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其他 > 写小说谱神曲,世界喊我文祖爹! > 第227章 我能不能取消休假

看着眼前这些【僵约】的演员,因李凡一句话,便能够通通都被筱凡娱乐签约。

林玖真的是实名羡慕。

但他这样的情绪并非为自己发出的,毕竟他早就是筱凡娱乐的签约导演了。

眼下他是因为看到这些小演员,而想起了自己的两个徒弟。

这一次【僵约】的拍摄,虽然不算是纯动作片的剧,但里边也涉及了多处打斗的场面。

而且因为小说中这些场面,李凡描述得十分详细。

让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不自觉就形成了一个先入为主的印象。

未免电视剧拍出来让这些有过小说阅读经历的观众们,产生割裂感。

所以,对于剧中的打斗场面,要求是十分严格的。

再加上林玖本身就是龙虎武师出身,确实是具备真功夫的。

由他执导,剧中的武打场面,那叫一个精彩。

但多少还是有些遗憾的。

毕竟演员都是新人,就算邓雯雯具备了舞蹈功底,肢体柔韧性什么的都没的说。

一些难度动作她也能做得出来。

可这些演员毕竟都不具备武术功底。

即便大家也非常努力想要达到林玖的要求,但最终,也只能是林玖不断降低标准来适应他们。

他那时候有想过要找武术替身的。

特别是,他的两个徒弟,钱秋生和许文才,都能胜任这方面的任务。

但林玖太珍惜这次的拍摄机会,也非常感激李凡给了他这个机会。

所以,他一直保持着谨慎,不想给自己惹来任何非议。

不想被人诟病,私下往剧组塞自己的人。

最重要的是,这些演员也非常卖力,虽然最终只能勉强符合他的标准,还是降低之后的。

但最后呈现在观众面前的镜头,足够赢得大众的认可。

也确实没必要请替身给他们做那些动作。

最终这个念头就被林玖给打消了,直到执导【黄飞鸿之狮王争霸】的张宁,最近跟他的一则通话,才让他不由得又有了些许安排两个徒弟过来的心思。

【狮王争霸】的拍摄也已经到了后期制作的时候。

再加上【僵约】那会儿已经在筹备播放事宜,两人的通话交流也变多了。

在这个过程中,张宁提到了他这部影片中的那些主角配角。

男主是体校出身,学过武术。

对那些打斗场景的呈现,做得异常精准。

看着对方的表现,张宁就不由得会想起他的那两个师兄。

也是林玖真正的入室弟子。

虽然张宁也跟着做了几年记名学生。

但从他自始至终都只是以学生自居,称呼林玖为老师,也能看出这层关系的亲疏。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师父才是这段关系的核心体现。

而老师,只是一种礼貌称呼而已。

最多再加点,对方在某些事情某些方面曾提点过自己的情况在上边。

张宁在林玖身边,最多学了点皮毛,而且也不算是对方正式入门的弟子。

因此林玖对他的要求也不严格,任由他喜欢怎么来就怎么来。

但他的两位师兄,那可是真的打熬出来的。

大师兄钱秋生,更是有着武打替身第一人的称号。

只要他做不来的动作,就没有其他人能做得到。

这就是实力,这就是口碑。

当初【狮王争霸】选角时,他就考虑过自家这两位师兄了。

但考虑到年纪问题,最终才作罢。

和那些正值韶华,满脸胶原蛋白的少年相比。

年龄已经是他们无法漠视的一道门槛。

钱秋生再能打,这些年能接到的替身戏也越来越少了。

而且导演也不敢再什么都不考虑,闷头就让他上了。

戏份少了,动作难度小了,意味着他的收入就越少了。

这也是他们,在看到师父有重新崛起的趋势后,第一时间就想跑过去寻求帮助的原因。

由于年龄问题,做不了太多的替身戏,但他们做个武指还是绰绰有余的。

今后,只要东古的动作影视剧拍摄得越多,他们也不愁混不到一口饭吃。

两人在电话里聊着聊着,便是各种对钱秋生和许文才的感慨发出。

他们现在都是筱凡娱乐的签约导演,已经不需要为前途担忧。

所以,就想着找个机会把钱秋生和许文才也给捎带上。

这样的念头,早已在林玖心中萦绕。

再加上,看到李凡一口气便将【僵约】的这些新人演员都签入公司。

林玖真的有些忍不住了。

借着和李凡敬酒感谢的机会,林玖不由得将这件事,向李凡提了一下。

知道李凡不喜欢拐弯抹角躲躲闪闪。

所以林玖没有隐瞒自己的心思。

可惜两个徒弟的才能是真。

想为公司今后打造出更优秀的动作影视剧也是真。

但想要帮助改善两个徒弟的生活窘境同样是真。

“林导,你糊涂啊!”

听到李凡这样的回应,林玖不由得老脸一红,心想自己还是孟浪了。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