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历史 > 斩神:悟空徒儿,为师来看你了! > 第448章 三大反骨仔齐聚九州

以玉帝、西王母为首的天庭众神,眼见此间事了,便纷纷告辞离去。

离开时他们还讨论着方才发生的事。

“这九州天尊真的很厉害。”

“是啊!感觉不输元始天尊他们。”

“现在咱们的天尊,正在月球大战黑山羊,而地球上,九州三大天尊大战混沌……这是什么奇妙的联动啊?好想炒CP哦!”

“嫦娥仙子,仨老头 仨年轻才俊,这可不兴炒啊……”

“如果咱们天尊也能封凡人为神仙就好了,这样我就可以把我干妈的姑姑的儿子的舅舅的哥哥的孙女接来天庭当神仙了。”

“我看你目的不单纯!别忘了,天庭不允许神仙谈恋爱!”

“……”

声音渐渐远去。

不过,倒也并非所有的天庭神仙都走了。

比如哪吒,就把杨戬强拉硬拽的,拽到了叶鸣的面前。

叶鸣看到哪吒和杨戬,微微惊讶:“你们怎么来了?”

哪吒嘿嘿一笑:“我和二哥是来投诚的!”

杨戬:???

叶鸣更惊讶了:“你俩要加入九州?”

哪吒正要点头,但下巴却是被杨戬托住。

杨戬摇头:“没有这种事!”

林七夜插嘴:“阿晋,我感觉跟着鸣哥,比元始老登有前途呢。”

先前元始天尊试图离间他和叶鸣关系一事,只要他想起来,便是耿耿于怀。

林七夜现在对元始天尊,已经一毛钱的好感都没有了。

杨戬在百年轮回之后,最在意的人,一个是他母亲,一个就是林七夜了。

此刻见林七夜也支持他加入九州——本就有这个念头,只是原则性比较强不敢表露的他,当时就有些意动了。

杨戬一脸为难:“这样不太好吧?我俩若是加入九州,估计会引起元始天尊他们的不快……”

叶鸣没想到杨戬居然也动过加入九州的心思。

这时,孙悟空对着杨戬喊道:“小外甥,既然你已心生反意,便不要压制自己的内心了。”

“你且安心加入九州,到时候让俺二弟传一套真正的七十二变,该七十二变可屏蔽天机。”

“到时候,你可以用此神通变回‘天庭神明’,到天庭吃空饷去。”

有了孙悟空插的这么一嘴,杨戬终于是下定了决心:“好,我加入九州!”

哪吒顿时欢呼起来:“耶!”

安卿鱼用灵犀在公共频道里道:“让哪吒和杨戬来九州确定合适?”

“若是他俩来了,咱九州可就把天庭三大反骨仔凑齐了!”

猪八戒:“笑死……原来世人称呼俺猴哥是反骨仔啊。”

沙悟净:“三哥,你怎么就确定卿鱼说的是猴哥?”

猪八戒:“这不明摆着吗?也就这弼马温斗过天庭,几千年前,连咱俩都算他的敌人喱。”

司小南:“卿鱼,你多虑了,大圣、三太子和二郎神有反骨,都是因为天庭一些事做的太过分了……”

“如果他们加入,咱九州天尊肯定待他们如亲人,他们本性又不坏,根本不会想着反九州天尊的。”

“猴哥,你说是不是?”

孙悟空:“正是如此,小南你真是人美心善。”

司小南:(*^▽^*)

叶鸣见哪吒和杨戬意已绝,二话不说,便是召唤出两张九州契。

俩人连犹豫都不带犹豫的,便是签了,直接成为九州神明。

【杨戬加入群聊。】

【哪吒加入群聊。】

哪吒:“哇哇哇!这是什么神仙神国啊?竟然还有聊天群!”

周平:“此为灵犀的公共频道。”

哪吒:“哎呀!别那么死板嘛。周平天尊,你就说这什么频道,跟聊天群一样不一样吧?”

杨戬:“大家好,我叫杨戬,杨戬的杨,杨戬的戬。”

江洱:“二郎神好幽默,嘻嘻。”

孙悟空:“欢迎加入九州大家庭!从今往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有福同享,有难你们当。”

王面:“Σ(O_O)!!这不是我心目中大圣该说的话!”

百里胖胖:“嚯,让贫道瞧瞧这是谁来了……”

杨戬:“卧槽!”

哪吒:“卧槽!”

杨戬:“灵……灵宝天尊?原来您也……”

哪吒:“哈哈哈!我就说这九州来的对吧?二哥,我这眼光,你服不服。”

杨戬:“……服。”

百里胖胖:“你二人今后,便与贫道一起,在天庭当细作吧,贫道代号007,杨戬你就125,哪吒你250吧。”

哪吒抗议:“凭嘛我是250啊?”

百里胖胖:“贫道意已决。”

哪吒:o(╥﹏╥)o

……

叶鸣看着公共频道里的聊天内容,嘴角不由微微上扬。

这真是一个团结友爱的大家庭啊!

他将七十二变传给杨戬和哪吒,然后在二神变回天庭·杨戬和天庭·哪吒后,叮嘱道:“等回天庭后,万事小心。”

“一切都听灵宝天尊的安排。”

杨戬一脸郑重的点了点头。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