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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1979:发家从采药开始 第464章 野狸子

作者:中郎将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07-25 16:30:14

黑娃子顽强的生命力着实出乎宋阳和冯晓萱的预料。

宋阳这一枪,瞄得精准,本有十足的把握一枪击中脑袋,而且黑娃子又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可即便如此,它在滑入灌木丛缝隙后,居然又挣扎着爬了起来,往前窜出几步,才再次跌倒在地。

几条猎狗见黑娃子跌落,立刻兴奋地冲了过去。

宋阳赶忙大声呼喊,将它们叫住,生怕猎狗把黑娃子那身油光水滑的黑皮毛咬破了,从而大大降低它的价值。

宋阳丝毫不敢大意,心里清楚此刻最该做的,就是再给黑娃子的脑袋补上一枪,以防出现意外状况。

冯晓萱同样深知这一点,她端着火枪,全神贯注地严阵以待,并没有急着靠近。

宋阳小心翼翼地端着枪,缓缓靠近,在离黑娃子三米远的地方站定,再次朝着它的脑袋开了一枪。

等了大概三四分钟,他这才转头对冯晓萱说道:“宝儿,来帮忙开膛吧!”

“好嘞!”冯晓萱欢快地应了一声,先重新把火枪火道上的胶皮盖好,放下击铁压着,然后从背着的布包里拿出杀猪刀,快步走了过来。

在开膛这件事上,别看冯晓萱是个女子,手法却相当娴熟。

两人齐心协力将黑娃子翻了个身,让它仰面躺着。

冯晓萱手持杀猪刀,迅速地划开黑娃子腹部的皮毛。

等宋阳挥动斧头破开胸腔骨头后,她又小心翼翼地割断黑娃子的护心肢,把那枚熊胆摘了下来。

“阳哥,你看这熊胆,个头可真大呀,是个大金胆呢!”

冯晓萱双手沾满了血,脸上也溅了不少血滴,但此刻她却笑得格外开心,“我还以为它胆子小,熊胆也不会大呢……”

这只黑娃子还没进入冬眠,所以熊胆的色泽特别好,呈现出黄铜般的颜色,比两个拳头还要大一些。

这不仅是宋阳撵山这么久以来见过的最大的黑娃子,也是他见过的最大的熊胆。

宋阳满心欢喜地抽出麻线,扎紧胆管,防止胆汁渗漏出来。

接着,他又从放在一旁的布包里取出一个小布袋,把熊胆小心地装了进去,说道:“这熊胆等阴干以后,咱可得好好保存着,先别急着卖掉。”

“为啥呀?”冯晓萱有些不解地问道。

宋阳笑着解释道:“山里的黑娃子越来越少,想打到一只可不容易。你琢磨琢磨,过上几年,这熊胆说不定会涨价呢,到时候就能卖更多钱啦。”

他这么说,一方面是因为熊胆资源愈发稀缺,另一方面,他心里清楚,往后钱会越来越不值钱。

把熊胆留到以后再卖,以更高的价格出手,也算是一种变相的保值方式。

关键是,他手头现在还有一万多块钱,这笔钱能做不少事儿,暂时不缺钱用。

而且仓房里年前和甄凌峰、王岳一起撵山弄到的那些东西,都还没卖呢,要是卖了,又能有七八百块的收入。

想要做点事情的话,这些钱足够支撑好长一段时间,确实不用着急。

冯晓萱思索了一番,点头说道:“你说得有道理,那就留着吧。”

“把心肺取出来吧!”宋阳催促道。

“好嘞!”冯晓萱应了一声,拿着杀猪刀,把黑娃子肚子里的心肺以及那股腥臊味极重的肠肚都取了出来。

宋阳把这些东西挂在旁边的山石上,往后退了一步,一脸恭敬地作揖说道:“山神爷,保佑我们一家人平平安安,保佑猎狗们也顺顺利利,每次进山都能有所收获,特意献上黑娃子的肚货,还望您老人家笑纳……”

其实狗并不太爱吃黑娃子的内脏,但对黑娃子的肉却是喜爱有加,所以用这些肚货来敬奉山神,那是再合适不过了。

在宋阳敬山的时候,冯晓萱已经开始从黑娃子身上割肉,专门挑肚皮上的好肉喂给猎狗吃。

她心里明白,这些猎狗在撵山的时候能大大提高收获,平时看家守院也格外机敏,更何况还救过宋阳的命,所以她打心底里对这些猎狗十分大方。

直到几条猎狗吃得肚子滚圆,再割肉喂它们都不肯吃了,冯晓萱这才停了下来。

宋阳抓了一把积雪,擦了擦手,从衣兜里掏出几颗黄精蜜丸,递给冯晓萱三颗,自己也吃了三颗。

随后,两人各自拿起刀,把黑娃子的鼻子、膝盖骨、四个脚掌卸了下来,接着又动手把熊皮剥了下来。

这黑娃子身上值钱的东西都收拾好了,可剩下至少三百五十斤往上的熊肉,要从这山沟里搬出去可不容易,得回去找人帮忙。

两口子收拾妥当后,宋阳又割了些熊肉带上,他可没忘记,家里还有两只下司犬狗崽,也不知道圆圆和滚滚吃不吃黑娃子的肉。

两人一前一后地往回走,没走多远,大概两里地的样子,就来到了一片乱石塘。

几条吃饱了的猎狗,懒洋洋地跟在两人前后。

突然,招财猛地昂起头,盯着前方,紧接着狂吠起来。

宋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立刻警觉地端起手中的猎枪。

只见前方十多米远的乱石堆中,一道黄色的身影如闪电般在乱石间穿梭腾挪,忽高忽低,速度快得惊人,眨眼间就消失在一旁的林子里。

那动物身形像只大猫,比招财稍微高一些,但身体没招财长,四肢和身体都很粗壮,尾巴却很短。

“阳哥,刚才那东西是野狸子吧?”冯晓萱目不转睛地盯着那野物消失的林子,小声问道。

宋阳点点头说:“应该是野狸子,我刚才看到它耳朵上有一撮黑毛,直直地竖着。”

野狸子,是山里人对猞猁的另一种称呼,也有人叫它山猫。

宋阳还是头一回亲眼见到这玩意儿,之前只是听李乘风说起过,据说这东西可厉害了,那些敢猎熊和捕杀野猪的猎狗,要是单独碰上它,根本没有还手之力,厉害得很。

在米仓山这边,野狸子的数量相对较少,但在秦岭一带,数量就比较多了。

想到这些,宋阳心里琢磨着,得找个机会去秦岭闯荡闯荡,那里的好东西可比米仓山丰富多了。

“我在收购站打听过收购价格,这野狸子的皮毛,可比黑娃子的熊胆还值钱呢!”冯晓萱眼睛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

宋阳微微点头:“难得碰到这么好的东西,接下来这几天,我就专门来这儿蹲守,它应该就住在这附近,看看能不能打到。”

冯晓萱一听,立马伸手拉住宋阳的衣袖,摇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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