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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杀狗皇帝后,我们灵魂互换了! 第68章 神兽

作者:蕉下刺客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10-22 09:29:55

姚庆临不甘落后,文绉绉地接上来:“公子仁德,睿智通达。真是天纵奇才,日月同辉!臣等唯有忠心报国,以报天恩!”

这一通奉承,引得周围几个路过的百姓纷纷侧目,好奇地看着这几个看起来挺体面的老爷,围着个年轻公子哥儿说些让人起鸡皮疙瘩的话。

慕朝歌听得嘴角微抽,心里哭笑不得。

这几个家伙,拍马屁的功力真是与日俱增,一个比一个肉麻。

她赶紧抬手制止了他们:“好了好了,几位的心意,我知道了。走,前边有个茶楼,看着挺热闹,咱们进去听听,这新昌县的百姓平时都聊些什么。”

一行人进了茶楼,找了个靠窗又不那么显眼的位置坐下。

茶楼里座无虚席,中央的台子上,一个留着山羊胡的说书先生正唾沫横飞地讲着故事。

“……却说湘妃娘娘,在并未入宫之前,也是名动京华的才女,与晋王殿下,乃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春日泛舟湖上,晋王殿下亲自为她执桨,秋夜赏月,湘妃娘娘为他抚琴吟诗……哎呦,那真是郎才女貌,天造地设的一对儿啊!”

慕朝歌起初还没在意,只当是普通的才子佳人话本。

但听着听着,她觉得不对劲了。

湘妃?这封号怎么听着这么耳熟?还有这青梅竹马的设定。

说书先生还在讲:“奈何天意弄人,一道圣旨,湘妃被选进了宫中,从此与晋王殿相隔,形同陌路!每次宫中夜宴,湘妃与晋王遥遥相望,那眼中,是说不尽的哀愁,道不完的相思啊……”

茶客们听得如痴如醉,不少妇人甚至拿起手帕擦拭眼角。

慕朝歌的脸色沉了下来。

她招招手,叫来旁边一个看起来很健谈的茶客,低声问道:“老先生,这说书先生讲的是哪朝哪代的故事?听着怪新鲜的。”

老茶客见有人搭话,立刻来了精神:“嗨,小哥是外地来的吧?这可不是前朝旧事,就是咱们当今的事儿!说的是宫里那位得宠的慕妃娘娘,入宫前和晋王殿下的事儿!现在外边都传遍了,都说慕妃娘娘心里苦啊,被迫入宫,心里念着的还是旧情人晋王呢!啧啧,真是可怜哟……”

慕朝歌的心猛地一沉。

果然!这不是普通的闲话,这是冲着她和尉迟澈来的!

而且传播范围如此广,连新昌县这种小地方的茶楼都在讲,背后肯定有人怂恿!

她谢过老茶客,坐直了身体,眼神锐利地扫过台上那个卖力表演的说书先生,以及台下那些被感动的听众。

一瞬间,她就看穿了这一招的目的。

首先,是要离间她和尉迟澈。虽然他们知道真相,但,流言传入尉迟澈耳中,即便他理智上不信,心里会不会留下疙瘩?如果换了个皇帝,恐怕早已勃然大怒,冷落甚至处置慕妃了。

接着,这是要把皇帝打造成一个强夺臣弟所爱的笑话!天家颜面何存?皇帝的威信会大打折扣。

然后,是把她架在火上烤!她根本无法自证清白,只会越描越黑。无论她做什么,都会被解读成对晋王旧情难忘,各种各样的污名会死死扣在她头上。

最后,也是最狠的一招。

无论她未来做出什么伟大的功绩,无论她如何辅佐尉迟澈,在天下人的眼中,她永远都是“心系晋王”的慕妃。

好一个晋王!好一招毒计!

这不只是想让她身败名裂,更是想从根本上动摇尉迟澈的根基。

气死我了!

茶楼里听来的糟心事,像块大石头压在慕朝歌心口。

她沉着脸,带着几位同样面色凝重的大臣往外走,脑子里飞速盘算着该怎么应对晋王的舆论攻势。

刚走到街口,还没理出个头绪,前面突然一阵鸡飞狗跳。

“站住!别跑!”

“小子!看你往哪儿逃!”

只见一个穿着灰色布衣,头发有些乱糟糟的年轻男子,像只受惊的兔子一样在人群里拼命穿梭,身后跟着十几个手持棍的大汉,一看就不是好惹的主。

灰衣男子慌不择路,体力也快跟不上了,眼见就要被追上围殴。

他仓皇四顾,一眼瞥见了慕朝歌一行人。

虽然他们都穿着便服,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来历不凡。

灰衣男子也不知哪儿来的力气,猛地调转方向,使出吃奶的劲儿朝着慕朝歌他们这边冲了过来,一边冲一边扯着嗓子大喊:

“大哥!大哥救命啊!小弟我可找到你们了!这帮混蛋要打死我!大哥快帮帮我!”

他这一嗓子喊得情真意切,带着哭腔,眨眼间就冲到了慕朝歌身前几步远的地方,扑通一下摔倒在地,还顺势抱住了离他最近的郑武当的小腿,把大理寺卿吓得胡子都翘了起来。

那十几个追来的大汉见状,脚步不由得一顿,狐疑地打量着慕朝歌这群人。

为首的那个疤脸汉子眯着眼,喝道:“喂!你们是哪条道上的?识相的就别多管闲事!把这小子交出来!”

慕朝歌没说话,只是微微侧头,递了个眼神给身旁扮作护卫的金甲军队长。

队长会意,上前一步,目光冷冽如刀,在那群大汉脸上扫过。

“光天化日,京师脚下,你们持械行凶,眼里还有王法吗?”

就这么一句话,那群原本气势汹汹的大汉顿时感觉后背发凉,冷汗都下来了。

他们都是些打手,欺负平民百姓很在行,可哪里见过这种阵仗?

眼前这些人,绝对惹不起啊!

再一看周围,原本看热闹的百姓也被吓住,悄悄往后退,空出了一大片地方。

疤脸汉子喉结滚动了一下,撂下一句:“好!好!算你小子走运!我们走!”

说完,赶紧带着手下灰溜溜地挤开人群跑了,跑得比来时还快。

趴在地上抱着郑武当小腿的灰衣男子立刻松了手,一骨碌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脸上挤出个谄媚的笑容,对着慕朝歌等人连连作揖:“多谢几位老爷!多谢救命之恩!大恩不言谢,小人还有急事,就先走一步……”

他刚想溜,可惜步子还没迈开,两把刀就交叉着挡在了他面前。

持刀的金甲军士兵面无表情,眼神跟刚才瞪走那群混混时一样冷。

灰衣男子身体一僵,脸上的笑容凝固了,慢慢转过身,看着慕朝歌,哭丧着脸:“这……这位公子,您这是……”

慕朝歌这会儿心情正不爽,又碰上这么一档子事,她上下打量着这个机灵得过分的年轻人。

这人反应快,脸皮厚,胆子也不小,关键时候还敢利用他们脱身,绝对不是普通小民。

“救了你的命,连句实在话都没有,就想走?”慕朝歌语气平淡,却自带一股威压,“说吧,叫什么名字?干什么的?那些人为什么追你?”

灰衣男子眼珠转了转,还想编瞎话,但看到慕朝歌那仿佛能看透人心的眼神,以及旁边那几位气质不凡的男人,心里掂量了一下,知道糊弄不过去,只好耷拉下脑袋,老实交代了:

“回……回公子的话,小人名叫阿禄。以前就是个走街串巷卖杂货的小贩。”

“那现在呢?”慕朝歌追问。

阿禄咽了口唾沫,有点不好意思,又带着点自豪:“现在……现在主要做点……嗯……帮富人老爷们花钱的小生意。”

“帮富人花钱?”季晟辙胖乎乎的脸上满是好奇,“怎么个帮法?”

说到这个,阿禄似乎来了精神,腰板都挺直了些:“公子,几位老爷,你们是不知道。那些有钱的老爷们啊,钱多得没处花,就喜欢追求个新奇,好显得自己跟别人不一样,有面子!”

他比比划划地开始讲述他的发财大计:“小人呢,就从乡下收了些刚断奶的小猪崽,白白胖胖,挺可爱的那种。”

小猪崽?众人都是一愣,这跟帮富人花钱有什么关系?

“然后呢,小人就给这些小猪崽编了个来历。”阿禄压低声音,故作神秘,“就说这是从极西之地,翻过雪山,跨过大漠,好不容易才弄来的西域白玉麒麟兽幼崽!稀罕得很,整个大殷朝都没几只!”

“噗——”季晟辙差点笑出声,赶紧捂住嘴。

郑武当和姚庆临也是一脸荒谬。

慕朝歌嘴角抽了抽,心想,这骗术倒是有点现代营销那味儿了。

阿禄见他们不信,急忙解释:“真的!小人可不是瞎说!我还编了故事呢!说这‘白玉麒麟兽’通体雪白,象征吉祥如意,吃的饲料那都得是加了珍珠粉灵芝末的特制粮!还得住专门的琉璃暖房!”

“你就吹吧!”季晟辙忍不住吐槽,“那玩意长大了不就是头猪吗?”

“对啊!”阿禄两手一摊,理直气壮,“可富人们不信啊!或者说,他们愿意信!小人找了些托儿,先在圈子里把风声放出去,营造出一种谁家有这神兽谁就有面子的氛围。然后呢,定价,一千两银子一头,概不还价!”

“一千两?!”三位大臣同时倒吸一口凉气。

一千两够普通百姓一家子舒舒服服过上一辈子了!

“对啊!”阿禄得意洋洋,“就这个价!那些富人老爷还抢着买呢!生怕买晚了就没啦!觉得养这么个神兽在家里,倍儿有面子!客人来了都得夸一句!”

慕朝歌听得直扶额,这种利用攀比心和虚荣心进行营销的手段,放在古代还真是降维打击。

“那后来呢?怎么败露的?”她问到了关键。

阿禄的表情瞬间垮了下来,带着点懊恼:“唉,别提了!坏就坏在小人太贪心,想着生意要做就做全一点……”

原来,神兽的生意火了之后,有个问题出现了:白玉麒麟兽,它会长大啊!而且越长越像猪。

有些富人养了一阵,觉得没那么稀奇了,或者觉得太大了占地方,就想找阿禄“以旧换新”,再买头小的继续养着玩。

阿禄一口答应。他把那些富人送回来的,已经养得膘肥体壮的大猪回收,转头就悄悄宰了,当成上好的猪肉,卖给城里的酒楼和肉铺!

“本来这事儿做得挺隐蔽的,”阿禄哭丧着脸,“可谁知道,有个买了‘神兽’的富商,有天心血来潮去最好的酒楼八珍楼吃饭,点了一道招牌红烧肉,吃着吃着,觉得这肉味怎么那么熟悉……再一打听,这肉的来源,竟然就是我这儿!”

“他回家一看自己那头越养越肥,怎么看怎么像猪的‘神兽’,再想想酒楼里那喷香的红烧肉……得,全明白了!”

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三位大臣听得目瞪口呆,季晟辙指着阿禄,气得手指头都在抖:“你!你这简直就是奸商!欺诈!有辱斯文!败坏风气!”

阿禄原本还有点怂,被季晟辙这么一指责,反而激起了一股倔劲儿,他挺直了腰板,反驳道:“这位老爷,您话不能这么说!”

“我骗他们什么了?我那猪崽是不是白白胖胖活蹦乱跳的?我是不是精心伺候着没让它们病死饿死?富人们花一千两,买的是那头猪吗?不是!他们买的是‘西域神兽’这个名头,买的是别人羡慕的眼神,买的是自个儿心里的痛快!”

他越说越激动:“这世道,钱都流进了那些不缺钱的人口袋里,他们一顿饭吃掉穷人一家一年的嚼用,拿几百两银子买个花瓶摆着看,眼睛都不眨一下!我不过是把他们不当回事的钱,用个他们乐意的方式,拿过来一点,怎么了?”

他目光扫过周围那些远远围观的百姓,声音提高了几分:“我阿禄是对不起那些富人老爷吗?我赚了他们的银子,转头就买了米面,接济了城南那些吃不上饭的孤寡老人!我问问您,我这么做,比起那些守着金山银山却对穷人一毛不拔的地主,到底谁更问心无愧?!”

这一番话,直接把季晟辙给问住了。

他张了张嘴,想反驳,却发现一时竟找不到合适的词。

是啊,律法上,阿禄是诈骗,可道德上,似乎又有点难以评判。

慕朝歌看着这个伶牙俐齿的年轻骗子,心中的烦躁奇异地消散了一些,反而生出了一点兴趣。

这家伙虽然路子野,但脑子是真聪明,而且……似乎并非没有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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