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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心美人怜 第107章 扬州春

作者:君须悸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10-18 01:43:59

大大的世界,小小的我们。

这些年来,南宫皓月一直在人间游历,世间几经曲折衰败,早已日新月异万象更新。

她不再执着于寻找白雪岚的踪迹,也许海棠林根本不复存在,白雪岚也只是她在穷途末路时幻想出来的天神。

这一切的一切,似乎都有一双无形的大手,推动着她去做甚,最先在蓬莱收到信件,她便马不停蹄跑到人间,留在了羌吾镇外,第二次,她收到信件,来到巴山洞寻找亲人,第三次,根据上封信件以及颐长的提示,得知白雪岚曾在云梦泽经过,来到云梦泽后又不见人影。

而这三个地方都出现过一个人,那就是无涯。

南宫皓月后知后觉时,自己已经不知走过了多少城邦,人间已过五年。

她站在扬州最高的酒楼上,坐看万千天灯徐徐升天,承载着人们祈愿的天灯照亮了原本黑暗的夜,也让每个人有了片刻祥和的依存。

她酌着小酒,倚靠在红栏杆边,看着楼下的万家灯火,鱼龙闹市繁华未褪,而楼上,是孤单的酒客和游子。

来去都是一个人,所有在她身边的人,走的走散的散,就像手里的流沙,攥得越紧流失得越快。

唯有一轮清月,永远高悬天涯,除去阴天,它总会在东山升起,陪她一同熬过湿寒孤单的夜晚,渐渐的,只有一轮清月,与她相看两不厌,永远相互依偎。

人间的年,总是很热闹,孩子们又到了一年里最开心的日子,收着大人的红封,跑到小巷子里买饴糖甜水,乐此不疲的。而大人端来了一年里最为丰盛的餐饭,阖家团圆坐在一块饮酒对诗。

往往这个时节,流落在外的他乡客都会千里奔赴回家,只为承欢在尊堂膝下。只可惜,这样皆大欢喜的日子,还有人无家可归,孤零零对着寒月两两相望。

普天之下,有人欢喜有人愁。

“这位小友,年关将至,众人皆阖家团圆,你怎的一人在此风口处独酌?”随着一声雄浑有力的话语响起,原本一片静谧的氛围瞬间被打破。

南宫皓月微微侧过头去,只见一个身着朴素衣衫、面容略带几分沧桑之色的男子正朝着自己缓步走来。

他的手中稳稳地端着一只小巧精致的酒杯,杯中清酒微漾,在月光的映照下闪烁着淡淡的光芒。

南宫皓月轻抬眼眸,神情显得有些散漫随意,口中淡淡地回应道:“家中已无亲人相伴,值此烟花盛放之夜,虽有美景当前,但身边空无一人能与之共度团圆时刻,故而只能借这美酒来麻醉自己,寻求些许欢乐罢了。”

说话间,她的目光始终停留在远方那逐渐升腾而起的绚丽焰火之上。当那些璀璨夺目的火花映入她的眼帘之时,心中不禁涌起一股难以名状的忧伤之情。

男子听闻此言后并未停下脚步,而是继续一步一步坚定地向着南宫皓月走去,并开口说道:“原来如此,看来今日你我二人皆是孤单之人呐!既如此巧合,同在这热闹非凡的酒楼之中相遇,倒不如一同围桌坐下,开怀畅饮一番,互诉衷肠可好?”

南宫皓月稍稍迟疑了片刻,随后轻轻伸出右手做了个邀请的手势,轻声说道:“那就有请阁下入座吧。”

男人动作优雅地端起酒壶,然后轻车熟路般顺势坐在了小巧精致的桌子旁。

他微微眯起双眸,凝视着夜空中绽放得绚丽多彩的焰火,轻声呢喃道:“这焰火纵使再怎么绚烂夺目,说到底不过是冰冷之物罢了。即便看了千遍万遍,也难以温暖人的内心啊。”

此时,南宫皓月缓缓抬起眼眸望向眼前这个略显落寞的男子。

只见他身着一袭素雅洁净的长袍,尽管正值寒冬腊月、天寒地冻之际,但身上仅仅穿着两件单薄的衣裳。

她不禁心生关切之意,出言询问道:“若是觉得寒冷难耐,何不增添些衣物呢?既然此刻无人关怀,那么公子理当自立,冬添衣饱餐饭才是。”

男人听闻此言,嘴角泛起一抹淡淡的笑意,举起酒杯仰头一饮而尽杯中的那杯清冽薄酒。

而后,他再次将目光投向夜空中如流星般划过天际、瞬间哗然绽放的焰火,悠悠叹息一声说道:“身体感到寒冷还只是表象,真正让人感到寒意刺骨的实则是那颗早已冰封的心呐。”

听到这里,南宫皓月似乎有所触动,她亦顺手拿起桌上的一盏温热黄酒轻轻抿了一口。随着酒液入喉,她原本清澈明亮的眼神逐渐变得有些迷离恍惚起来。

沉默片刻之后,她终于开口问道:“不知公子如何称呼?”

那人闻听此言,连忙站起身来朝着南宫皓月拱手作揖,并以一种谦逊有礼的语气回答道:“在下乃扬州城中一名普通医士,姓杜名仲。平日里便居住在西城锦绣苑旁边的那家小小医馆之中。”

南宫皓月脑海中突然闪过一种熟悉的感觉,她意识到有一种珍贵的药材竟然也叫这个名字。

于是,她不禁轻启朱唇说道:“杜仲公子,我觉得您这名字与您甚是相称呢!就如同那杜仲一般,有着行医救人、悬壶济世之心。”

杜仲听闻此言,脸上露出一抹温和而谦逊的笑容。

他轻轻倚靠着身后那张精致的小桌前,微微摆了摆手回答道:“姑娘过奖!身为一名医者,救死扶伤本就是分内之事。至于名字嘛,不过是我们在这人世间行走时所用的一个代称罢了。”

南宫皓月嘴角微扬,显得有些漫不经心。只见她优雅地拿起酒壶,为自己斟满一小杯美酒。

然后,她动作缓慢却又不失风度地将酒杯举至眼前,轻声说道:“如此说来,杜仲公子必定是游历四方之人吧?想来定是见识广博,阅历丰富啊。”

杜仲微微一笑,依旧保持着那份谦逊的姿态,稍稍低下头回应道:“在下确实曾涉足不少地方,但也仅是略窥一二而已。观姑娘的言谈举止皆非凡俗,而且听口音似乎并非来自扬州本地。想必所经历过的风土人情、名胜古迹,未必会比在下少。”

南宫皓月闻言,先是轻轻一笑,接着缓缓举起手中的小盏,将其稳稳地端到面前。

她抬起那双美丽动人的眼眸,凝视着杜仲,略带调侃地说道:“公子为何迟迟不问我的名讳呢?莫不是早已洞悉我的身份来历?”

话毕,她毫不犹豫地仰头一饮而尽,那豪迈洒脱之态令人为之倾倒。

许是酒劲上头,说着话也胆大了三分。

杜仲端正身体,脸上呈现不同方才的沉着冷静,“你我皆在游行路上,为四海漂泊的无家游子。我方才也说了,名讳不过是行走世间的代称,并不重要。”

南宫皓月嗤笑一声,倒是小瞧了这人的伶牙俐齿,“我有些醉了,就不陪公子赏月了,先行告退。”

南宫皓月用纤细的手划过脸颊,索性到楼下去结了银钱。

杜仲看着她离去的身影,不禁浮现一抹浅笑,“别来无恙,小师妹。”

紧接着,只见他缓缓地抬起手臂,刹那间,耳畔传来一阵急促而凌厉的簌簌风声。定睛一看,他那宽大有力的手掌之中,竟紧紧握住了一支闪烁着寒光的银箭!箭头锋利无比,仿佛能轻易刺穿一切阻碍。

然而,面对这紧张的局势,他却显得异常淡定从容,嘴角微微上扬,轻声说道:“我不过只是一介小小的医者罢了,诸位何必如此兴师动众、大动干戈呢?”言语之间,透露出一种与世无争的豁达与坦然。

就在这时,楼顶上传来阵阵清脆的瓦片碎裂之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与此同时,沉重的脚步声也如闷雷般响起,显然有人正在屋顶急速奔行而来。这嘈杂的声响交织在一起,让人无法忽视。

杜仲听闻此声,不禁眉头微皱,迅速抬眼望去。

随后,他身形一闪,敏捷地转过身去,以极快的速度离开了原地。说时迟那时快,就在他刚刚闪开的瞬间,一道银光疾驰而过,原来是第二支利箭射向了他刚才所站之处。

这支箭威力惊人,不仅将地面射出一个深深的孔洞,更是失手击碎了他原本握在手中的精致酒盏。

酒液四溅开来,在月光的映照下,宛如点点繁星坠落凡尘。

而杜仲则毫发无损地躲在了一根粗壮的廊柱之后,他那双深邃的眼眸此刻变得格外犀利,犹如猎鹰一般紧盯着对面与自己平齐高度的房梁之上。

借着皎洁的月色,可以清晰地看到,一名身着黑色夜行衣的男子正静静地端坐于房梁之上。他的手中握着一把明晃晃的长刀,刀身反射出清冷的光芒,令人不寒而栗。

“你们这些家伙,还真是贼心不死啊!莫非非要取走我的这条小命才肯罢休吗?”杜仲冲着那名黑衣男子大声质问道。然而,回答他的唯有呼啸而过的风声,以及夜空中高悬的冷月洒下的清辉。

“你要刺杀我,还不换个时辰,如此良辰吉日,你不回家中团圆反倒追踪我,沾了满手血腥,该如何是好?”

那人纹风不动,静坐于房梁之上,一柄长弓也正对着他藏身的柱子。

他大抵知晓那人为何而来,身为贵族的鹰犬,从来都是为他们除患的暗手,尽做一些见不得光的手段。

为何惹来杀身之祸,还是在前些日子,他缺席了一位侍郎的家诊,其贱内不治身亡。

杜仲满脸不快道:“我早与你说了,薛侍郎的娘子早已回天乏术,她这是寿终正寝,即便我下了汤药为她吊命,也时日无多,他又何苦难为我一个医者!”

谁料对方发话了,“我也是领命行事,奉旨杀人,不问缘由。”

听声音,此人年岁不过十八,尚且是个孩童,杜仲连忙道:“你还是个年纪尚小的孩子,怎的也会入了那吃人不吐骨头的组织?”

那杀手却不再说话,待杜仲一有动静,一箭便蓄势待发。

杜仲见那人不开窍,只好先下手为强,冲出了柱子,离弦之箭紧接着赶来了,所幸并未刺伤他。

不一会便有些一二行人在小二招待下上楼,为了避免与普通人接触,他只好翻越围栏,俯身跳下了三楼的房梁之上。

杀手化作一道黑影,也跟上他的身影。

僻静的小巷中,杜仲跑得很快,躲进了一处隐蔽里,杀手在黑暗中特立独行,紧接着赶了上来,

一众绚丽的烟火升空,杀手很显然被吓了一跳,即刻错愕得看着烟火,杜仲也在这时,看到了他那双澄澈的双眼,不禁流露一股同情。

听闻官宦之家大多不训家仆,而是将孩童养在暗牢中,从小培育成杀手,为他们在朝中扫清宿敌。

这么小的孩子,无非是这般进去的。

他一声叹息,果真让杀手寻得了气息,一刀刺进背篓里,中上了他的肩头,这一刀若是往下,他还真不好说会不会活。

杜仲抱着血淋淋的口子,冲出了篓子与他正面相对。“好小子。”

杀手不顾一切,拔刀与他相抗衡,身为医者的杜仲自是也有两把刷子,赤手空拳便打退了杀手。

杀手自知无法得手,便仓皇出逃,只待来日。

杜仲便佯装受伤,在他身上留下花蜜,只待来日破除杀手之地。

他简单在原地打坐之后,伤口悄然恢复,他随手变换一只酒盏,又自顾自小酌起来,当即在转角处碰着了南宫皓月。

南宫皓月邪笑道:“赤手空拳接下他三招,你竟是修行之人。”

杜仲往身后一看,漫不经心道:“姑娘既见着我有难,怎的不出手相救,看着我被杀手刺杀。”

南宫皓月拱手道:“你这不很能打吗?何须我出手?”

杜仲缓缓上前,“姑娘莫不是醉了,看错了,我对上那杀手,可谓是弱势,况且在下还负伤了。”

南宫皓月警惕退后,“你究竟是何人?”

“姑娘觉得我是何人?”

“念在你行医份上,暂且定义你是个好人。”

“那不就对了,我是好人便可,无论我是何人,都不会做出任何伤天害理之事,你大可放心。”

南宫皓月又揉着穴道,微醺道:“方才夜风一吹,倒不这么困了,见着酒楼有人打架,便来瞧瞧,没想到,你一介医者,功法倒是不俗,又是师承何处?”

杜仲轻声细语笑着,“野路子,只求个自保,不值一提。”

“我怎么瞧着,你不似凡人?”

“我若不是人,还能是鬼不成?”

南宫皓月也间接放松警惕,“那倒不是,你虽有意隐藏,我一时半刻也猜不出个所以然来,但索幸你是个好人,我便不追究了。”

他只是浅笑着点点头,南宫皓月静静道:“这会子困意来袭,告辞。”

南宫皓月随地选了棵树睡着,想着隔日跟踪下杜仲,查出他的身份。

翌日,很多病号来医馆求药,他一身素衣,十分亲民,总是和颜悦色对着每个求药的百姓。平日里,唯有午间得空休息。

幸得,近些日子是民间佳节,生病的人并不多,到了晚上,她便瞧着杜仲换了身利落的衣裳,将医馆歇业出了门。

南宫皓月隐蔽自身的神形脚步,确保不被他发现后,发现他徒步走了很远的路,到了扬州的一处黑河。

这黑河下,便是黑户所在,住着一些贱籍百姓,黑河之下,饿殍遍野,到了晚上,也有人在忙活,男人女人采矿运货,小孩在唯一的河中浣衣。

他下了黑河,便在一处集市摆着医摊,黑河内条件差,能解决温饱的住户只有几家,从而很多百姓着了脏病,但他一点不避着,会亲身查看他们的身体情况。

基本上,这样的下层区,每个繁华都城里都有一二个,官员不愿管辖,下层的人也一生都无法离开黑河。

即便年关在即,这里也不见大红之色,一概灰调。

她不曾想,在无比繁华的扬州,竟然也有如此腌臜之地,让她嗤之以鼻。

天下欣冉,这种地方更不该被忽视,虽为贱籍,他们也在努力活着,不曾自轻自贱。

不一会,她便将一个十几岁的孩子绊了一跤,那孩子气力不大,身子瘦弱,南宫皓月将他扶起时,他还一把将她给推开了,即刻跑开。

等不及南宫皓月看清他的面庞,他早已隐没在人群里。

待排了长队的人在晚上滋事收官后,众人这才隐隐散去,在各家矮小屋檐下燃起煤油灯,黑河才有了些许光亮。

待人群离去,他也该收拾东西备着回医馆了,此刻,寒风凛冽,一个黑色身影踏遍百姓的屋顶,直奔他而来。

真是巧妙,这杜仲诊完脉,这杀手才悄然而至,莫非是嫌人太多,不愿出手。

眼见二人又大打出手,南宫皓月拱着手,静静观望,她想在杜仲出的路数上看出他招式的由来,只可惜,毫无头绪,中原百家门派,各有不同,她也没认清几个。

可以看出,杜仲招式处处留情,但杀手下的可是死手,一点没留情。

二人大打出手,但杜仲半天不见喘息,可杀手却已精疲力尽,扶刀缓缓起身。

杜仲撇嘴:“何必呢?”

“有必要!”那杀手便持刀而来。

撕打途中,杜仲扯下了杀手的面巾,看清了他的脸,不禁一阵错愕。

杀手连忙捂住五官,这一瞬间却也被南宫皓月捕捉到了异样。

这个杀手,竟然是他的四师兄无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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