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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阅读 > 都市 > 倒反天罡,你把病娇女财阀当替身 > 第403章 计寒清视角番外:晚来的甜

我第一次见江盛,是在高二(3)班的教室后门。

那天是我刚入职的第三个月,班里几个刺头学生上课传纸条,被我抓包后不仅不认错,还起哄说“计老师年纪轻轻,管得倒宽”。

我脸皮薄,没忍住,躲在后门的阴影里偷偷抹眼泪。

正哭得鼻尖发红,一道懒洋洋的声音从头顶传来,“哭什么?多大点事。”

我抬头,撞进一双漫不经心的桃花眼。少年背着洗得发白的书包,校服外套搭在肩上,领口的扣子松了两颗,露出一点锁骨。

他是江盛,班里有名的“小祖宗”——

江家的小少爷,父母早逝,跟着大伯过,却偏偏不学好,上课要么睡觉要么逃课,成绩稳居年级倒数。

我以为他也要来取笑我,赶紧擦干眼泪想走。

他却从口袋里摸出一包纸巾,“啪”地拍在我手里,“计老师,哭花脸不好看。”

说完,他晃悠着进了教室,路过那几个起哄的男生时,脚悄悄勾了下其中一人的椅子腿。

那男生“哎哟”一声摔在地上,全班哄笑,没人再敢盯着后门看我。

我捏着那包还带着他体温的纸巾,心跳莫名快了半拍。

从那天起,江盛总“碰巧”帮我。

早读课有人偷偷吃泡面,我刚要开口,他先拍了下桌子,声音吊儿郎当,“吃什么呢?味儿这么大,耽误老子补觉。”

吓得那学生赶紧把泡面塞回桌肚。

月底搬作业本,我抱着一摞练习册走得磕磕绊绊。

他不知从哪冒出来,伸手就拎走了大半,嘴上嫌弃“笨手笨脚”,脚步却故意放慢,等着我跟上。

就连我忘带教案,打电话让同事帮忙,他听见了,直接拎起我的包,“走,我送你回宿舍取,迟到了算我的。”

他骑了辆旧自行车,车座很高,我坐在后座,只能攥着他校服的后摆。

风把他的白衬衫吹得鼓起来,带着淡淡的洗衣粉味,混着少年身上特有的清爽气息,飘进我鼻子里。

我看着他后脑勺的发旋,忽然觉得,这个被所有人贴上“纨绔”标签的少年,好像没那么坏。

我开始留意他。

我发现他上课睡觉,其实是前一晚去工地打零工,手上还留着磨出来的茧;我发现他逃课,是去给孤儿院的小朋友送零食,那是他以前待过的地方;我还发现他总望着窗外发呆,眼神落寞,像只找不到家的小兽。

动心是慢慢的,像春天的藤蔓,悄无声息地缠满了整颗心。

只是那时候,我还并不知道,他对我的好。

全都是因为一个叫许薇的人,只因为我和许薇的那几分相似……后来知道真相的时候,我有多落寞,就有多羡慕许薇。

能拥有像他这样一个人的爱,应该会很幸福吧?

后来,我会提前十分钟到教室,给他桌上放一颗牛奶糖;他逃课回来,我会假装生气地罚他抄课文,却在他抱怨“手酸”时,偷偷把自己的护手霜塞给他;他考试不及格,我留下来给他补课。

他趴在桌上耍赖“计老师,我听不懂”,我伸手敲他的头,他却突然抬头,鼻尖差点碰到我的指尖,笑得狡黠,“计老师,你离我这么近,是不是喜欢我?”

我脸一下子红到耳根,慌乱地别过脸,“别胡说,我是你老师。”

他低低地笑,没再说话,却乖乖坐直了身子,认真听我讲题。

灯光落在他脸上,长长的睫毛投下淡淡的阴影,我看着他专注的样子,心跳得像要蹦出来。

转折点是学校的教职工聚餐。

那天校长特意拉着我喝酒,说我年轻有为,要多“历练”。

我不胜酒力,几杯白酒下肚,就晕得站不稳。

散场时,天已经黑了,我扶着墙慢慢走,忽然有人从身后扶住我的胳膊,“走这么慢,想被劫色?”

是江盛。他不知在那等了多久,身上还带着夜风吹过的凉意。

“你怎么在这?”我晕乎乎地问。

“路过。”他说得随意,却半扶半抱着我往宿舍走,“计老师,你酒量也太差了。”

我靠在他怀里,闻着他身上的味道,脑子更沉了。

后来的事我记不清了,只记得他把我扶到宿舍床上,帮我盖好被子;只记得他好像说了句“计老师,你真好看”。

还记得第二天早上醒来,枕边放着他的校服外套,上面带着淡淡的烟草味和他身上的气息。

我抱着那件外套,看着腿上的一丝血迹,脸颊发烫,心跳如鼓。

我以为,那晚我们发生了什么。

我开始偷偷盼着见他,甚至在教案本的角落里,偷偷画了个小小的“盛”字。

可没等我鼓起勇气问他那天晚上的事,就听说他辍学了——

江家大伯以“成绩太差,丢江家的脸”为由,不让他高考,给他换去了其他学校。

我去江家找过他,被大伯家的表哥江文泽拦在门外,嘲讽道,“计老师,江盛那种废物,配不上你。”

我攥紧了手里的牛奶糖,眼泪差点掉下来。

再后来,我就再也没见过他。

直到半年后,京市的财经新闻上,铺天盖地都是“楚氏集团总裁楚璃闪婚江家二少江盛”的消息。

照片上的他,穿着笔挺的西装,站在冰山一样的楚璃身边,嘴角勾着漫不经心的笑,却再也没有了当年少年的青涩。

那天我在办公室坐了一下午,教案上的字被眼泪打湿,模糊成一片。

我以为,我们就这样错过了,像两条交叉后又渐行渐远的线,再也不会有交集。

可命运就是这么巧。

三年后,我已经评上了高级教师,还成了京都科研所的外围研究员,偶尔会跟着团队去参加商业会议。

那天我再次见到了江盛。

他坐在楚璃身边,一身黑色西装,气质冷冽,和当年那个吊儿郎当的少年判若两人。

直到后来,不知怎的,他重新敲开了我的房门,慢悠悠地走到我面前,挑眉笑道,“计老师,好久不见。”

我攥紧了手里的文件袋,喉咙发紧,“江盛,好久不见。”

“没想到你现在这么厉害,”他上下打量我,眼神里带着几分探究,“成了科研人才,还这么好看。”

那之后,他开始频繁地出现在我的生活里。

我知道这很荒唐,他是楚璃的丈夫,是别人口中的“楚太太”,可我控制不住自己的心。

从十七岁那年见他第一眼起,我就没想过放弃。

终于有一天,我以自杀之命留住了他。

后来,他每周三会抽一整天来陪我,雷打不动。

每次他敲门,我都会提前半小时把草莓蛋糕从冰箱里拿出来,泡好他喜欢的龙井,甚至会特意穿上他喜欢的白色连衣裙。

可我总怕,怕这是镜花水月。

他身边有那么多优秀的女人——楚氏集团的楚璃,明艳女星林汐月,可爱年轻的白歆瑶,还有他的青梅竹马许薇。

她们年轻、漂亮、家世显赫,而我,只是一个比他大七岁的教授,普通得不能再普通。

每次他离开时,我都会站在窗边,看着他的车消失在街角,心里空落落的。

我怕他哪天腻了,就再也不会来了。

直到那天早上,我因为经期推迟,顺手拿了根验孕棒,结果上面出现了两道清晰的红杠。

我盯着验孕棒,手都在抖,眼泪毫无预兆地掉了下来。

我有宝宝了,是我和江盛的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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