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以证明沈家对赵溪月的重视。
也足以显示沈家对这桩婚事的态度。
这是一件让人心安且高兴的事情。
赵溪月笑了又笑,与赵红桃一并将陆明河与沈玉京夫妇送来的聘礼以及这两匣子的物件盘点清楚,登记入册,方便往后查看。
陆明河与家中长辈上门向赵溪月提亲下聘的事情,很快在周围传开。
对于这桩婚事,所有人皆是喜闻乐见,大赞其郎才女貌,般配的厉害,同时也替这两位终成眷属的有情人感到高兴。
只是高兴之余,也需做些旁的事情。
譬如为二人的婚事,准备贺礼。
但这贺礼,也有着一定的说法,送些什么,如何送,送给谁,都是要按着规矩来,不能马虎的。
也正是要计较这些,马银宝与钱永良等人当下犯了难。
送些什么,怎么送倒不是难事,困难的是这贺礼该送给谁。
论理来说,若是男方这边的亲朋好友,这贺礼便送给男方,若与女方关系更为亲密,则是要作为女方的宾客,贺礼自然也就该送给女方。
那么问题来了……
他们该算哪边的?
若是论职务归属吧,他们与陆巡使算是皆在开封府衙做事的同僚,理应算是男方这边的宾客。
可他们每日都要去赵记食摊买吃食,与赵娘子有着非同寻常的交情,做女方宾客好像也没什么不妥。
且这仔细论起来,怎么都觉得他们与赵娘子走得比陆巡使要近上一些。
更何况,陆巡使家境殷实,同僚又多,不在乎少他们几个,反而是赵娘子这边,本就是来汴京投奔亲戚的,唯有姑母这一门亲戚,家中人口实在是少。
待成婚时,倘若送嫁的亲朋好友数量太少,岂非显得势单力薄,不大好看?
就这般定了,他们就是女方的宾客,是赵娘子的娘家人!
马银宝与钱永良等人打定了主意,便只按着给女方添妆的规矩,去采买合适的物件。
布匹、首饰、银质的器具……
就在四人结伴出行,在几个铺子里面仔细挑选时,遇到了同样在挑挑选选的程筠舟。
“程巡判?”
马银宝瞧见程筠舟正饶有兴趣地拿着一副银制的碗筷仔细端详时,忍不住笑了起来,“程巡判这是要给陆巡使挑选贺礼?”
“给陆巡使的,早已挑选好了。”程筠舟眉梢微扬,“眼下,是要给赵娘子挑选的。”
所以,才要这般郑重对待。
两边都送?
马银宝四人面面相觑,但略略思索后,又觉得合情合理。
程巡判与陆巡使虽然关系好得如亲兄弟一般,可程巡判与赵娘子也颇有交情,两边都送贺礼,倒也说得过去。
只不过……
马银宝抓了抓耳朵,“那待到陆巡使与赵娘子大婚那日,程巡判是跟着陆巡使闯门呢,还是要跟着我们在赵娘子的家中拦门呢?”
“这……”
程筠舟顿时语塞,紧接着将眉头高高拧起。
是啊,到时候他该站那边?
这好像是个极为严肃的问题!
同样犯愁的,此时还有钱小麦。
她自认为是赵娘子十分亲近的人,觉得应当送赵娘子一些贴身的物件作为大婚贺礼比较合适。
可她既不像白春柳那般有着精湛的绣工,可以为赵娘子做上两件成衣,绣上几方帕子。
亦不像江素云那般有着不少的银钱傍身,可以给赵娘子准备上一些实打实的银元宝做压箱底的物件儿。
更不像柳娘子那般心灵手巧地,可以制作一些能够让皮肤润泽的胭脂水粉……
思来想去的,钱小麦不知道到底该送赵娘子些什么物件,只能趁着给醉仙楼做完鱼丸的功夫,到街上转上一转,看能不能有所收获。
但刚出石头巷,钱小麦便遇到了钱大米。
钱大米如前段时日一样消瘦,脸色也显得更加蜡黄,但在看到钱小麦时,神情却是欢喜,“小麦……”
钱小麦却是脸色一沉,不冷不淡地回了一句,“钱娘子有事吗?”
钱大米脸上的笑意顿时一僵,接着眼圈一红,“小麦这是真要与我断绝关系不成?”
“先前说我与钱娘子说过,若是钱娘子肯与孙家断绝关系,好好生活,那咱们便是姐妹。”
钱小麦沉声道,“可若是钱娘子不肯,那往后咱们便是陌生人,眼下钱娘子已然有了选择,便不该再怪责我。”
钱小麦态度坚决,让钱大米抿了抿唇,眼泪也在眼眶中打转。
片刻后,钱大米抬手,用手背擦了擦眼角的泪水,“我知道,你都是为了让我好好活着。”
“你对姐姐的心意,姐姐都明白,姐姐也知道该按你所说的,为自己谋生,”
“只是姐姐既然已经嫁为孙家妇,夫君因为意外身故,我就算不看旁的,只看与夫君的夫妻情分,也不能将公婆扔在那里不管。”
“你不要怪姐姐迂腐,并不要怪姐姐愚孝,姐姐也是没有任何办法,不得不如此。”
“不过你也放心,我今日来找你,不是想问你要银钱,也不是想要你帮扶我,我……”
“是来问你道别的。”
道别?
钱小麦一怔,不自觉地看向钱大米,“钱娘子是要去哪里?”
“先前夫君的同窗周郎君,家中在崇州的万县开了一家食肆,周郎君见我可怜,便说可以让我去万县的食肆中做活。”
钱大米道,“做活的工钱是其一,其二是让我在食肆学一学手艺,往后便可以以此手艺谋生。”
“即便不能在汴京城中开一家食肆,却也能够开个食摊,赚取银钱养活我与公婆三人。”
“只是这一去,少则一两年,多则三五年,时间的确是不短,我在汴京城中除了公婆以外,便只有你这一个妹妹,所以要来与你道个别……”
钱小麦抿了抿唇。
平日赵记食摊上食客众多,崇州万县这个地方,她也有所听闻,距离汴京城虽没有千里之遥,却也有足足数百里地。
来回一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钱小麦思索片刻,抬起眼眸,“这位周郎君,可还可靠?”
眼见钱小麦肯答话,愿意询问她其中的各样细节,钱大米眸中的光亮了一亮,但也很快耷拉了眼皮,“周郎君与我夫君算得上是挚友,自夫君意外身故以后,周郎君时常到家中看望,十分可靠。”
“你放心,我也不是孩童,懂得分辨这其中的利害关系,只是这一去兴许要好几年都不见……”
钱大米叹了口气,“你年岁小,我心里多少是有些不放心的,不过赵娘子心地良善,又对你颇为照顾,也算让我能够心安一些。”
“我本想给你拿些银钱傍身,可我实在是囊中羞涩,拿不出什么银钱可以给你,便将这个给你吧。”
说着话,钱大米从怀中摸出来了一样物件,往钱小麦的手中塞。
是一枚发簪,通体光滑,泛着暖黄色,带了些油脂的温润感,似乎时常佩戴。
而发簪的顶端,嵌了一块小小的石头,但那石头颜色看着昏暗,有些像河边常见的碎石头模样。
钱小麦没有收。
钱大米却是不由分说,伸手将钱小麦的手拉了过来,将那发簪强行塞进了她的手中,“这是我出嫁时,爹娘给我的嫁妆,我一直戴着,虽不值什么钱,却对于我来说是顶要紧的物件。”
“我这次要离开这么久,便将这发簪留给你,也算是姐妹之间的一番念想吧……”
钱小麦捏着手中的发簪,迟疑了许久,最终叹了口气,没有松开手指,“你既是要放在我这里,那便可以放,待你回汴京城后,我便还给你。”
钱大米不是一个好姐姐。
但,如钱大米所说,她这次离开,要数年才能归来。
这数年之中,钱大米说不定会有所改变……
这发簪,是血缘之间的一个念想,同时也是她对钱大米这个最后一个有血缘亲人的一个期盼。
“好。”
钱大米见钱小麦收下了发簪,心情颇为激动,大有喜极而泣之态,只拿了袖子将眼角擦了又擦,“嗯,待我回来,你便可以还给我。”
“我明日便出发,与旁人一起同行,你也不必来送我,你也放心,一切都会顺利的……”
“家里还有许多东西要收拾,我也还要为公婆做晚饭,若是迟了的话,只怕免不得受一番唠叨,我也就不与你多说,先回去了。”
钱大米言罢,转身就走,大步离开。
钱小麦抬头时,看到的唯有她远去的背影。
瘦弱,佝偻……
带着几分凄凉与可怜。
钱小麦抿了抿唇,将手中的发簪捏得更紧。
因为遇到了钱大米,钱小麦心中复杂,也没有了去给赵溪月挑选添妆物件的心思,干脆往回走。
回到家中后,钱小麦将钱大米给的那根发簪用布包了起来,放到妆奁里面。
思索片刻后,钱小麦又将其拿了出来,塞进了枕头。
而后,则是抱着枕头,沉默了许久。
这份沉默,直到与赵溪月等人一并吃晚饭时,仍旧在持续。
哪怕晚饭的饭桌上有赵溪月特地做的,喷香浓郁的酱烧大骨头,钱小麦仍旧是一副兴致缺缺的模样。
一口肉在口中嚼了许久,始终不曾咽下。
“在想什么,这般出神?”赵溪月笑问。
“小麦姐姐难不成是在想比酱大骨还要美味的吃食?”白春柳一边打趣,一边用细长的勺子,将骨头里面的骨髓一点一点地掏出来。
胶质的骨髓带着半透明感,吸溜一口下了肚,满嘴都是馥郁无比的浓香美味。
好吃无比!
白春柳咂咂嘴,继续去掏剩下的骨髓,一边掏,一边大口地咬上一口骨头边缘的肉。
酱烧大骨头炖煮的时间足够长,肉软烂无比,瞬间脱骨,连带着骨头上紧贴的透明脆骨都掉了下来。
大口咀嚼,软烂中不乏脆爽,嚼起来十分带劲儿。
白春柳“咯吱咯吱”地嚼的不亦乐乎,更是打趣钱小麦,“小麦姐姐若是还不赶紧吃,剩下的酱大骨可是都要到我的肚子里面了呢!”
“你吃得这般香,瞧着就让人欢喜,若是当真全都到了你的肚子里面,我只怕也是高兴的。”
钱小麦抬了头,接着道,“只是,我在想……”
“赵娘子,我在想,这人的性子,能改吗?”
“这个嘛……”
赵溪月将刚刚啃得干干净净的骨头放到桌上收集骨头的盆中,看向钱小麦,“需得看是什么样的状况。”
“若是一时的习性,对一件事情的观点看法,随着时间的推移,受一些事情的影响,可能会有改变。”
“但诸如自私自利,背地里生事儿,见不得旁人好,容易心生嫉妒的这种性子,无论历经怎样的事情,骨子里面却不容易改变,顶多便是收敛一些,没那么浮于表面罢了。”
“怎么突然问起来这个?”
“我姐姐钱大米,今日突然找到我……”
钱小麦将钱大米要远行前往崇州万县,今日与她辞行,并送了她一枚木质发簪的事情,详细告知。
“我原本想着,姐姐她兴许想通了一些事情,即便不打算彻底脱离孙家,却也想着暂且离开,为往后谋算。”
“但不知怎地,我这心里头,却始终都有些不安……”
这份不安,究竟来自何处,她也有些说不清楚。
大约是因为意外?
毕竟先前钱大米曾痛斥她自私自利,还理所应当地向她讨要银钱,索要扶持。
今日突然将话说得如此通情达理,不但不问她索要任何东西,反而还破天荒地赠送她了一枚所谓留下念想的发簪……
而赵溪月在听闻了钱小麦的叙说后,眉头微蹙,“事情看起来颇为反常。”
至少,按她接触过的钱大米的性子来说,似乎不是在意所谓与钱小麦的姐妹情谊,巴巴来送念想之物的人。
正所谓,事出反常必有妖。
钱大米这般做,必定有着一个不可告人的目的。
但一枚发簪,尤其是听钱小麦描述,看起来并不值钱的木质发簪,又能够起什么作用?
赵溪月思索许久后,让钱小麦将钱大米送的那枚发簪拿了出来,好看个究竟。
? ?不要怪小麦心软,她还只是个孩子,经历的凄惨太多,对亲情还是有一定的期盼和幻想~
?
整体来说,小麦已经很理性了,能够及时觉得不对劲,还有罪去问,是很棒哒~
?
作者是亲妈,不会让小麦吃亏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