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其他 > 70年代:我一进山美女排队献身 > 第12章 小默这孩子,敞亮!

李满囤一家灰溜溜地逃走,村民们的议论声并未停歇,反而更加热烈。

所有人的目光都像被磁石吸住的铁屑,死死地钉在那头巨大的野猪上,眼神里混杂着羡慕、惊叹,还有一丝掩不住的渴望。

李默不理会周围的嘈杂,他拍了拍手上的尘土,声音不高,却盖过了所有议论。

“各位叔伯乡亲,这猪肉,我自家也吃不完。即便拿出去卖,也得到十公里以外的镇子上去,一来一回我也累。干脆这样好了,我决定按供销社猪肉价的八成卖给大家,没钱的,拿粮食、布票、或者家里其他等价值的东西来换也行!”

此言一出,人群先是诡异地静了一秒,随即如滚油里泼了冷水,瞬间炸开了锅!

“啥?不要肉票?”

“还比供销社便宜两成?”

“我的老天爷,小默这孩子,是说真的?”

短暂的难以置信过后,人群爆发出巨大的欢呼声。这年头,肉比金子都金贵,有钱都不一定能买到,李默这举动,无异于天上掉馅饼!

“小默这孩子,敞亮!”村里德高望重的老人捻着胡须,率先点头表态。

李默心里有数,这头野猪王只是个开始,他以后还要靠山吃饭,和村里人打好关系,百利无一害。

今天让出去的利,明天就能换回更多的便利。

老陈头在一旁磕了磕烟灰,看了一眼李默,又扫了一眼沸腾的人群,心里跟明镜似的。

他瘸着腿上前一步,粗着嗓子喊道:“都别吵吵了!我那部分肉也听小默的,一起换了!”

他顿了顿,想起那两只忠犬,想起自己差点被开膛破肚的瞬间,声音沉了下去。

“我老陈的命是小默捡回来的,这畜生也是他一个人拼死拿下的。他有这个本事,更有这个心胸!以后谁要是再敢在他背后嚼舌根曲曲他的不是,别怪我老陈头的枪不认人!”

老陈头的话掷地有声,把李默抬得高高的,这番话,彻底堵死了某些人可能生出的小心思。

这时,人群分开一条道,王屠户肩宽背厚地走了进来。

他没看别人,一双眼直勾勾地盯着那头野猪,眼神从最初的震惊转为专业的审视。

王屠户绕着猪走了两圈,用手按了按猪皮的厚度,又掰开猪嘴看了看那骇人的獠牙,最后才把目光落在李默身上。

“小子,好样的!”王屠户的声音和他的人一样,又沉又厚,“这猪,我来亲自给你操刀,不收你一分钱!”

村里人都知道,王屠户的刀,轻易不出手,更别提免费,他这是打心眼里佩服李默。

看到王屠户之后,李默的目光立马越过人群,像是在寻找着什么。

最终落在了那个端着碗,正费力挤过来的姑娘身上,是王屠户的女儿,王春花。

她脸蛋红扑扑的,不知是跑的还是急的,脑后的大辫子一甩一甩,透着一股生机勃勃的劲儿。

看到王春花,李默紧绷的神经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拨动了一下。

前世的记忆如潮水般涌上心头,那个总爱跟在他身后,咋咋乎乎却又时常偷偷往他口袋里塞煮鸡蛋的姑娘,和眼前这张明媚的脸重合在了一起。

上一辈子,他穷困潦倒,连自己都喂不饱,更别提弟妹,哪里敢想这些风花雪月的事。

只能将这份情意,连同自己的窘迫,一起深埋心底,假装不知。

没想到重活一世,兜兜转转,这姑娘火辣辣的眼神又一次落在了自己身上。

“默哥,擦把脸,喝口水润润嗓子!”王春花终于挤到跟前,把手里的粗瓷碗和搭在胳膊上的毛巾往前一递,声音清脆响亮,也很是好听。

周围几个探头探脑的姑娘,被她这么一嗓子吼得,羡慕又嫉妒地缩了缩脖子。

李默没说话,接过了毛巾。毛巾带着一股干净的皂角味,擦在脸上,连带着血腥和疲惫都淡去了几分。

他拿起碗,仰头将那碗带着一丝甘甜的井水一饮而尽。

清凉的井水滑过喉咙,浇熄了五脏六腑的燥火。

李默看着王春花那双亮晶晶的、毫不掩饰的眼睛,竟觉得比山里的月光还要好看几分。

王春花见他喝完,然后接过空碗,紧接着又瞪了一眼旁边几个还在偷瞄的女生,叉着腰哼了一声,“看什么看?没见过英雄啊?还不赶紧回家拿盆来,别待会好肉都被先分完了!”

那泼辣又护人的模样,让周围人一阵哄笑,也让李默的嘴角,不受控制地牵起了一抹弧度。

两人在小时候就认识了,此时正你一句我一句的聊着家常。

见到故人,李默心情也极为大好,因为伴随着长大村里小时候经常一起玩的小伙伴会各奔东西。聚少离多是常态,成年人的世界没有容易二字。

另一边,王屠户的刀很快就动了起来,他手法精湛,刀锋过处,皮肉分离。

可当他切开猪背,看到那深可见骨的刀伤和被巨力震裂的脊骨时,操刀的手都顿了一下,倒吸一口凉气。他抬头看了看李默,眼神彻底变了。

这哪是打猎,这分明是搏命!

更甚的地方是,这是何等恐怖的力量,才能把野猪王给砍成这样?!

老陈头在一旁,见有人问起,便忍不住将山里的凶险添油加醋地描述了一番。

从李默单手举起百斤石墩,到陷阱的巧妙布置,再到最后徒手抓住獠牙,硬生生把四百斤的野猪王摔出去的场面。

他讲得口沫横飞,听得村民们一个个心惊肉跳,再看李默时,那眼神已经从羡慕变成了敬畏。

不过人力硬抗四百多斤的重物,这他娘的也太夸张了,绝大多数人是不相信的,认为是老陈头添油加醋太过分了,哪有人能真正做到这样的?

不相信归不相信,但是大家没有必要在人家风头正盛的时候,泼冷水,毕竟这不厚道,大家伙当个故事听就完事了。

王屠户花了好一阵功夫,才将这庞然大物分割完毕。

猪头、猪蹄、下水、五花、里脊......每一个部分都分得清清楚楚,没有一丝一毫的浪费。

大家依次井然有序的排队,拿着家里面相应值钱对等的东西过来换。

破败的院子里很快就堆满了换来的东西。

一袋袋的粗粮,一捆捆的红薯,几匹颜色灰暗却结实的土布,甚至还有人牵来了两只咯咯叫的老母鸡。

这些东西堆在一起,像一座小山,足够李默和弟妹们安安稳稳地度过这个冬天。

李默特意留下最后三十斤肉,十斤是给王屠户的,毕竟他不仅帮忙切割肉还帮忙分肉,这些该给,真的不是因为看上人家闺女就这般行事。

大青山深处除了野猪王,还有熊瞎子,大虫这些猛兽,分割它们也是个力气活,这份香火情意在,以后麻烦别人的时候,比较容易开口。

王屠户这边愣了好久,最后又是一番推辞,他们只收了五斤,又把一半给李默退了回去,并非常严肃坚决不收了。

另外二十五斤,十斤是给老陈留着的,家里总得有点肉吃不是?当然了,这是他要求李默帮他留下来的。

剩下最后十五斤是给家里面的弟妹们以及自己留着的。

肉分完后,李默继续留着人,没有让他们散场!

只听,他慷慨有力激昂的声音道:“肉是分完了,但是骨头还在,这些都是好东西,今天我和老陈做东!请全村人喝骨头汤!”

这话又是一石激起千层浪!这畜生的骨头又粗又大,熬出来的汤得多香!

对于一年到头见不到几滴油水的村民来说,这简直是过年才有的待遇!

甚至是有些家境不好的,过年未必有可以见得到荤腥的待遇!

“我回家拿我家那口大铁锅!”

“我家有粗盐!”

“我去多捡些柴火来!”

“我把家里面种的菜拿过来一起吃。”

村民们的热情彻底被点燃了,整个场面比过节还要热闹。

李默家的院子成了全村的中心,无形之中,他的威信再次拔高了一个层次。

李雪、李铁几个弟妹,被小伙伴们围在中间,听着大家对他们大哥的夸赞,一个个小胸脯挺得高高的,脸上的笑容比阳光还灿烂。

这份荣耀,比吃肉本身更让他们开心。

因为四百多斤重的大野猪,身上的骨头肯定只多不少,一大口锅肯定炖不完,得连续拿好几口大锅过来才行。

而且村民们也不白吃,出力的出力,拿菜过来,甚至是一些粉条都拿了过来。

七十年代绝大多数地方的民风还是很淳朴的,再加上有人带头做好事,大家几乎是一呼百应。

李默这边的老宅子,今天无疑成为了整个村最靓的焦点!

而村子的另一头,李满囤家的院子里,气氛却冷得像冰窖。

相隔三公里,浓郁的肉汤香味甚至顺着风飘进院子,张翠兰嫉妒得眼珠子通红,指甲都快掐进了肉里。

她咬牙切齿地对李满囤说,“这个小兔崽子,真是白眼狼!骨头汤都不给咱们留一碗,天杀的畜生!”

李富贵闻着那股空气中似有似无的香味,饿得两眼发昏,肚子不争气地咕咕叫。

越想越气,恨不得现在就冲到李默家把那几大锅汤给砸了。

一家三口,眼里的怨毒几乎要凝成实质。

张翠兰一拍大腿,恶狠狠地开口:“不能就这么算了!他发了财,下一步肯定要盖新房!咱们得想个法子,让他这房,盖不成!”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