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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活意义 第44章 审判

作者:长孙雨辛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10-28 11:15:23

天空一碧如洗,灿烂的阳光从洁白云朵的缝隙间射了下来,形成一束束粗细不等的光柱,把下方飘着轻纱般迷雾的天青市照的通亮。

就在阳光驱散迷雾后没多久,一群不明身份的男子封锁了艾丽娅整容医院。这些人对于普通人来说极其的陌生,但对于许诺雨来说却十分的清楚,他们全部是第六室的特工。

第六室,是信息安全局下面最早成立的一个情报部门。在信息安全局众多情报部门里,第六室可以说是最具神秘色彩的情报部门之一。它一直是在处于极度机密的情况下进行工作,虽然受信息安全局领导,但信息安全局的名单上并没有它的名字。

看着那些安全局的人,许诺雨倒吸了一口冷气。要不是自己反应过快,现在的周晓涵以及自己都已经深陷牢狱之灾。而且被第六室抓到的犯人,通常情况下都没有审判的过程。

虽然整容医院这条路已经行不通,但许诺雨已经在找到了别的方法。根据她近段时间发生的事情进行分析后,她觉得贾泫雅这条路是目前唯一可行。

不过就目前贾氏集团的情况来看,要想把贾泫雅约出来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就在丁研准备约孙沁菲的时候,她的电话倒是先打过来了。电话里孙沁菲告诉丁研贾泫雅最近涉及了一个官司,目前她聘请自己作为律师进行辩护。

“这倒是个机会。我们可以以旁听的方式接近贾泫雅。”

在天青市泰安酒店的套房内,许诺雨正在和丁研在计划绑架贾泫雅的事情。

“不过我想了解是什么样的官司?”

许诺雨对孙沁菲的辩护感到意外,毕竟一个大集团外聘律师的情况很少见。贾氏集团之前的两次辩护请外援也是因为难度太大,而且请的都是律师界的顶级人物,比如孙沁菲的父亲孙林清。

“一起简单公共交通案件。贾泫雅撞了一个学生,那个学生好像只是擦伤而已。现在检察署将以肇事逃逸进行起诉。”

“公共交通案件?贾氏集团的律师团队也是人才济济,这样简单的案子为什么不用自己的律师?”

听到公共交通案件的时候许诺雨面露惊讶之色,她不明白这样一个简单的案子为什么贾氏集团要外聘律师。

“我觉得首先这个时候出现这样的公共交通案件应该是贾氏集团转移视线的一种方式。不过具体为什么要用贾泫雅来做这件事情我需要进入庭审现场才知道。其次,外聘律师或许是因为他们正处在风口浪尖上,律师团队需要做足准备,以备不时之需。”

丁研的回答让许诺雨眉头紧锁,她很赞同后段的分析,所但对于前半段的分析她感到了一丝的不安。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说了,我需要进入庭审现场才知道答案。所以我们现在应该先考虑进入庭审现场以及后续绑架贾泫雅的事情。”

“开庭时间是下周三,我们正好可以利用这几天做一下准备。周晓涵那边—”

“我的首要问题是进入庭审现场。这一次贾泫雅的案件是公开审判。上一次澄清晚会后到现在,可以说贾历炫是第一次在普通人面前公开自己的女儿。在加上这种上流社会人的案件原本就会会引起媒体的注意。我想到时候会有很多人去进行旁听。”

丁研打断了许诺雨的话,因为她发现目前计划最大的阻力来自各大媒体。到时候她们不一定能够进入庭审现场,而且在众多记者下她们也不好绑架贾泫雅。而且她还担心现在负责高校自杀案的信息安全局会派人去进行旁听。

“这是我疏忽了。富家女、豪车以及公共交通案件,媒体一定会大做文章。安全局说不定也会派人来。我想我们需要一个身份,同时也要变换一下自己的面貌。”

天青市的中级法院审判综合楼建筑面积七千多平方米,高七层,里面设有**庭1个、中法庭2个、小法庭3个、少年法庭1个、调解室3个。由于是共案交通事故,涉案人员又是贾氏集团的人,所以今天的庭审在**庭里。

在庄严肃穆的**庭里,贾泫雅穿着一件极其普通的长裙无精打采的坐在被告席上,她已经没有之前和许诺雨见面时候嚣张跋扈的气焰。坐在她左边辩护席上的是孙沁菲,她今天穿着一件小西装并带着眼镜,镜片下那锐利的眼神一直在看着手里的文件。

在审判长席的两边,着黑色长袍的陪审团都在做着审判前最后的准备,这些人的左胸口统一绣着一个精致银色的天平。天平象征着法律的公平公正,从建国那天起就是律师的图章。

旁听席下全部都是各大媒体的记者。这些人都没有大声喧哗而是窃窃私语的进行交流。化妆后的许诺雨和丁研坐在了旁听席的最前面,她们此行的身份是一个小电视台的记者。至于原本要来的那位男记者,现在正在酒店里享受着三个美女的左拥右抱。

看着旁听席上的人许诺雨眉头紧蹙,因为她发现,贾氏集团除了几个公关部的人,就没有其余人到场。虽然这个案件很简单,但以贾历炫对贾泫雅的保护来看,不可能没有保镖在现场,尤其是贴身保镖陈思哲。至于在酒店里提及的那些信息安全局的人也不在。

伴随着许诺雨的疑惑,穿着银色长袍审判长进入到**庭内。这个年近50的审判长,长着一张庄重威严的脸,说话的声音也如同洪钟一般。

“肃静!肃静!”

随着审判长法锤的敲击,整个**庭一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审判长和贾泫雅身上。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案件过于的简单,许诺雨发现,贾氏集团的公关部都一副心不在焉的表情。

“11月13日的审判。审理家住云梦路云泽社区忘忧阁1号的贾泫雅女士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一案。”

“审判长:张瑞松,记录员:林晓燕。公诉人:苏漫然,被告方律师:孙沁菲。”

审判长说完话后示意公诉人可以开始询问了。

“请问被告,2013年11月10日当晚11点55分,你是否开车经过天青大学一带?”

问话的人是检察署的公诉人苏漫然。这个带着金色边框眼镜的青年女生说话的语气极其的冰冷。很难想象,一个年仅28的女生居然成为了检察署的公诉人。这个职位在设立以来都没有小于30岁的人来担任。不过别看苏漫然年纪小,但她却是一个条理清晰,思维敏捷的家伙。

“是。”

“你是否开车撞到了人?”

“没有。”

“你当时知不知道开车撞到是谁?”

“没有撞人……不知道。”

“你当时有没有下车查看。”

“没有。不过我停了一下”

“你确定没有下车?你没有感觉到撞到什么了?”

“有。”

“事故发生地点有一条排水沟,你有没有想过你将人撞到了水沟内?”

“抗议!我反对公诉人以撞人等词来诱导我的当事人!我的当事人根本不清楚撞到了什么。”

这是孙沁菲的第一次开口,她的语气和公诉人一样,也极其的冰冷。

“请公诉人注意言辞。”

审判长看了一眼孙沁菲后,将头转向公诉人说道。

“我换个问题。当时你察觉到撞到东西后为什么没有下车查看。”

“我当时以为是什么动物之类的。那里经常有夜猫狗之类的出没。”

“所以你开车走了?”

“对。”

“后来你有没有在回到事故现场,查看一下是不是撞到猫狗了?”

“没有。”

“我们有现场的监控,请被告如实回答我的问题。”

“嗯……有。”

贾泫雅在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明显有迟疑,她的目光还看向了坐在旁听席的贾氏集团公关部那几个人。

“你是在什么时候回去的?”

“第二天上午。”

“有什么发现?”

“我……我什么都没有发现。”

“你很快离开了?”

“是的。”

“再问一遍,你是否很快离开了。要知道我们有监控。”

贾泫雅在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再度出现了迟疑,她的目光也再度看向了坐在旁听席的贾氏集团公关部那几个人。不过和上场一样,那些人没有理会她,一个个都面无表情的坐着。

“是的。”

“审判长,我请求播放一段监控画面。”

“准许播放。”

审判长示意的点了点头,接着一段监控录像就出现在**庭的大屏上。

监控录像显示的时间是2013年11月11日上午6点39分,地点是天青市大学侧门附近的学院路西路。画面里,一辆兰博基尼跑车停在了事发最近的监控下。在车停下后,贾泫雅从车里走出来,然后前往事故地点近3分钟后才返回离开。

“审判长,从监控画面来看被告是在进行事后勘察。也就是说被告那天晚上已经知道自己撞了人,所以才会再次返回现场。而且这正是也是肇事逃逸的罪证。”

“抗议!我反对公诉人的主观臆测,我们不能仅凭我的当事人返回事故现场而判断是否知道撞人。同时我们也不能通过当事人下车而判断是否为现场勘察。”

孙沁菲再度开口,她的语气变的更加冰冷。

“请公诉人提供更加有力的证据来证明所说。”

审判长推了推自己的眼镜,他看了一眼即将发言的公诉人说道。

“请允许再放一段视频。”

监控录像显示的时间是2013年11月10日11点50分,地点仍然是天青市大学侧门附近的学院路西路。在视频开始播放到11点55分的时候传来一声闷响。1分钟后,车辆出现在监控画面里,并在监控下稍加停留后离开。

“审判长,撞击的声音连几米外的监控都能听到,被告不可能没有。正常情况下,在感觉撞击并伴有声响出现的情况下,司机应该会出于本能反应下车查看。恰巧那辆兰博基尼没有买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公诉人,你到底想表达什么。”

审判长在公诉人停顿的时候打断了她的话。

“审判长。我想说的是,被告应该是知道自己撞到人,但因为没有买保险所以才选择逃逸。”

“抗议!我还是反对公诉人的主观臆测,这些不能证明我的当事人知道撞到人而且肇事逃逸。”

“被告律师,请你说明你的理由,否则抗议无效。”

“天青市大学每天晚上都在十点准时关闭学校大门,其侧门则是全天关闭。我的当事人于10日当晚11点将近12点的时候出现在学院路。按我当事人的说法,因为时间缘故她并没有想到会有学生出现在事故现场。所以她在撞到东西后主观的认为就是猫狗之类的,亦或者是路上较大的石头。而且监控里虽然有声音,但通过声音无法准确的判断撞到的东西到底是何物。”

“反对!正常情况下司机撞到东西应该可以判断出撞到的东西大概是什么,而且被告是个有着十年驾龄的老司机。”

“没错,我的当事人的的确确有着十年的驾龄,但我要提醒公诉人,我的当事人是贾氏集团的高层,她的日常出行都是有司机开车。所以在驾车技能这一块她还是缺乏经验。”

“我反对被告律师的说法。根据2012年交通事故数据统计来看,新手发生事故的概率为70%,其中65%的人下车查看。而老手发生逃逸事故的概率为30%,仅有2%的人下车查看。所以,新手遇到事故下车查看的概率远远大于老手。”

“不错。从数据来看,新手司机下车查看的百分比远远大于老手。但交通事故数据统计中仍然有5%的新手不会下车查看事故,而这5%的事发时间和地点和本案极其的相似。要知道学院路位置偏僻,再加上快到凌晨。我的当事人不可能在这样一个时间环境下下车查看,因为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危险。毕竟2011年曾经发过郊外抢劫杀人案件,犯罪分子以石头等将行驶车辆逼停,在司机下车查看后实施抢劫杀人。其中最着名的4.21大案发生的地点就在天青大学附近。”

“审判长,我这里有一份2010年和2011的交通事故卷宗,里面的交通事故肇事者正是被告。”

“你说的事情和本案有关联吗?”

审判长见公诉人拿出了一份文件后开口问道。

“有关。”

“那么请公诉人陈述。”

“2010年的4月12日下午3点12分,被告驾驶着一辆福特野马经过蔚蓝路38号并撞击到一个灭火消防栓上。2011年的2月21日晚上7点32分,被告驾驶一辆宝马Z4经过芯联路21号并撞击到轻轨站牌。两起事故中被告均下车查看。所以被告是个喜欢开快车的人,且多次发生交通事故!所以被告不可能不知道撞击后要下车查看。被告是知道自己没有买相应的保险而肇事逃逸!”

“抗议!审判长,我反对公诉人用缺乏证据事情来诋毁我的当事人。毕竟除了上述两个案件,我的当事人并没有发生过一起交通事故。而且2011年的事故是我的当事人是为了躲避卡车才发生。”

“公诉人,你还有没有其它的证据可以证明被告多次发生交通事故?要是有请举例。”

“审判长,我这里有2012年也就是去年的交通违章信息。当然,信息量过大我就只截取了被告名下的几辆汽车的违章信息。去年一年,被告名下的汽车就有21起交通违章,其中因超速引起的违章在3起,而且都是被告在开车。”

“反对!我再度反对公诉人的主观臆测,用交通违章来影射我的当事人!而且违章是违章,事故是事故!这种情况要是再度发生的话,我想我可以正式向法院提出申请起诉公诉人!”

“公诉人,你有没有直接的证据,比如事故发生当晚的。”

审判长的话让原本准备开口的公诉人停了下来,事故发生时候的证据她已经全部拿了出来。其实她很明白孙沁菲之前的辩词,一般人在晚上偏僻的道路上的的确确在发生碰撞感后不会下车查看。毕竟环境中充满着不确定因素。所以她才拿出了被告以前的交通违法记录来作为证据。现在看来,这些证据都一一的被孙沁菲给驳回了。

公诉人调整了一下自己的,然后面向审判长,拿出了自己最后的证据。

“关注新闻的人都知道,目前天青市高校自杀案频发,自杀的学生都在生前到过贾氏集团旗下的整容医院整容。被撞的女孩是天青大学大二的学生,也曾经到贾氏集团旗下的艾丽娅整容医院进行整容。”

公诉人的话让原本安静的旁听席热闹了起来,那些记者似乎抓住了什么重大新闻一样开始窃窃私语。而且这些记者在私语时都看向了贾氏集团公关部那些人。不过那些人一个个镇定自若的坐着,没有一丝触动。

“肃静!肃静!”

审判长再一次的敲响了法槌,让旁听席的人安静下来。

“公诉人,你说的事情和本案有关吗?”

“有,我怀疑这起交通肇事案说不定是预谋杀人案。”

“反对!公诉人一直在进行主观臆测!我觉得公诉人必须拿出有力的证据!要是再度发生这样的事情,我想我可以正式向法院提出申请起诉公诉人!”

预谋杀人,这个词再度的让旁听席人闹起来,这些记者甚至都不再窃窃私语而是大声交谈了。见场面有些混乱,审判长不得不敲击法槌,要求保持肃静。

“公诉人,你说的事情和本案无关,你还有别的证据可以提供吗?”

“有,审判长。请允许播放一段视频。”

在得到审判长允许后,一段视频播放出来。这是一段记者对贾氏集团董事长贾历炫的采访,在5年前,也就是在2008年的时候天青市发生了一起霸凌事件。虽然整件事情里霸凌的女生一直没有出现,但还是有一些媒体挖掘到一些信息。他们认为这个女生就是贾氏集团董事长贾历炫的女儿,因此才有了这段采访视频。后来经过媒体的挖掘,也证实的的确确是贾泫雅进行了霸凌,贾历炫为此还专门召开了道歉会。

“公诉人,你的这段视频想要表达什么?”

“审判长,这段视频中提到的被霸凌女生叫王琳琳。其被霸凌的原因就是被告将咖啡打泼在其身上。所以,被告因为一点小事情就展开报复行为,而且后来发生的另一起霸凌事件似乎也和被告有关。所以在这件事情上,她很有可能实施预谋杀人。”

“反对!公诉人这是在诽谤我当事人!2008年霸凌事件的的确确是有发生,但已经取得受害者家属的谅解书。后面发生的事情没有经过任何一个司法机构确认,只是媒体的臆想而已。而且公诉人不能因为一次事件就给我的当事人进行定性!”

“反对有效。公诉人有没有别的证据可以证明?若是没有将进行最后的陈述环节。”

“没有。

“被告律师有吗?”

“有,我请求一个监控画面。”

最后一个监控画面是在一个会所里,时间为2013年11月11日。从视频的清晰度来看,这个段视频明显是偷拍的。视频内,一个中年男子趴在床上,一个女技师正在给他按摩,那双玉手抚摸着男子的最敏感的地方。虽然看不清男子的脸,但从他口中发出的声音感觉到他很舒服。接下来,男子的电话响了起来,他还是趴在床上,但接起了电话。

因为是偷拍的,所以声音不是很清楚,尤其是电话那头的声音根本听不见。

“学院路?11点左右?”

“你说那件事情啊。那个兰博基尼撞人了,不过那晚太黑,路灯也不亮,司机应该看不清。我估摸着司机应该以为撞到猫狗了。再说了,那地方谁敢停车下来看啊。”

看着偷拍的监控画面,公诉人的心里一沉。她明白,自己在这一场审判输的可能性已经很大。不过她并没有表现的很沮丧,她还要进行最后一搏。

“被告律师,我想问一下这段视频从何而来。你又怎么证明视频里男人所说的话是真实的?”

“视频中人是鼎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副总王楠。审判长,我要求证人上场。”

“准许证人上场。”

在得到审判长的许可后,身穿西服的王楠走进了法庭。和视频里相比,现在的他明显憔悴了许多。

“证人需要进行陈述吗?”

“我要说的其实和视频里的一样。”

“好,那公诉人现在可以对证人进行提问。”

这是公诉人最后的机会,她扶了扶自己眼镜,调整了一下。

“被告证人,2013年11月10日当晚11点55分你是否在学院路。”

“在。我在学院路。”

“请问你在哪里做什么?”

“我准备去开车。我的车停在天青大学附近。”

“根据警方的调查,事发地点没有目击证人。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证人请考虑后再回答我的问题。”

“我确实在那里。”

“你平时开车吗?”

“开。”

“平时开车听电台吗?”

“听。”

“警方在事故发生第二天通过各大媒体新闻、车载电台等方式寻找目击证人。你既然开车且听电台,你不可能不知道警方在找目击证人。根据我国《执法人员法》第三十四条第一小条,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公民和组织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

“我……我忘记提供线索了。”

原本镇定自若的证人在听到公诉人的话后变得紧张起来。从他的面部表情来看,他并不想回答这个问题。

“忘记了?之前的视频里你可是清楚的向电话那头炫耀你目睹了整件事情。”

“我……”

“审判长,我严重怀疑被告律师提供的证人证词的真实性!”

“我……我是不敢说而已!”

“不敢说?”

“好吧,我说。”

在公诉人的一再逼问下,证人有些崩溃。在旁听席的许诺雨表现出极度的担忧,不过孙沁菲还是稳如泰山的样子。没过多久,证人似乎下了一个很大的决定,临近崩溃边缘的他突然抬起来头,将自己试图回避的事情说了出来。

“我之所以没有去提供证据是因为我背着老婆在和一个女学生约会!她是天青大学大二的学生。我在竞选我们公司的销售总监,所以不敢将约会的事情暴露出来。”

证人的话让法庭再次的热闹起来,记者们又抓到了一个爆炸性的新闻。虽然鼎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不及贾氏集团,但这家公司有着悠久的历史。其王楠本人也是经常出现在各新闻大媒体上的人物。

“肃静!肃静!”

“肃静!肃静!”

审判长的法槌再度的敲响,但这一次的、却没能够将整个法庭安静下来。所以审判长连续喊了四声肃静。

“被告证人,你所在的地方在学院路,那里除了有一个废弃的厂房就没有别的建筑了。你怎么可能在那里约会?”

在法庭安静下来后,公诉人立刻向证人问出了问题。

“我就是和她在厂房里。那里有一些员工宿舍。要知道之前那里就是鼎兴药业的厂房之一,主要负责药品包装盒的生产。后来因为设备老旧等原因,厂房停止使用了。”

“我再问一个问题,刚才的视频明显是偷拍的。你知不知道自己被人偷拍了?”

“一开始不知道,后来知道了。这是我们那另一位销售副总安排偷拍的,他是我竞聘销售总监的对手之一。”

“那视频里和你通话的人是谁?”

“这个问题我无权回答。”

“审判长,我问完了。我觉得证人的证词不能直接的证明他当晚就在事故现场。所以我有理由怀疑证人所说的一切的真伪。”

“被告证人,被告律师,你们是否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证人当时就在事故现场?”

审判长看向了稳如泰山的孙沁菲以及王楠问道。

“有。我要求第二位证人上场,请审判长。”

“准许上场。”

在审判长准许第二位证人上场的时候公诉人就意识到自己已经彻底的输了。因为作为一个参与多次审判的公诉人,她已经猜到第二位证人是谁了。

“请问证人的身份。”

第二位证人是个和王楠一般年纪的人,在他达到证人席后审判长开始进行询问。

“我是鼎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副总张凌。”

“请证人进行陈述。”

“我和王楠在竞聘销售总监。为了能够获胜,我不择手段。为此我一直在跟踪他,希望获取一些有用的负面信息。11月8日晚上我一直跟踪王楠来到了天青大学。之前就有传闻他有一个小三就读于那里—”

“被告证人,我们在说11月10日的案件,你说的却是11月8日的事情。”

张凌的话还没有讲完就被公诉人打断了。不过这一行为引起了孙沁菲的不满,她向审判长提出了抗议。

“请公诉人注意,让证人陈述完后再进行质疑或者提问。”

“11月9日上午我找到了那个女学生,她完全是个拜金女。在我金钱的诱惑下,她告诉我全部的事情以及11月10日约会的事情。也就是在那天我找人在他们旧工厂约会的宿舍里安装了针孔摄像头。现在这段视频视频还在我的电脑里。我的陈述完了。”

“公诉人可以提问了。”

“我没什么可以问的。”

公诉人在之前就知道自己已经输了,所以她不再继续进行询问。

“被告律师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有。由于证人的视频过于的污秽,所以我就不在庭审现场播放了。我这里有最后一段监控视频请求播放。”

“准许播放。”

最后一段视频是天青大学附近的停车场,视频开始时间为2013年11月11日凌晨12点15分,结束时间为2013年11月11日凌晨12点20分。视频内容为证人上车并开车离开停车场。

“根据旧厂房视频里我方证人离开的时间以及停车场视频抵达时间来看,我方证人用时25分钟。一般人步行的速度约是3—6km\/h,所以25分钟正常行走大约是1500米左右。刚好,从旧厂房到天青大学停车场距离为1500米左右。所以从两个视频结合来看,我方证人在事故发生时完全有在场证据,也就是说他完全目睹了整个事故发生过程。”

“双方还有补充说明的吗?”

见孙沁菲在说完后不再继续,审判长决定结案。

“没有。”

“现在休庭30分钟,由陪审团进行裁决。”

根据《审判法》规定休庭期间,由陪审团进行裁决。其余无关人等都不得逗留在法庭内。一时间,法庭外面的走廊挤满了记者,他们都在谈论刚才整个审判过程中发现的新闻。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这次的案件已经十拿九稳了。不过我还是很好奇为什么贾氏集团只是派遣了公关部的人过来,而非律师团队。最主要的是现场没有保镖。要知道贾历炫一直对贾泫雅保护的很好。虽然他们的律师团队目前可能很忙,但一两个人还是可以派出的。”

许诺雨没有选择和记者们扎堆在一起,她和丁研来到了一个较为偏僻的角落。

“要是根据我们之前的分析来看,这个贾泫雅的存在完全是为了控制贾历炫。也就是说她的保镖并不是贾历炫安排的,而是她背后的人。从这一次的公共交通事件来看,我觉得贾泫雅已经成为了一颗弃子。”

在庭审的时候丁研就一直在思考在泰安酒店所思考的问题,在休庭前她经过一系列分析后得到了答案。

“而且公关部里一定有她背后势力的人,因为我注意到她几次回答问题都看向了公关部方向。”

丁研没有停顿,她继续说道。

“弃子?这很正常,现在贾氏集团属于泥菩萨过河,他们自然要想办法挽回局面,同时又需要一个人来承担这一切的后果。不过这样很好,我们可以将贾历炫绑架,毕竟现在她的防护是最薄弱的时候。”

“孙姐的信息,她说法院外有一辆白色的依维柯,司机和车内的两个人应该是个退伍军人。”

就在许诺雨和丁研在分析目前情况的时候,法院外的孙芯瑶发来了消息。

“如果真是弃子,这辆车就是接贾泫雅上路的。告诉周晓涵。一定要盯住这辆车。我们在庭审结束后想办法跟上去,绑架贾泫雅。”许诺雨说道,“同时联系陈思哲,让他也做好准备!”

“可是第六室的人怎么办?虽然他们没有在庭审现场露面,但是一定一直在监控贾泫雅。你说过,那些人连你都很难对付。”

“这是我们唯一的办法。我们需要赌一把。即便监控了贾泫雅,我们也要在他们来之前问出一些事情!”

在陪审团做出裁决后,庭审最后的阶段开始了。审判长敲击了一下法槌,示意保持法庭安静后看向了被告贾泫雅。

“被告,现在请你作最后的陈述。”

贾历炫在得到许可后并没有马上的开口,她看向了旁听席上贾氏集团的公关部那些人,似乎是在获得许可一样。不过和开庭的时候一样,公关部那些人一个个都面无表情的坐着。要不是偶尔的小动作,还真的会被误认为假人。

“我没什么可说的了。”

“现在对家住云梦路,云泽社区,忘忧阁1号的贾泫雅女士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一案进行宣判,全体起立!本院认为被告贾泫雅肇事逃逸罪不成立。但被告人触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轻微事故,致人轻伤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轻微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予以赔偿。因被告未购买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所有赔偿由被告本人承担。现判决如下,被告贾泫雅触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根据医院治疗所花费金额及精神损失费,赔偿受害者3万元整,限判决生效之日起20天内付清。”

随着法槌的落下,贾泫雅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一案结案,贾泫雅也被贾氏集团公关部的人带离庭审现场,不过等待他们的是法庭外大批的记者以及隐藏在记者内部的第六室特工和许诺雨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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