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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阅读 > 总裁豪门 > 爆改摄政王妃,从当血包开始 > 第122章 名草有主

翌日清晨。

一日当中,赵明珠最喜欢的便是清晨之际。晨光熹微,积雪融化,空气里都是清新的露水气味。

看着府中洒扫的下人把扫帚在地上扫的“沙沙”作响,赵明珠忽然想起曾经在青州的日子。

她正沉浸在过往美好的画卷里,却忽然被杏子的声音叫回现实。

“小姐,林府递了请帖来,说是给您的。”

赵明珠有些疑惑,但还是伸手接过:“给我的?这是哪门子道理?”

赵家家中尚有家主和主母,外府送请帖来理应送到赵明成和刘氏手中,这指名道姓的要给她一个做姑娘的,的确少见。

但是刚打开那请帖,看见内页上几个龙飞凤舞的大字,赵明珠瞬间明白为何了——

这是林必安送来的请帖。

“诚邀赵明珠小姐参加本将军的欢送宴!”

寥寥几字,字迹潦草又豪放,绝对是林必安的风格。

“欢送宴……”赵明珠念出信上的字,秀眉轻蹙,“林必安要回南疆了?”

看来丰顺帝还是不放心将林必安留在京城,以至于年前才结束战事,如今还未开春,就急着把人“赶”回去。

能让燕寒这么不放心,看来林必安在河州时,为了裴逸麟抗旨那件事,还是没能如同表面一般“轻轻揭过”。

“我说什么?我叫你别惹事、别惹事,你非要逞能!这下好了,咱们一家子又要分别……”

林家正厅里,淑德夫人一把鼻涕一把泪地骂着垂首无措,像个犯错的孩子一样的林必安。

她说得着急了,还伸手在林必安身上打了几巴掌:“你上次一走,五年后才回来!现在在家呆了还没有五个月又被‘流放’了,下次我要见你,难道还要再等五年?”

林必安那么大个人,在沙场上叱咤风云、手起刀落的猛将,此刻站在比自己矮两个头的母亲面前,却唯唯诺诺地像个黄髫小儿一般。

看着淑德夫人哭成这样,他也动容:

“娘……就算没有裴逸麟那档子事,丰顺帝也不会让我一直留在京城的。”林必安缓缓开口,完全没了战场上雷厉风行的气势,“京城有个沈家,哪里还容得下我们林家呢……”

淑德夫人沉默了。

她把事情怪到裴逸麟身上,当真是她小肚鸡肠、自私自利吗?

不见得。

只是需要个借口,让自己接受这难以违抗的皇命罢了。

她是寡妇,是烈士遗孀,一个人把两个儿子拉扯大的林家主母,朝廷二品诰命夫人。

让她承认,她提携玉龙为君死的丈夫,效忠的主君,如今却为了制约、平衡权力,而近乎流放地五载十年地不让他们的的嫡长子回家?那她是什么心情?地下长眠的两位大将军又是什么心情?

“咱们不做这个‘将军’了,谁爱当谁当去!”淑德夫人一边说着,抹着泪就朝外走,“我要进宫见陛下,就说你不做这个什么狗屁将军了,我就要你留在家,留在家咱们一家三口整整齐齐的,你和小续,都不许再去南疆那种鬼地方!”

“娘!”眼瞅着淑德夫人不是在说气话,林必安赶紧冲上去就拦住她,“这哪是说不要就不要的?爹和爷爷……”

“你爹和你爷爷都死在南疆!”淑德夫人个子不高,力气却大,她猛地一挥胳膊就把林必安的手甩开了,“两代人的命都给他了,他还不是防贼似的防着你?你以为你再去那里孤苦二十年,就能有什么改变?小心哪天千里迢迢的都要一杯毒酒给你赐过去,我连尸都不能给你收!”

“那我也认了!”

林必安这一声,把淑德夫人都吼愣了。

她愣在原地,继续听林必安说:

“若是为了丰顺帝,我早他娘的不干了!可是这天底下,除了一个皇上,还有那么多老百姓!我是在为他们打仗——南疆是西南连接中原的最大防线,若南疆被攻破,那给大凉的就是一条能直攻中原五郡的通天大道,那可是数十万人的性命!我怎能撂挑子不干?我不敢谁干?沈家那个只会纸上谈兵的沈知节吗?他小子,进了荒漠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

“……”淑德夫人沉默了。

林必安多像他的父亲,就像他当年出征前也曾说过这样的话,他也曾这样把芸芸众生的性命放到她和孩子们,甚至是自己的生命之前。

“你一定要回南疆?”

“一定要回去,万死不辞。”

“你去吧。”

“我给朋友发了请帖,明日他们陪我吃顿饭,后日我参加完藩王的接风宴,夜里就走。”

“去吧。”

淑德夫人不再言语,方才满腔的怒火都好像被林必安方才那些“大义凛然”的话浇灭了。

林必安心里也一阵阵闷着发痛,但他也只是躬身行了个礼:“孩儿还要去宫里复命,就先失陪了。”

他转身,大步流星地离开。

在沙场上九死一生他没哭,此时不过是要再面对一次经历过的分别,九尺男儿,堂堂的大将军竟然悄无声地的落了两滴眼泪。

他擦干眼泪,骑着马穿过热闹繁华的街市。

街市上,叫卖的小贩比平日都多,又刚过春节,更加热闹。

路过一个卖簪子的小铺,裴逸麟忽然扭头看向身旁的赵明珠,仔细打量起来。

赵明珠被他看得有些不自然:“怎么这样盯着我看?”

裴逸麟不答反问:“怎么不戴上我送你的玫瑰簪子?”

原来是这茬。

赵明珠心中甜丝丝的,嘴上却还是那样:“成日里把一根纯金打造的簪子带着招摇过市,多俗啊。再说了,那金簪,和我今日这一身也不搭。”

裴逸麟又看看她今日的穿着:

素白的衣衫上没有繁复的缀饰,唯独领口和袖口有些低调的银丝点缀,衬得她本就白皙的皮肤更加婉约出尘。

嗯,果然搭。

他这才点点头。

“没事,等你嫁过来了,我先给你买一箩筐的簪子,让你随便怎么穿,都要戴着我买的簪子。”

赵明珠觉得好笑:“我天天戴着你买的簪子出去招摇,那你呢?”

“我?”裴逸麟假装思考一番,“那你给我绣个荷包,我日日带着,叫那些小姑娘都知道——我已经‘名草有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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