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早餐,看着彭清清扫了辆单车赶去学校,曹孟淳简单收拾了下餐桌,这才将最外侧的卷帘门放下,哼着小曲打算去补个回笼觉。
相比较那些送完学生上学之后还要去上班的父母,曹孟淳感觉自己生活简直不要太爽。
上午10点钟,睡到自然醒的曹孟淳起床洗漱完毕,然后才打开门,开始营业。
一直到下午1点左右,都没有一个客人过来。曹孟淳也不着急,干他们这一行的,有时也并不定光靠那些按摩的客人。
有时候客人上门来也并不一定是按摩,有可能是过来买药的。
而且他这个店一般都是下午客人比较多,尤其是吃完晚饭后,附近一些出来遛弯的大爷大妈,没事就会进来按个摩,希望晚上能睡个好觉。
眼看已经快下午1点30分了,早上吃的包子油条都早已经消化完毕,曹孟淳站起身朝后面的厨房走去,打算弄点午饭垫垫自己的五脏庙。
不多时,一碗热气腾腾的青菜肉丝面便出锅了,曹孟淳还特意弄了两个煎鸡蛋搁在面条上面。一口咬下去,满嘴留香,在喝一口浓郁鲜香的面条汤,满足感直接拉满。
就在曹孟淳端着碗大快朵颐时,推门带起的风铃声响起。
来客人了!
由于曹孟淳没有刻意将天眼的能力最大化,而是将其维持在周身三米左右的范围,因此并不知道来人是谁。所以他端着碗,从后院的厨房快步走了出来。
与此同时,沐倾城正站在屋内,仔细打量着店里面的布置。
布帘掀开,曹孟淳戴着墨镜,嘴里咬着筷子,手里端着一碗面条走了出来。
听到声音,正在打量着面前风铃的沐倾城将目光转向曹孟淳,绝美的脸上泛起一抹明媚的笑容。
这如沐春风的笑容,如春风化雨,柔情无限。让曹孟淳有刹那间的失神,让他有一种怦然心动的感觉。
好在他定力强大,而且脸上戴着墨镜,才没闹出笑话。
“红颜祸水!红颜祸水啊!”曹孟淳内心感叹不已,这女人真不愧“倾城”之名。
昨天晚上在医院的时候,由于当时情况紧急,再加上沐倾城十分狼狈还没怎么看出,这回去一晚上之后,她整个人仿佛脱胎换骨一般。
白皙如玉的皮肤,宛如羊脂白玉般晶莹剔透;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自然地垂落在双肩上,微微拂过白皙的肌肤,增添了几分柔美与妩媚;眼睛清澈明亮,如同璀璨的星辰,闪烁着灵动的光芒;嘴唇涂抹着淡雅的口红,更显娇艳欲滴。
此时的沐倾城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裙摆随风飘动,犹如仙女下凡一般,美丽动人。她站在那里,就像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吸引着周围人的目光。
“有客上门,你这个主人难道不请我坐坐?”沐倾城双手背在身后,手里拿着一个看不出牌子的手包,微微侧过身子,歪着脑袋打量着曹孟淳,一双美眸闪烁着灵动的光芒,嘴角上扬,露出一个如同邻家女孩般俏皮可爱的笑容。
“当然,请坐。”曹孟淳连忙将嘴里的筷子拿下来,做了个请的手势。接着他似乎又想起了什么,补充道:“不过,这里有点乱,希望你不要介意。”
“扑哧!”听到曹孟淳的话,沐倾城忍不住笑出声来,笑声清脆悦耳,宛如天籁之音。
“你可别看不起人,我可不是那种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哦。”沐倾城笑着说道,声音中带着一丝调侃和俏皮。
说罢,她轻盈地走到曹孟淳那张有些年头的老板椅前,优雅地坐下,动作自然流畅,没有丝毫扭捏做作。
看到她这样,曹孟淳微微颔首,不愧是大家族培养出来的,这个女孩不仅聪明漂亮,而且情商还十分的高。跟她在一起,有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看着自己的老板椅被沐倾城“霸占”,曹孟淳只能在一旁的沙发上坐下。幸亏老曹同志也是个阳光开朗、爱干净的大男孩,他店里的这几张沙发床上的沙发巾每天都会更换,而且如果有客人的话,他还会在上面在铺一层一次性的沙发巾。所以卫生方面,绝对比那些十天半个月不换沙发巾的按摩店要强许多倍。
“你先坐,等我吃完面。”曹孟淳随意地朝她摆了摆手,然后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端起手中的碗,大口吃了起来。
曹孟淳一边吃面,一边却悄悄地将天眼的视力范围调到了最大。
果然,在对面的马路上,正有五辆挂着连牌的黑色轿车正停在马路上。这些车辆整齐地排列在一起,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透过车辆窗户打开的缝隙,能够看到,除了中间那辆轿车正副驾驶室坐着两名穿着黑色紧身小背心,鼻梁上架着墨镜,耳朵塞着耳麦,保镖打扮的女孩外。
其余四辆车里竟然还分别坐着四名身穿西装,身材魁梧的男子。他们个个神情严肃,身上带着一种军人的气质。
“安保力量不错!”曹孟淳夸赞了一句,同时在心里腹诽道:不愧是狗大户,看来经过这次的失踪事件,沐家对沐倾城的安危程度绝对是用心了。毕竟,这可是他们家族的宝贝疙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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