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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1979:发家从采药开始 第252章 毛冠鹿

作者:中郎将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07-25 16:30:14

“运气真好!”宋阳笑着对王岳说,“没想到一来就碰上师傅了。”

“那可太棒了!阳子,你说师傅会答应帮我吗?”王岳满脸担忧,神色有些紧张。

宋阳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我师傅虽说性子被传得有点古怪,可实际上,他热心肠得很。当年要不是爱帮人说话,也不会惹上麻烦。”

“你就放心吧,他肯定会答应的。再说了,就算师傅不答应,咱还能找别人,我瞧着林大海老两口和林晓雨对你印象都不错,既然有缘,这事儿就不难办。”

“实在不行,让你爸妈亲自跑一趟,正好双方家长见个面,多了解了解,也是好事。”

“你说得对!”王岳连连点头,脸上的忧虑瞬间消散,神情也变得轻松起来。

两人带着猎狗,沿着山间小道朝李乘风的茅草屋走去。

听到山坡上传来动静,跑在李乘风前面的黑豆冲着山坡大声吠叫。

李乘风和李天泽抬头望去,见是宋阳和王岳,李乘风加快了脚步,四人在小院前碰面。

“师傅,最近没出去溜达呀?”宋阳笑着问道。

李乘风摇了摇头,说:“天冷了,不适合出门,正好我这孙子突然想学打猎采药,我就带他到山里转转。”

宋阳和李天泽相识,李天泽比宋阳还大两岁。

以前李天泽的父母和李乘风关系不好,从中阻拦,不让他和李乘风过多接触,所以李天泽对打猎采药的事儿了解甚少。

但宋阳心里清楚,李乘风打猎采药赚的钱,大部分都给了李天泽,这小子花钱大手大脚,日子过得倒也潇洒。

宋阳深知李乘风的心思,他虽独居山中,儿女不亲近,却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孙子李天泽身上。

真到了老得走不动的时候,难道真的选个石窟跳下去结束此生?

那谈何容易,好在李乘风对李天泽的悉心照顾,终究有了回报。

李天泽虽然平日里像个混子,但对李乘风一直很孝顺。

上辈子,李天泽盖了新房后,就把李乘风从山沟里接了出去,精心照料,李乘风的后事也是他操办的。

既然知道会有个好结局,宋阳便不打算插手,让他们自然相处就好。

毕竟,在李乘风心里,即便和儿女关系再糟,那也是一家人,这也是他拒绝宋阳让他搬到盘龙湾住的原因。

“泽哥……”宋阳笑着跟李天泽打招呼,“你怎么突然想起跟师傅学打猎采药啦?”

“还不是因为你!你看看你,出师才一年,大房子盖起来了,媳妇也娶上了,日子过得红红火火,我可羡慕了,就想着跟我爷爷好好学学。”李天泽笑着说,“你都不知道,我爷爷天天念叨你,都快成紧箍咒了。”

宋阳笑了笑,说:“那就跟着师傅好好学,这总归是门手艺。”

过不了几年就要禁猎了,但采药这门营生会一直有,靠着它讨生活,也能过得安稳。

李乘风满脸笑意,对宋阳说:“这小子可没你机灵,学东西笨得很!”

“慢慢来呗!”宋阳能学得又快又好,背后付出的努力可不少。

“走,进屋!”李乘风推开院门,带头走进小院,边走边问,“你小子有段时间没来看我了,是不是有啥事儿?”

“师傅,我是那种没事儿就不来的人吗?还不是你今年到处乱跑,我来了都见不着你。你要是天天在家,我肯定常来!”

“别跟我扯,我还不了解你……有事儿就直说!”

宋阳见状,笑着说:“我前天打了两只狼,做了些肉干,专门给你送来尝尝。这天儿快下雪了,我还带了点火锅底料,冬天吃火锅可舒服了。”

李乘风停下脚步,转身看着宋阳,伸手揭开他抱着的小瓦盆,拿出一根肉干嚼了起来:“做得不错,挺香的。这火锅底料也是好东西,你那小媳妇一家子,都是有本事的人。”

宋阳笑了笑,趁机说道:“还真有个事儿想请你帮忙……”

“我就知道……”李乘风伸手指了指宋阳,“你小子肯定有事……”随后,他又看向王岳说,“我实在没精力带徒弟了,你也学得差不多了,要是岳小子想学,你自己教他就行。”

见王岳提着酒水和茶叶,他还以为王岳是托宋阳来拜师的。

“师傅,不是这事儿,我这兄弟在檬子乡蓼叶村看上了一个姑娘,你在那边有熟人,想请你帮忙去说媒!”宋阳直接说明了来意。

李乘风有些惊讶地看着王岳,笑了起来:“你小子跑得够远的啊!”

王岳憨厚地笑了笑:“是阳子带我去看的!”

“原来是这样……看中的是哪家姑娘啊?”李乘风接着问。

“林大海家,就在蓼叶村最北边,旁边有棵银杏树那家。”宋阳帮忙说明了位置。

李乘风想了想,点头道:“行吧,你定个时间,我跟你去一趟。正好我跟他们村的老队长熟,帮你牵个线。”

事情这么顺利就被答应下来,王岳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

两人跟着李乘风进了屋,把东西放在桌上,随即就被李乘风指使着生火、烧水,还帮着李天泽处理带回来的猎物。

这是一只体长约一米,肩高半米左右的小动物。

它的眼睛很奇特,眼眶下有突出的沟槽,额头部位长着黑褐色的冠状丛毛,里面藏着一对短而薄的小角。

它的毛又粗又硬,像一根根刺,蓬松地竖着。腹部是白色的,耳朵尖端、基部和吻侧都长着白毛。

王岳从没见过这小东西,好奇地问:“阳子,这是啥呀?是麂子吗?”这小动物也长着一对獠牙。

“它叫黑麂,学名叫毛冠鹿。”

宋阳简单解释道,“这小家伙在深山里比较常见。夏秋季节喜欢待在高山上,到了秋末和冬季,就爱跑到低矮山沟向阳的地方避寒,有时候还会跑到地里偷吃玉米、豆子之类的庄稼。

它们通常成对活动,就是胆子特别小,有点风吹草动就跑,跑起来速度飞快,猎狗都追不上,所以平时不太容易见到。”

“猎狗都追不上?”王岳十分诧异,“那怎么捕捉呢?”

“其实也不难。它们的生活习性和麂子差不多,用绳套套麂子的时候,经常能套到它们。”

“而且,它们逃跑的时候尾巴会翘起来,白花花的一片,就像举着投降的旗子,特别显眼,用猎枪很容易瞄准,悄悄靠近些就能打到。这东西皮毛没人收,但肉可好吃了,不比麂子肉差!”

在这个年代,山里的黑麂数量还不少。

可后来上山打猎的人越来越多,各种绳套、铁夹,甚至电网都用上了,黑麂可就遭了殃。宋阳记得没过几年,就很难再见到它们的踪影了。

李天泽扛回来的这只,是被绳套套住的,看脖子上的勒痕,宋阳一眼就认出用的是吊套。

后来,村里来了宣传队,说黑麂已经成了红色名录上的濒危物种,谁要是敢动,那可就违法了。

打这玩意儿,纯粹是为了吃肉。

当然,带回来后,一般都是用开水烫毛,带皮的黑麂,不管是黄焖还是炖煮,味道都特别香,还很有嚼劲。

李乘风拖出竹椅坐下,卷了根旱烟,抽得滋滋响,饶有兴致地看着三个年轻人凑在一起有说有笑,他倒也乐意看到这样的场景。

他们用盆子接着烧开的水,加了些冷水,浇在黑麂的皮毛上,只见皮层瞬间鼓胀起来,毛孔也舒张开来,那些毛轻轻一拔就掉了。

三人一起动手,不到半小时,就把毛冠鹿的毛全部拔完,又拿到屋里的火塘上,借着柴火的火焰把表层烧了一遍,然后刮洗干净。

这类食草小动物,除了肺喂给黑豆,其他的肠肚都被仔细清理出来,都是好东西。

李乘风给两人各留了一条后腿,让他们带回去吃。

其他的肉,一部分准备做成腊肉,肠肚之类的则一锅煮了。三人陪着李乘风痛痛快快地喝了顿酒。

一直玩到下午四点多,王岳跟李乘风说了三天后动身去蓼叶村的事儿,才各自提着黑麂腿肉回家。

宋阳回到盘龙湾,进家门时,看到冯晓萱在院子里端着个簸箕摆弄着什么。

走近一看,原来她正拿着针线,用棉布给还未出生的孩子缝小衣服。可那针脚歪歪扭扭,实在是有些惨不忍睹。

宋阳拿起来一看,忍不住打趣道:“有人要当妈妈咯!”

冯晓萱见状,握着拳头轻轻锤了宋阳好几下:“就知道笑我……我本来就没怎么学过,有什么好笑的……”

“算了,还是留给咱妈来弄吧,我看你真不太适合干这个,到时候还得拆。”

宋阳把东西放下,“等有空了,咱去县城一趟,买台缝纫机回来,你再好好学。”

桃源乡太小,供销社里没有缝纫机,要买的话,还得去县城。

冯晓萱有些气馁:“我真是太笨了!”

宋阳把她搂进怀里,揉了揉她的脑袋:“慢慢学,不着急。”

冯晓萱听了他的话,把东西送回屋里。

接下来,两人上山弄了些喂寒号鸟的松柏,敲着盆唤回放出去的猪崽喂食,把一窝小鸡关进大圈房,又到菜地里浇了水,很快就到了做晚饭的时候。

一天的时间悄然流逝。到了夜晚,北风呼呼地刮起来,夜里先是飘起了小雨,紧接着就下起了哗啦啦的碎米雪。

仅仅过了一夜,第二天,整个世界银装素裹,变成了黑白两色。

虽然挖不了冬笋了,但还有春笋,宋阳倒也不在意。

而且,打猎的最佳时机,已经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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