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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山里的猎人 地五百七十三章——沈烨的手艺

作者:荒野追踪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10-31 05:37:47

大嘴接着说道,再说了,我在吕叔家也吃了这么多次饭了,而且婶子对我们的好也是真心的,我都能看出来,所以这种事你们拿主意就行,我不会反对。你们也不用顾及我的感受,你们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不管对与错,我都认为你肯定是对的。

我和沈烨四目相对,不约而同的裂开了有些干裂的嘴唇,沈烨笑着一边在他肩膀上轻轻的拍着,一边开玩笑似的说道,真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跟着嫖客找女人,跟着赌鬼下赌场,跟着屎壳郎找粪球,跟着孔子学圣人……哈哈哈,一阵阵哄笑在山谷里回荡着。

我们回到吕叔家,已是午后了,燕子和二妮子在羊圈旁边逗着小羊羔,看我们从大门外走进来,燕子就是一愣,很快就反应了过来笑着说道,今天回来这么早,还打了两只?沈烨牛逼哄哄的点点头,说道,要不是昨天大勇他们两个捣乱,这两只昨天就到手了。

二妮子蹦蹦跳跳的向我们跑来,一边笑嘻嘻的说道,大勇哥兄弟俩被他爷爷骂死了快,说他偷东西,气的一大早就走了,说再也不来了。大嘴却是不以为然的说道,不就是一包烟吗?至于吗?可二妮子一本正经的说道,烟倒是不怎么值钱,但他偷东西,性质就不一样了。大爷爷也说了,他们要是和他要,他爷爷不会不舍得给他,可是他们偷偷的拿,大爷爷就不高兴了,说是拿习惯了,到外头怎么办?是不是也会偷偷的拿?慢慢就会变成贼了。

然后在胸前摆动着小手说道,反正偷东西是不对的。我笑着在她头上摸了两把,说道,二妮子说的对,不能偷东西。

婶子或许听见了我们的谈话,笑着从屋里迎了出来,说道,快进家,饭还没凉,再给你们热一热吃上些,我笑着说道,婶子,我们刚刚吃了烤馒头,不饿。我放下了那只比较小一点的狍子说道,这只狍子您就和大勇他爷爷分了吧!能打两只也多亏了大勇把我们带上去,不然我们也不知道那个地方有狍子。然后抓起狍子来,准备给她放在屋檐底下,可婶子却是着急的说道,哎呀!这可不行啊,要是你吕叔回来肯定会骂我的,再说人家大勇跟二勇都走了,剩下两个老人也咬不动,可不能放下。

婶子的这番话,我是没有想到的,或许这个家真正的做主是吕叔,所以不管做什么决定都是吕叔拿主意的。我看了看身边的沈烨又看了看大嘴,想让他们拿一个主意,却发现二妮子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了,只有燕子一个人愣愣的站在羊圈跟前看着我们,当然,我对二妮子的离去并没有想太多,这家伙和个假小子一样,谁知道她干啥去了?

婶子有些尴尬的看着沈烨说道,老三,你们就拿回去吧,不用留着。再说了,婶子家现在也不缺这些东西,一斤猪肉才两块多,你吕叔今天割了二十多斤呢!你们拿回去卖个好价钱,家里都用得上。

正在推让间,大门口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声,哈哈哈,今天回来这么早啊!我回头看去,吕叔领着二妮子笑呵呵的走了进来,还没等我说话,吕叔又继续说道,正好你们今天回的早,有事要你们帮忙。一听吕叔这样说,我赶紧笑着说道,吕叔啥事?您说就行。

吕叔在我们跟前停了下来,说道,沈老哥家要杀羊,我们几个老头子要处理出来这么短的时间可够呛,我看老三的动作能行,一会儿过去帮他杀了,他家大小子回来了,杀好了明天一早要带走。

听吕叔说要帮沈大爷杀羊,我们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杀羊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也许很麻烦,但对于沈烨来说,这是一件极其简单的事情,他曾经跟我说过,他十二三岁就开始学着杀羊了,因为他家里本来就养羊的,有的病了的,有的从山上摔下来瘸了的,还有被蛇咬了的,在确定治不过来之前,就要尽快把它们杀掉,不然病羊掉膘的速度很快,用不了多久,羊会迅速变瘦。

所以这些羊也就成了沈烨练手最佳的**,或许是看的多了,也许是基因上的遗传,沈烨从小就对杀羊有一种浓厚的兴趣,所以在他父亲忙不过来的时候,他就会操刀上手,长时间下来就练成了一手杀羊的好本领。我见过他杀羊的速度,用叹为观止来形容,毫不过分。

杀一只羊,从捅刀子进去,到把皮剥下来,再到清理内脏,最后分解,一系列事情下来,虽然我没有看表给他掐过时间,但我觉得不会超过十五分钟。当然,我说的清理内脏就是把肠子和肚子里面的粪便倒出来再翻过来,还有百叶翻过来就行。洗肠肚是东家的事情,文章里提到的分解就是,把头蹄从羊身上割下来就行,然后沿着脊椎一分为二。

在我看来,看他杀羊,简直是一种享受,每一步都做的如丝绸般顺滑,更不会有一个多余的动作。所以每次打了猎物剥皮清理内脏都是他的事情,在我看来,这些事对于他来说就和玩似的。我自己也能杀羊,但由于杀的少,翻内脏却是我的短板,尤其是处理羊百叶的时候。光处理一个百叶也得花掉二三十多分钟。

很快,我们跟着吕叔就来到了沈大爷的家里,这里说的沈大爷就是那个被山狸子祸害了狗的那个大爷家,也是帮我们在白桦沟盖房子的其中一位,要说起来都是熟人。所以大爷老两口看我们到来也很是热情。

院子里还站了一位三十多岁的年轻人,看上去文质彬彬的,留着分头,头发沿左额角上去分开两边,梳的很是整齐,带着一副棕色框架的眼镜,穿一件深蓝色的中山装,深蓝色的裤子,一双三接头皮鞋,左胸前的口袋上插着的一支钢笔,露在外面的白色金属帽在太阳下散发出阵阵的光芒。给人第一眼的感觉,他应该是个老师。

看我们进来,他从窗台上拿起一包烟,从里面一下抽了好几根出来,每人给我们发了一支,然后把烟又扔在了窗台上,笑着问道,这几个后生是哪个村的?我准备说话,他爹却是说道,唉,快别问了,都是好孩子,赶紧杀羊吧,你晚上还要赶回去呢!山路不好走,早点回去,我们也省心些!大奶奶也嗔怪道,就是,我说你住上一晚,明天一早再走多好,好不容易回来一趟。

从大爷爷两口子的话音里很容易就能听出来,这个年轻人就是他们的孩子。或许是我对于沈烨的信任,也或许是沈烨对自己手艺的自信,我们两个并没有着急说什么,只听见那个年轻人说道,“大”——妈,这几天学校要期末考试了,所以这两天学校里很忙,等放了假,我们就回来陪您二老多住几天。

大奶奶有些不悦,翻了个白眼说道,每年都说多陪我们几天,还不是过了年就走,养了两个儿子都白养了,老大几年回来一次,老二好不容易在跟前,回来一趟就和特务接头似的,匆匆忙忙的。大奶奶还想往下说,却被大爷爷硬生生打断了,唉呀,你啰嗦个啥?赶紧搬桌子,一会儿天就黑了。

看见沈大爷有些着急,沈烨一边挽着袖子,一边问道,羊选好了没?不用着急,杀两三只羊很快的。沈大爷笑着看着他说道,能有多快呀?杀的再快,一只羊还不得一个小时,今天先杀了看,然后看向了他的儿子,又继续说道,先把他打发回去,剩下得一只不行明天再说!

从沈大爷的话音里也能判断出来,他儿子今天应该要带走两只,我看了看山边上的太阳,心里想到,老三杀两只羊,不就和玩似的。于是我也说道,沈大爷,您不用着急,这家伙手很快的,三只羊也就是一个来小时的事情,您老几个就坐在屋檐底下看着就行,杀羊的事让我们几个年轻人来吧!

然后我在羊群里寻摸了一眼问道,那两个?沈大爷用手指了指羊群里面几只背上抹了黑的三只羊说道,那不是有三个做了记号的吗?两只“个丁”(一年的小公羊),一只“垂母”(不下羔的母羊)。先杀两个“个丁”,“垂母”来不及就明天杀。

我看了看羊群里几只羊背上涂了黑色标记的公羊,回头对大奶奶说道,大奶奶,准备个盆子接羊血,说完,我慢慢的往群里走了进去,等来到它的身后,伸出一只手抓住他的后腿,拉到了桌子旁边,然后看着大嘴说道,别吹了,赶紧帮忙按着。

大嘴不情愿的把手从嘴里拿了出来,来到我跟前帮我把羊抬到了桌子上,然后抓住四条腿把它侧卧着按在桌子上,还没等我说话,沈烨从后腰里拔出小刀,抓着羊的脑袋,刀子就从羊脖子中间捅了进去,刀子再一斜,冒着热气的羊血就流进了盆子里。当盆子里的血流到一半的时候,羊拼命蹬了几下,断断续续呼出了几口气就停止了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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