一定会让我律师控告你诽谤!”

深夜,一辆奔驰缓缓停在湾仔警署门前。

车里——

“阿耀,你陪张律师去探望阿B,了解今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擦见见那个沈少秋。”

蒋天生神情冷漠地对坐在副驾驶位上的洪兴白纸扇陈耀吩咐道。

“好的,蒋先生。”

陈耀立刻回应。

“当年雷洛都没能让我父亲低头,一个小小总督察也想翻天?哼!”

蒋天生冷哼一声,推开车门,走进湾仔警署。

“告诉沈少秋,我蒋天生到了。”

进入警署大门后,他对门口站岗的两名制服警员淡淡说道。

“蒋先生亲临,有失远迎!”

话音未落,一个声音便传来,紧接着一个身穿休闲西装搭配牛仔裤的年轻人走进了蒋天生的视线。

“沈警官,早就听闻你是年轻才俊,没想到本人比电视上更显年轻。”

蒋天生平日里就爱看报纸、听新闻,对于最近两个月在警队炙手可热的沈少秋,自然是早有耳闻。

此刻一见到沈少秋本人,他脸上立刻浮现出一抹笑意,仿佛先前那个语气严厉、扬言要控告他诽谤的人根本不是自己。

“哈哈,还是蒋先生宝刀未老啊,谁能相信您都快五十岁了?快请进,请坐,我刚煮好了茶,专门等着您来呢。”

沈少秋脸上的笑容比蒋天生还要热情几分。

若不晓得内情的人看了,还真以为蒋天生是特地过来喝茶叙旧的。

几分钟后,在湾仔警署一间办公室中。

“沈sir,你们这儿的茶还真是不错。”

蒋天生轻轻啜了一口茶,笑着对沈少秋说道。

“蒋先生喜欢就好。”

沈少秋也是一脸笑意地回应。

“沈sir,我们洪兴和警方一向都是配合默契,今晚这事儿,会不会是有什么误会?”

客套几句之后,蒋天生便把话题引向了重点。

“蒋先生,你们洪兴铜锣湾堂口现任揸fit人阿B的手下陈浩南、山鸡等人,一共五人公然将巴闭杀害,现场证据确凿,人证物证齐全,不存在任何误会。”

“而阿B在得知此事后不仅没有及时报案,反而还包庇他们逃离现场,这一点也没有任何误会。”

“至于蒋先生您有没有下达社团任务,指使洪兴成员去杀巴闭,这可能是个误会,也可能不是。”

沈少秋一边说着,一边微笑着看向坐在对面的蒋天生。

“沈sir,你又来这套了,这不是在威胁我吗?”

蒋天生脸上的笑容略微僵了一下,随即摇头笑道。

“蒋先生,李乾坤这个人你应该不陌生吧?他现在就在我办公室坐着。

您这位龙头到底下达了什么命令,我想他也清楚得很。”

沈少秋目光直视蒋天生,语气不疾不徐。

听到“靓坤”这个名字,蒋天生神色微微一变,但很快便恢复如常:“沈sir,这种哄小孩的话,就别拿来跟我说了。

给靓坤一百个胆子,他也不敢动皇气,更别说背叛师门了。”

“平时他确实不敢,但如果警方愿意支持他成为洪兴社的新一任龙头呢?”

沈少秋语气平静,缓缓开口。

“沈sir,靓坤不是傻子,这种事情你们警方也不可能办得到。”

蒋天生神情不变,似乎并未被沈少秋的话所动摇。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