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其他 > 小河村李二狗 > 第211章 夜半惊雷现真容,茶香袅袅露杀机】

深夜的商盟密室,烛火将李二狗的身影投在墙上,随着烛光摇曳不定。桌上摊着那卷从画轴中取出的薄绢,墨迹在灯光下泛着幽光。

“太后竟也是假死...”小翠的声音带着难以置信的颤抖,“可她为何要冒充容妃的势力?”

李二狗的手指轻抚过绢布上“姐妹反目”四个字:“二十年前,她们本是结义姐妹。一个入宫为妃,一个嫁入将门。直到...”

他的话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断。孙铁柱浑身湿透地闯进来,手中捧着一个沾满泥土的铁盒:

“掌柜的!在乱葬岗那九口缸下面,又挖出这个!”

铁盒锈迹斑斑,锁孔却是崭新的。李二狗用容妃那支银簪轻轻一拨,锁应声而开。里面整整齐齐码着信笺,最上面一封的落款让所有人都倒吸一口凉气。

是太后的亲笔!

“...见字如面。若你找到此盒,说明芸娘已遭不测。那个与我们立下甲子之约的人,终究还是下手了...”

芸娘,正是容妃的闺名。

信中提到一个惊人的秘密:当年容妃与太后共同发现了个前朝宝藏,为此与某个神秘人立下“甲子之约”,约定六十年后共同开启。但就在约定到期的前一年,容妃突然暴毙。

“...芸娘临终前夜来找过我,说发现了那人的真实身份。她在我的妆匣暗格中留了证据...”

小翠突然想起什么:“太后的妆匣!在她‘薨逝’后,不是作为遗物送到佛堂供奉了吗?”

众人连夜潜入太后佛堂。在妆匣的夹层里,找到半块烧焦的羊皮纸,上面残留着几个字:

“...茶...香...杀...”

“茶香?”秀姑疑惑道,“是说茶叶有问题?”

李二狗却眼神一凛:“不是茶叶,是茶香。你们可记得,容妃生前最爱制香?”

在容妃旧宫的香室里,他们找到个暗格。里面整整齐齐摆着数十个香囊,每个都绣着茶花图案。最奇怪的是,所有香囊都空空如也,唯独角落那个还装着香料。

“是龙涎香...”陆羽亭嗅后变色,“但掺了剧毒!”

这时,佛堂外突然传来脚步声。一个黑影闪过,孙铁柱疾追而去,在院中与那人交手数招。

“是个女人!”孙铁柱回报,“武功路数很怪,像是...宫里的路子。”

在那人遗落的手帕上,他们发现个茶花印记——这次,茶花是血红色的!

“红色茶花...”老太监见到后吓得面无人色,“这是...这是要见血啊!”

次日,更诡异的事发生了。商盟名下的茶庄同时收到匿名信件,每封信都装着片干枯的茶花花瓣。

“是警告。”李二狗捻着花瓣,“对方知道我们在查茶花印记。”

石娃子突然道:“掌柜的,俺记得您说过,容妃生前最爱白茶花。可这些花瓣...是红的。”

一语惊醒梦中人!李二狗立即请来老花匠。查验后确认,这些红花是用白茶花染色的!

“为什么要染色?”小翠不解。

李二狗沉思良久,忽然道:“因为白色茶花,代表的是容妃真正的势力。”

他取出那半块兵符:“你们看,兵符上的茶花,本就是白色的。”

事情终于明朗:有人在利用染色的红茶花,冒充容妃的势力作乱!

为引蛇出洞,李二狗故意在茶庄放出消息,说要举办“茶花会”,展示容妃留下的制香秘方。

果然,茶花会当天,宾客云集。在展示最珍贵的龙涎香时,一个蒙面女子突然发难,直扑香盒!

孙铁柱早有准备,立即出手阻拦。交手数招后,那女子的面纱被扯下——

竟是应该已经“病故”的云妃!

“云妃娘娘!”赵琰失声惊呼。

云妃凄然一笑:“我不是云妃...我才是真正的容妃之女!”

她亮出肩头的胎记——与茶花一模一样的形状!

“当年母亲被害前,将刚出生的我托付给云家。这些年来,我一直在追查真凶...”

她指着那盒龙涎香:“这香里被下了‘相思子’,母亲就是闻了这香才...”

突然,一支冷箭破空而来!李二狗推开云妃,箭矢深深钉入柱中。

放箭者竟是太后的贴身宫女!她狂笑着被制服:“你们永远找不到真正的主谋!”

在她身上搜出封信,上面写着:

“红花白花,俱是虚妄。甲子轮回,真龙将现。”

信的末尾,画着一朵含苞待放的白茶花。

深夜,李二狗独自对着一堆线索出神。小翠端来安神茶:

“掌柜的,既然知道有人冒充,为何还愁眉不展?”

李二狗轻声道:“因为我发现,红色茶花与白色茶花的笔迹...出自同一人之手。”

窗外惊雷炸响,照亮了他凝重的面容。

“也许从一开始,就没有什么冒充者。”

喜欢小河村李二狗请大家收藏:(www.071662.com)小河村李二狗小米免费小说网站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