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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留神就穿越 第69章 烹饪马齿锯

作者:踏七星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10-31 07:11:16

猎狼队伍踏着晨露返回徐家集时,村里的炊烟刚升起没多久。晨光透过槐树叶的缝隙,在泥土地上洒下斑驳的碎影,却没驱散众人脸上的失落 —— 狼洞前那堆焦黑的小狼尸体,还有空荡荡的洞穴,像块石头压在每个人心里,连脚步都比去时沉重了许多。

胡大爷早已在村口的老槐树下等候,看到队伍回来,他没先问结果,只是快步迎上去,接过段有鹏手里的弯刀,笑着说:“都累了吧?先回我家歇着,我去地里摘点野菜,给大伙做口热乎的,垫垫肚子。”

叶青云看着胡大爷鬓角的白发和布满老茧的手,心里一阵暖流 —— 昨夜至今,大家都被狼患和二柱的事揪着心,胡大爷却始终想着照顾众人。他刚想开口说 “不用麻烦”,胡大爷已转身朝着村后的菜园走去,脚步比平时快了些,像是怕耽误了饭点。

众人跟着胡大爷回到院子,内卫们默默将武器靠在墙角,袁七找了块石头坐下,盯着地面发呆;狗蛋蹲在槐树下,手里攥着根树枝,无意识地在地上画圈;段有鹏则拿出随身携带的羊皮卷,上面画着山涧附近的地形,试图找出狼群可能转移的方向。

院子里静悄悄的,只有风吹过槐树叶的 “沙沙” 声。没过多久,胡大爷提着个竹篮回来了,篮子里装着满满一筐翠绿的野菜 —— 叶片肥厚,茎秆泛红,根须上还沾着新鲜的泥土。“这是马齿锯,咱们山里最常见的野菜,春夏之交长得最嫩,凉拌、炒鸡蛋都好吃。” 胡大爷把竹篮放在石桌上,拿起水壶往篮子里浇水,清水顺着叶片流淌,冲掉了残留的泥土,露出野菜鲜亮的绿色。

“胡大爷,我来帮您洗!” 叶青云率先走过去,接过胡大爷手里的水壶。袁七和狗蛋也站起身,围到石桌旁,有的摘去野菜发黄的叶子,有的帮忙接水,原本沉闷的院子,渐渐有了些生气。

胡大爷先做第一道菜 —— 凉拌马齿锯。他将洗干净的马齿锯放进大铁盆里,转身去厨房烧热水。“马齿锯得先焯水,不然有股涩味。” 胡大爷一边往灶膛里添柴,一边跟众人解释,“水开了把菜放进去,焯一炷香的功夫就好,不能太久,不然就烂了,口感就差了。”

水很快烧开,“咕嘟咕嘟” 地冒着热气。胡大爷端起铁盆,将马齿锯倒进锅里,翠绿的野菜在沸水中翻滚,很快就变软,颜色也深了些。他用漏勺将焯好的马齿锯捞出来,迅速倒进旁边的凉水盆里,“哗啦” 一声,热气瞬间消散,马齿锯在凉水中浸泡片刻,叶片重新挺括起来,带着水润的光泽。

“这一步叫‘过凉’,能让马齿锯口感更脆爽,还能保住颜色。” 胡大爷捞起马齿锯,挤掉多余的水分,放在案板上,用菜刀切成小段,动作麻利,“咚咚咚” 的切菜声在院子里响起,带着家常的烟火气。

切好的马齿锯放进白瓷碗里,胡大爷从灶房拿出蒜臼,剥了几瓣蒜放进去,加少许盐,“砰砰” 地捣成蒜泥,蒜香瞬间弥漫开来。他往碗里加了两勺生抽、一勺香醋,淋上几滴香油,最后撒上一把切碎的红辣椒,用筷子拌匀 —— 翠绿的野菜裹着油亮的酱汁,点缀着鲜红的辣椒和乳白的蒜泥,光是看着,就让人忍不住咽口水。

“先尝尝!” 胡大爷端着碗走到石桌旁,给每个人都夹了一筷子。叶青云尝了一口,脆爽的马齿锯带着蒜香和醋的微酸,香油的醇厚裹着野菜的清爽,一点也没有涩味,入口生津。“好吃!” 袁七眼睛一亮,又夹了一大口,“没想到这野菜这么香,比城里酒楼的凉拌菜还好吃!”

狗蛋也慢慢抬起头,夹了一筷子放进嘴里,咀嚼着,脸上的失落渐渐淡了些 —— 这是二柱生前最爱吃的野菜,每到春天,两人总一起去地里摘,二柱还总说 “胡大爷拌的马齿锯,能多吃两碗饭”。

胡大爷看着众人吃得香,脸上露出笑容,转身又去做第二道菜 —— 马齿锯碎末炒鸡蛋。他将剩下的马齿锯剁碎,放进碗里;又拿出四个鸡蛋,在碗边轻轻一磕,“咔嚓” 一声,蛋清蛋黄流进碗里,用筷子快速搅拌,“哗啦哗啦” 的声音格外悦耳,鸡蛋液很快变得细腻均匀,还带着细密的泡沫。

灶膛里的火重新烧旺,铁锅烧得发烫,胡大爷倒了一勺菜籽油,油热后 “滋滋” 作响,他将鸡蛋液倒进锅里,瞬间腾起一股香气。鸡蛋在锅里迅速膨胀,边缘变得金黄酥脆,胡大爷用铲子快速翻炒,将鸡蛋炒成小块,再倒进剁碎的马齿锯,继续翻炒 —— 翠绿的野菜碎裹着金黄的鸡蛋块,油亮的色泽让人食欲大开,香气飘满了整个院子,连趴在墙角的白狐都抬起头,好奇地嗅了嗅。

“好了!” 胡大爷将炒好的马齿锯鸡蛋盛进盘子里,端到石桌上。叶青云夹了一块放进嘴里,鸡蛋的醇香和马齿锯的清爽完美融合,鸡蛋外酥里嫩,野菜带着淡淡的清甜,一点也不油腻,咽下去后,嘴里还留着余香。“太好吃了!胡大爷,您这手艺,比城里的大厨还厉害!” 袁七一边说,一边往碗里扒拉,吃得不亦乐乎。

胡大爷又端出提前蒸好的红薯和玉米,摆上几双粗瓷碗,从灶房里拿出一坛自家酿的米酒,给每个人都倒了一碗。米酒呈淡黄色,带着淡淡的米香,入口微甜,度数不高,却能暖人心脾。

众人围坐在石桌旁,手里捧着粗瓷碗,吃着红薯玉米,就着凉拌马齿锯和炒鸡蛋,喝着温热的米酒,院子里的气氛渐渐活跃起来。一开始的沉默被碗筷碰撞的 “叮叮当当” 声取代,偶尔有人赞叹饭菜好吃,偶尔有人聊起往年摘马齿锯的趣事,连狗蛋的脸上,也渐渐有了些笑容。

“胡大爷,您这马齿锯做得真好,吃了这碗饭,我心里都亮堂多了。” 叶青云放下碗,笑着说。

胡大爷也喝了口米酒,叹了口气:“这马齿锯啊,是咱们山里最贱的菜,田埂上、路边上,到处都是,旱涝都不死,韧性着呢。咱们做人也一样,遇到难处,别耷拉着脑袋,咬咬牙,总能过去。”

他这话一出,院子里瞬间安静下来,众人都明白胡大爷的意思 —— 猎狼失败了,但不能就这么放弃,二柱的仇还没报,狼患还没除,得像马齿锯一样,有韧性。

狗蛋放下碗,攥紧拳头:“胡大爷说得对!咱们不能就这么算了!那群狼肯定没走远,我今天就去山涧附近找,不信找不到它们的新巢穴!”

“我跟你一起去!” 栓子立刻附和,“咱们多找几个人,分成几队,仔细查,肯定能找到线索!”

段有鹏放下手里的羊皮卷,开口道:“光靠找不行,得有方法。狼群转移后,肯定会留下痕迹 —— 比如新鲜的粪便、被啃食的猎物残骸、狼爪印。咱们可以顺着山涧往上游查,那边树林密,容易藏狼,而且有水源,狼群肯定会去喝水。”

袁七也点头:“我觉得可以设陷阱!咱们在狼群可能经过的路上,挖几个深坑,上面铺些树枝和干草,坑里放些尖木柴,再在周围撒些血腥味浓的东西,引狼过来。只要有狼掉进陷阱,咱们就能顺着痕迹找到它们的巢穴!”

玄机子放下酒杯,补充道:“还要注意安全。狼群狡猾,肯定会有警戒的狼,咱们不能单独行动,最少三人一组,带上连弩和火把,遇到狼群别硬拼,先点燃火把,狼怕火,能暂时挡住它们,再发信号求援。”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讨论得越来越热烈,之前的失落早已被决心取代。叶青云看着眼前的场景,心里暖暖的 —— 这就是徐家集的人,淳朴、坚韧,遇到难处不退缩,团结在一起,就没有迈不过去的坎。

他站起身,清了清嗓子:“大家说得都对。接下来,咱们分三步走:第一步,段有鹏带五个暗卫和三个村民,顺着山涧上游查,重点找狼粪、爪印和猎物残骸,标记可疑的地方;第二步,袁七带村民们挖陷阱,选在山涧附近的窄道和树林边缘,每个陷阱旁安排两个人看守;第三步,玄道长和胡大爷留在村里,准备好伤药和干粮,随时接应咱们,若是发现狼群靠近,立刻点燃烽火,通知大家。”

“好!” 众人齐声应下,声音里满是坚定,再也没有之前的失落。

阳光渐渐升高,照在院子里的石桌上,饭菜的香味还在弥漫,米酒的暖意从喉咙传到心里。叶青云看着众人脸上的笑容和眼里的决心,心里暗暗发誓 —— 这次,一定要找到狼群的新巢穴,彻底除了狼患,为二柱报仇,让徐家集的人能安安稳稳地过日子。

吃完饭,众人立刻行动起来:段有鹏带着人拿起追踪工具,朝着山涧上游出发;袁七和村民们扛着锄头铁锹,去选挖陷阱的地方;玄机子则跟着胡大爷,去村里的药铺整理伤药。院子里的碗筷还没收拾,却已没了之前的沉闷,只剩下忙碌的身影和坚定的脚步 —— 一场新的猎狼之战,已在徐家集悄然拉开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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