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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阅读 > 其他 > 70年代:我一进山美女排队献身 > 第162章 杀人,何须用刀?

天还未亮,东方只有一线鱼肚白。

万籁俱寂,只有寒风卷着残雪,呜呜咽咽地扫过村庄。

李默将三具尸体拖到了院子角落,用一块破旧的油布盖住。

血迹已经被他用新雪仔细地覆盖擦拭干净,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味,也被凛冽的寒风吹散得一干二净。

他动作麻利而冷静,仿佛处理的不是三具尸体,而是三头不听话的猎物。

做完这一切,他回屋,换下那件沾了些许血星的衣服,又像没事人一样,开始烧火做饭。

当第一缕炊烟从李家烟囱升起时,李铁和李雪也陆续醒了。

“大哥,起这么早。”李铁打着哈欠走出西屋,看到院子里已经扫出一条干净小路的李默,有些不好意思。

“睡不着,就起来活动活动。”李默的语气和平时没有任何不同。

他将热好的粥端上桌,招呼弟妹们吃饭。

饭桌上,他和平时一样,给囡囡夹菜,叮嘱李青书别光顾着扒饭,又和李铁聊了几句加固牛棚的事。

一切都那么自然,那么寻常。

苏晚晴看着他,总觉得今天的李默似乎有哪里不太一样,但具体是哪里,她又说不上来。

他的眼神依旧深邃,表情依旧平静,可在那平静之下,似乎藏着一片深不见底的冰海。

她没有多问。

她相信他。

他不愿意说出来的事情。

逼问一点意义都没有,还会因此招来反感。

不如不问。

吃过早饭,李默扛起锄头和铁锹,对家里人说道:“后山那边的几处陷阱被雪压坏了,我去修一下,顺便看看有没有傻狍子撞上去。”

“大哥,我跟你一起去!”李铁立刻放下碗筷。

“不用雪深路滑,你留在家里,看着弟妹们,我去去就回。”李默语气不容置疑。

这件事,他不想让家里人知道。

他可以为这个家遮风挡雨,但不想让他们看到风雨背后的血腥和黑暗。

通往后山的小路被厚厚的积雪覆盖,一脚踩下去,雪能没过膝盖。

李默却走得飞快,他没有去检查什么陷阱,而是径直走向了后山深处一处鲜有人知的乱葬岗。

这里是以前村里处理瘟病死的牲口和无主尸骨的地方,阴气森森,寻常村民白天都不敢靠近。

李默选了一个背风的洼地,挥动铁锹。

冻土坚硬如铁,每一锹下去,都只能刨开浅浅的一层。

但他力大无穷,加上技巧,铁锹在他手里像是一把利刃,不断地切开冰冻的泥土。

他沉默地挖着,额头上渐渐渗出细密的汗珠,化作一团白气。

他脑子里一片空白,没有愤怒,没有恐惧,只有一片极致的冷静。

高鹏派人来杀他,他杀了来的人。

这在他看来,是再简单不过的逻辑。你对我动刀,我便要你的命。

半个多小时后,一个足够容纳三具尸体的大坑被挖好了。

他又返回家中,用那块油布将三具尸体裹成一团,像扛一袋粮食一样扛在肩上,再次走向后山。

将尸体扔进坑里,他没有丝毫迟疑,挥动铁锹,将挖出的冻土一块块填了回去。

他做得极其仔细,将坑填平踩实,做得天衣无缝,仿佛这里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做完这一切,天已近午。

阳光穿过稀疏的枝丫,照在他身上,却驱不散他眼底的寒意。

杀了这三个人,只是开始。

他要的,是斩草除根。

高鹏必须死。

但怎么让他死,却是个需要斟酌的问题。

直接摸进宁光县,像杀掉这三个人一样扭断他的脖子?

这个念头只在李默脑中闪现了一秒,就被他否决了。

太简单了。

也太便宜他了。

高鹏的背后,是宁光县的县长。

杀了他,不过是杀一头猪。

可那样一来,自己又和没有本事的愣头青有什么区别?

而且,单纯的**毁灭,根本无法洗刷高鹏带给他的耻辱,更无法让他付出应有的代价。

狗咬了你一口,难道你要当即立马咬回去?

不,李默要做的是把狗以及把狗一家子全部弄死!

然后炖成狗肉汤!

他要的是让高鹏从云端跌落泥沼,让他所倚仗的一切,他所骄傲的一切,都在他眼前化为泡影!

他要让对方以及家人全部都生不如死!

李默靠在一棵老松树下,从口袋里摸出一根烟,点上,深深地吸了一口。

辛辣的烟雾呛入肺里,让他的思绪愈发清晰。

他的脑海中,一些被尘封许久的记忆,如同潮水般涌了上来。

那是属于他前世的记忆。

前世,他虽然只是个在社会底层摸爬滚打的小人物,但为了生存,他练就了一身察言观色、搜集信息的本事。

他认识三教九流各色人等,也听过无数见不得光的秘闻。

其中,就有一件关于宁光县高县长的发家史。

这件事,在当时宁光县的上层圈子里,算是一个半公开的秘密。

高鹏的父亲,高建民,如今看起来道貌岸岸,官运亨通。

但二十年前,他还只是县里一家国营工厂的技术员。

当时,他有一个最好的朋友,也是他最强的竞争对手,名叫魏正雄。

魏正雄,人如其名,为人正直豪雄,技术能力更是全厂第一,当时厂里提拔副厂长,所有人都认为非他莫属。

高建民自然也不例外。

他表面上对魏正雄恭贺有加,背地里却嫉妒得发狂。

就在提拔公示的前几天,工厂里发生了一起重大的安全事故。

一台关键的机床发生故障,导致数名工人重伤。

而负责那台机床日常维护和安全检查的,正是魏正雄。

事故发生后,所有的矛头都指向了他。

厂里成立调查组,最后从魏正雄的办公桌抽屉里,搜出了一本被篡改过的安全日志,上面好几处关键的检修记录都被涂改得模棱两可。

人证物证俱在,魏正雄百口莫辩。

他被撤销了一切职务,开除公职,还背上了一身还不清的债务,用来赔偿受伤的工人。

而原本的第二人选高建民,则顺理成章地“临危受命”,接替了魏正雄的位置,并因为“处理事故得当”,得到了县里领导的赏识,从此平步青云,一路做到了县长的位置。

魏正雄的命运,则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妻子受不了打击,跟他离了婚,带着孩子远走他乡。

他自己因为那次事故,在抢修中被掉落的部件砸断了腿,成了一个瘸子。

从此一蹶不振,靠着打零工和捡破烂为生,住在县城最破败的棚户区里。

最讽刺的是,高建民当上官之后,非但没有和这个昔日的好友断绝来往,反而对他关怀备至。

每个月都会派人给他送去几块钱和一些粮票,美其名曰“人道主义救助”。

前世的李默,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从一个喝醉了的老干部口中,听到了这个故事的另一个版本。

那起事故,根本不是意外。

是高建民,趁着魏正雄不注意,偷偷在他的机床上动了手脚。

那本被篡改的日志,也是他栽赃陷害的。

他踩着自己最好朋友的尸骨,爬上了权力的巅峰。

而那个可怜的魏正雄,直到潦倒死去,都还对高建民心存感激,以为这个老朋友是自己人生中唯一的光。

想到这里,李默的嘴角,勾起了一抹冰冷的弧度。

杀人,何须用刀?

诛心,才是最狠的手段。

高建民不是爱惜自己的名声和羽翼吗?高鹏不是以自己县长儿子的身份为傲吗?

那我就把你们父子俩最光鲜的外衣,一层一层地剥下来,让你们最丑陋,最肮脏的内里,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我要让高建民身败名裂,从一个受人尊敬的县长,变成一个人人唾弃的伪君子。

我要让高鹏从云端的天之骄子,变成一个罪犯的儿子,一个连乞丐都不如的丧家之犬。

到那时,他倒要看看,高鹏还有没有心情,派人来杀他。

李默掐灭了烟头,站起身。

心中的计划,已然成型。

第一步,去宁光县,找到那个叫魏正雄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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