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都市 > 为了活命,我选择成为幕后神明! > 第303章 身体控制权,笑了

“你们现在拿来这么用?”

老者的表情有些扭曲,周边的黑暗涌动。

洛璃有些心惊,对方竟然一眼就看出来了自己体内的那东西,随即心中一喜,也就是说对方有解决的方法?

“算了,算了,这东西怎么样和我没什么关系。”很快,老者情绪回归正常,“没想到现代人都这么奢侈了,现实·5的等阶,而且体内的超凡能量质量如此之高,现在人的天赋都这么可怕了吗?”

“没有,大概只有我自己。”

“那怪不得,这东西在你体内倒也正常了几分。”

“前辈,那您可否给我说一下...这东西的来历和用处?”

“我不知道,我现在就一残魂,全忘了,别问我。”

老者的心情很明显不太好,且前后话语矛盾,显然是没将洛璃放在心上。

“前...”

“出去吧。”

老者枯槁的手轻轻一挥,洛璃瞬间脱离黑暗之地·分支。

回过神来,洛璃的意识已经回到了本体,看着周边还在熟睡中的同学,稍有些头疼,是真的有些头疼,大概是因为那老头儿的原因。

此时,洛璃看到沉寂许久的系统发来一堆告示。

【您已被黑暗之主·克兰·康什驱逐出黑暗之地·分支】

【您可继续进行沟通,源·黑暗凝结体已被系统公正,源·黑暗凝结体为宿主所有,未被宿主进行确认丢弃前绝无可能逃脱、遗失,否则将被系统强制回收】

【是否继续进行沟通,此物品已被系统公证,任何事物无法进行驳回】

【警告:黑暗之主·克兰·康什进行反抗,已被系统驳回,并施加惩罚】

【警告:超特殊空间·白屋进行干涉,已被系统驳回】

【警告:超特殊空间·白屋二次干涉,已被系统驳回】

【警告:超特殊空间·白屋的信誉-4】

【警告:超特殊空间·白屋的信誉-7】

【警告:超特殊空间·白屋的信誉-99】

······

【警告:超特殊空间·白屋的信誉为-???】

【系统已开放超特殊空间·白屋对源·黑暗凝结体的权限】

【提示:白屋正在干涉中,白屋已对个体名:克兰·康什施加惩罚】

【宿主可对源·黑暗凝结体继续进行沟通】

看到这里,洛璃微微一笑。

【公证】是系统独有的一种能力,如字面意思一样,若是一件物体被系统所公证,那么这个物体的所有权限都将对系统开放,同时若是有其他事物对这个【公证物】进行调动修改,将会受到系统的惩罚。

其实洛璃身上的大部分超凡物件都被系统公证了。

刚刚【白屋】就强势干涉源·黑暗凝结体,但似乎被系统驳回了。

不过一次次尝试,系统对【白屋】开放了权限,这就导致【白屋】可以干涉源·黑暗凝结体,洛璃并不认为这是件坏事。

随即洛璃拿出源·黑暗凝结体,尝试再次注入超凡能量。

没有丝毫意外地,洛璃再次进入到了那片黑暗之地,一望无际的黑暗。

此时的老者衰弱到了极致,气息紊乱,灵魂似有破碎的迹象。

“你小子,干了什么?”

洛璃无辜的摆了摆手,说道:“我什么也没做,请问前辈刚刚发生了什么吗?”

“哼,就在刚刚把你驱逐出去的一瞬间,我受到了来自高阶位的压制,对方的实力至少超位,后来又出现一抹白光,唉...不说也罢。”堂堂黑暗之主·克兰·康什叹了口气,这位超位强者此时有点怀疑人生。

“那我真不知道。”

“你不知道,你觉得我会信?说吧,我知道你小子背后有人,想要点什么,我可以对你倾囊相授。”

“条件是?”洛璃咽了口唾沫,他不认为会有白捡的好处。

克兰·康什此时微微一笑,说道:“将源·黑暗凝结体吸收,在我要求时给我一部分身体控制权,而且我可以帮你度过许多危难。”

洛璃当即同意,没有丝毫的犹豫,什么啊,身体控制权,这点破要求?

真是笑了。

因为白屋那边是可以强行夺走自己身体的控制权的,洛璃不认为老者可以夺过白屋的控制权,事实也如洛璃所想。

刚刚真正发生的事情:

就当克兰·康什将洛璃驱逐出去之后。

就莫名的受到了压制,并且强行二次封印了自身的实力,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自身实力已然从真理降为悖论,克兰·康什就明白,这小子绝对是有人,且对方的实力不弱于巅峰时期的自己。

不过,若是对方吸收源·黑暗凝结体这种二次封印会被打破。

当然了,也同样不碍于对方背后之人进行三次封印就是了。

然后就是一个白点,正道克兰·康什疑惑之际,这个白点开始吞噬周边的黑暗,直至这个空间完全变成一望无垠的白色,前后反差极大,随即就看到一名约为二十岁左右的男子淡淡的看着自己。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